中国职业经理人,致富的合法途径是高管高薪+期权/内部股/上市股+年终分红;不合法途径是吃回扣/占经销商干股。混改是国有企业大方向,管理层回购MBO是蛇吞象,严格说不合法。
MBO,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折腾过,我印象很深刻。它让一大批中小国有企业变着变着,嘿,成个人私企了。方法是:咱成立一个公司,咱几个高管就是新公司的法人、董事、监事了,之后让母公司出资,然后以新公司的注资再回购母公司部分股权……简单地说,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捣几次手,还是那些砖却造出了两堵墙。最后就是,自己没出一分钱,空手套了一头大白猪,一下子成了商海弄潮儿,挽救企业的救世主。这下,车房股全有了,无本生意美名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