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人生能得一知己,闲时可畅谈三天三夜,遇困相助时不言自明,千山万水无需日日相见,但四季河山,变化流转,情谊不减,生死可托。
这样的友情,怎不令人心驰神往?
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在修道院的课堂中初次相见,便为彼此深深吸引。他们同样的“气质高贵,才华出众,品性超群,都受到命运特殊的关照。”那时纳尔齐斯是年纪轻轻便以才识风度闻名全院的助教,歌尔德蒙则是初来乍到的新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磨合,两人成为了朋友。纳尔齐斯既是歌尔德蒙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引导着歌尔德蒙逐渐认识自己。他告诉歌尔德蒙,两人本质上完全不同,他属于理智与思维的父性世界,注定要在修道院奉献一生,歌尔德蒙则属于感官与心灵的母性世界,应当拥有充实的生活,爱情的乐园,艺术的美丽国土。歌尔德蒙疑惑不解,但无可辩驳。
如果仅仅到这里,这份暂时不太对等的友谊并未显露什么真正无穷的魅力。然而不久,在纳尔齐斯斋戒期间,歌尔德蒙怀着离情别绪的同时,初尝了情爱的欢乐,终于感受到某种命运的召唤,决定离开修道院。他向他在苦修室中默想的朋友道别,对方全然地理解他,并给予了他祝福。于是歌尔德蒙百感交集地连夜离开了修道院,从此踏上了颠沛流离的流浪旅程:“孤身独处,自由自在,倾听林涛的喧嚣、野兽的嗥叫,萍水相逢的朝三暮四的爱情,苦不堪言的死的磨难;有些日子在夏天的绿野上,有些日子在密林里,有些日子在雪原中,有些日子在可怕的死神旁。”
当他历经风霜,在生死之际再次遇到纳尔齐斯时,两人默契一如既往。他们的灵魂从未远离,多年来时常彼此想念。千帆过后,两颗心灵的碰撞更加丰盈而喜悦,他们互相促进,一同达到了更高的境界。
这是一个浪漫主义的故事。
我是羡慕歌尔德蒙的,甚至嫉妒他,同时我又畏惧他,倾慕他。他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孤独的流浪汉,无所凭依,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他不甘安定,哪怕尼克劳斯师父许诺他多少好处,他也一心要回到流浪的生活。他是那样耽于欢乐,沉迷于女性的身体,并有着灵敏的直觉和足以满足一切需要的技巧。可他又并不是一个真正粗俗无聊的流浪汉,他始终思索,苦苦追寻生命的意义,抗争着时光的易逝与死亡的冷酷。他灵感丰富,才华横溢,年少时学过的拉丁文,赞美诗从未遗忘,虽然过程不易,他却在拜师不久后便雕出了震惊业界的约翰像。他从不挂心名利荣誉,领略过生之欢娱,也逼近过死之忧怖,世间千百种滋味尝遍,留下优秀的作品后,他安然离世。这是一个多么自由而丰富的灵魂啊!
“一名流浪汉……但不管怎样,他在心里总是个孩子,总生活在出生后的第一天,生活在世界历史开始之前,他的生活总是受很少几个简单的欲望和需要的支配。……他始终是财产拥有者和安居乐业者的对头和死敌;这种人恨他,鄙视他,害怕他,因为他们不愿被他提醒:存在是短暂的,所有的生命却在不断枯萎,在我们四周的宇宙里,充斥着冷酷无情的死亡。”
我就是那懦弱者之一。每当我思考此刻的行为究竟意义为何,它们往往经不起层层追问,于是为了少使自己不安,我越来越少撕裂沉默的伪装。来自家庭的责任,各方人情的羁绊,我受了恩,就要回报,我不是孤身一人,不能肆无忌惮地抛弃一切离去。社会的成功标准和道德伦理就像紧箍咒,把齐天大圣压成了孙悟空。这自然也没什么不好,社会需要秩序维持,而在人情生计之外,我们仍然可以阅读,创作,思考,为心灵开辟一片广阔独立的天地。
瞧我又厚颜说了些什么借口。我不敢流浪,更因为我没有勇气挑战完全无视金钱的生活。伤病疾苦,意外事故,流浪之路充满了风险,而我放不下这肉体凡胎。我同时缺乏足够的才华与天赋以自省慎独,因而流浪生活就未必全然有益于我的心灵。当我洗去满身风尘,我能说我的灵魂真正获得了自由,我真正找到了战胜生死的方法吗?这样的问题是可笑的,如同自问若我锦衣玉食就必能达成非凡成就吗?今日的时代自然与书中不同,足不出户也可以知道许多事情。可是体验终究是自己的。否则为何一批又一批读者都接连沉醉在三毛那走遍万水千山的传奇故事之中?
生命确乎十分短暂,又十分渺小,变化无常。一生中所做的事情十之八九无甚意义,多是茫然乱撞,甚至往往不敢不愿也不能去考虑更多,真正作出超脱时空的贡献的,千万人中未必能出一者。当某个行为被放在生命的维度上思量的时候,某种残忍的真相就当头浇下。如今流行的说辞是,我用尽一生的力气,也不过抵达了生活的平凡。
歌尔德蒙对抗无常的方式是艺术创作。他雕刻的不是那些装饰用的千篇一律的天使像,而是蕴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纳尔齐斯的形象,老院长的形象,流浪旅程中所见生命图景的形象。“歌尔德蒙将把他们创造出来,使这些今天对他意味着爱情、痛苦、恐惧和热情的形象,站在将来生活着的人们面前,没有姓名,没有历史,静静地,默默地,成为人生的象征。”
这又是他令人敬佩的另一处了。歌尔德蒙的艺术作品是彻头彻尾的艺术,而不是为了金钱或者名誉而作,他的作品从感性事物出发引向抽象玄理,或者始于纯粹思维,至于血肉之躯。他的天赋又使得他得以用具体的线条表现出神秘的心灵感觉。作品一旦完成,他就若有所失,一切创作过程中的缺憾、痛苦只有自己明白,而作品一旦完成,便脱离作者掌控,只能任由别人品评,不再完全属于自己了。
艺术是凝驻永恒的方式吗?柏拉图说艺术是对理念的摹仿的摹仿,维特根斯坦说艺术不可定义,康德说艺术在一定距离上激发神秘的使人愉悦的美感。我不知道艺术是什么,我不知道艺术是否必须是美的,我对艺术的概念是外界灌输给我的,我的审美是受了培育的,我喜欢创作,但我没有一个苦苦追寻的形象,我只是若有所觉,却不曾见过——“仅仅在一刹那间,像电光似的蓦地一闪,他看见了人类之母的容颜:从生的渊薮的另一边,她探过身来,带着茫然的微笑,神情妩媚而悚惧地看着人世;歌尔德蒙看见她冲着诞生微笑,冲着死亡微笑,冲着春花微笑,冲着沙沙作响的秋叶微笑,冲着艺术微笑,也冲着腐朽微笑。”
在无尽的流变中追寻一个永恒的终极,使我们的渺小的生命得以实现一瞬恒久的升华,这似乎是我们的天性。否则为何古希腊的哲人要执着探索世界的本原?为何我们会有“流芳百世”、“遗臭万年”、“名垂青史”这样的词汇?
说到底,我求而不得又念念不忘的,是映射在歌尔德蒙这一形象上的生命的真谛。我做不到的,我缺乏的,我渴望的,俱在他的身上。
更早之前,我看了黑塞的另一本书《悉达多》,主人公也是在流浪旅程中探寻生命的真谛,但因为具有比较浓厚的宗教色彩,有一定的超脱性和象征性,我总觉得那样的境界,达不到也是正常的,仅仅勉强靠近就已足够。直到我认识了歌尔德蒙,他是这样一个不稳定又最亲密的朋友,我的目光追随着他,心潮起起落落,仿佛也走过一遭跌宕起伏的人生。当他在濒死之际再次见到纳尔齐斯的时候,他们都已经是各自道路上的成熟者了。歌尔德蒙的体验、激情和灵感为纳尔齐斯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纳尔齐斯抽象的理性思维又总能一针见血地为他拨开迷雾。通过认识和欣赏朋友的作品,纳尔齐斯第一次懂得了艺术,也第一次完全认识了歌尔德蒙,他“清醒在沙漠里”的心灵,因为这位朋友而拥有了爱。他们是如此截然不同,却又如此难舍难分,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仍然互相理解,彼此深爱。很多次我感到这样伟大的友谊已经超越了一般世俗的标准,进入了一种完全精神的,真诚的,默契的至高境界。
谁不渴望这样的友谊呢?但我也知道,唯有优秀的人才能吸引优秀的人,可选的是在自我成长的路上不断前行,其余的都是可遇不可求的缘分。
受语文课的影响,后期我已渐渐倾向于含蓄间接的表达方式,隐隐有些轻视用大段文字直抒胸臆的小说。可是黑塞把我拉了回来。他被称为“浪漫主义的最后一位骑士”,在他大段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性的象征性的文字之中,在抽出框架单独看来略显平淡无奇的故事之中,我的心灵受了洗礼,一种宁静的愉悦浮现出来,把我拽离困顿迷茫,带我领略雪原春花,虽然只是暂时的,也让我重新想起,生活不只一个样子,让我再次燃起希望和激情,去追逐那流浪于生与死间的,自由沉思的灵魂。
书籍封面【沙发】
《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德国作家赫尔曼·黑塞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发生于中世纪的德国,是黑塞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囿于苦恼和彷徨,探索精神上理想世界的作品。黑塞的作品有浓厚的东方哲学气息,受老庄思想影响较大,据称他在中国主要受到热爱文艺思想的青年的欢迎。本书豆瓣评分9.3,推荐阅读。
写这篇读后感我是很用心的,但没有太考虑文章框架结构的问题。正因为认真了,反而更能隐隐触摸到自己的瓶颈和边界。当时正好同CSY同学在教室自习,她是见证了我翻着书疯狂抓耳挠腮的过程的。我不能不承认我对那种理想国度一直以来的向往,在毛姆和黑塞的作品中我仿佛梦见了自己的天性,这样的表述可能不是太妥当,但每当我在所有当前的现实问题中徘徊彷徨时,这类文字又能把我带到一个原初一般的花园,让我短暂沉醉。
感谢阅读了本文并且给出回应和评价的所有人,谢谢!并再一次厚着脸皮向新的读者求评价。
Ps.文中所有引用均出自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的《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译者杨武能。
网友评论
文章另一层很深的情绪,应该是一种叫孤独的东西吧,那个灵魂相通、相扶并进的人,署晴一直在找呢~在那个宇宙里,我反正是被远远落下了,沉醉在世俗的泥潭中流连忘返。
个人建议是去旅旅游办办活动,真实的世界还是比书踏实很多很多的,尤其要抓紧大学这个宝贵的时间段。我现在的想法就是浪漫地过完大学生活,在电影和戏剧里尝遍人间百味,在最能折腾的时候使劲折腾,反正在课堂也学不到工作里真正用得上的,及早找到天赋所在才是真呀~
结尾,还想皮一下,如果主人公浪到一半浪死了(大概率吧),永恒还存在吗?
黑塞!!!毛姆!!!(大爱自在不言中ヽ(*´з`*)ノ)
好遗憾没看过这本啊,但我想,《悉达多》空灵、精炼,《纳与歌》更亲民、现实吧。然而
不论怎样表达呢,黑塞想传达的‘道’,都是无法言传,要‘悟’的呢。
我觉得,流浪的勇气不一定就所有牵挂都抛下,那太文学的绝对啦。敢于迈向陌生的世界,能在某些时候放下利益荣辱,只凭心追寻, 算是凡人的折中之道吧。
何况孤勇者周身人群环绕,灵魂不亦如流放么。
又是另一个角度啦!
歌尔蒙德是浪漫主义的完美人设。天赋异禀、不拘于世俗、经历过人所能经历的极致体验。但这样的灵魂只能是一道耀眼的光吧,美丽但难以触摸。
曾几何时,也着迷于浪漫主义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性文字,相信在当下的生活之外会有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超脱于现实的平庸,正如歌尔蒙德所经历的世界那样。歌尔蒙德所过的生活或许是大多数文艺青年所向往的——极尽生命的可能,面对生死也无悔走这一遭。然而再不拘于世的生活,那些极致体验的前前后后也总有消磨热情的琐碎。潇洒如三毛,在《撒哈拉的故事》的奇妙经历中,也会不经意地透露出对生活琐碎的不耐烦。所以,在追求极致体验之前,有多少人能真正耐得住生活琐碎?换句话说,像歌尔蒙德这样的灵魂,想必能很好地和琐碎相处吧。
另外,所谓永恒真的存在吗?一位流芳千古的伟人和一位不为人知的流浪汉死后真的有区别吗?一个为世人所爱戴,一个为世人所遗忘,但都不再能作用于他们。死是收割一切意义的镰刀,对所有人都一样公平。尽管如此,个人也总得有一个评定人生价值的标准,不至于一生茫然无措。或许是——能否做到自己认知内所能做并想要做的事。天赋或许真的有高低之分,但一个一生执拗于家庭理想的普通人和献身于人类真理的天赋异禀者,在生死面前是平等的。对于个人而言,“永恒”或许就是做好自己能做想做地事吧。
——来自一个没有读过《纳尔齐斯与歌尔蒙德》的咸鱼的胡言乱语(哈哈哈哈)
关于到底什么是永恒,我不是特别同意你的答案,但也说不出我自己的看法。终极的状态可能是开阔到已经不再认为琐碎是琐碎了?确实很多描述里有一种超越一切的境界,就目前而言,我觉得存在这种境界与否不是最重要的,追寻这个境界的过程或许更重要些,也更现实些?
啊收到这样的评论真的非常的高兴啊!厚颜说一句互相促进吧!
从来不曾想过读后感可以引发这么鲜活的思考,像敞开的蒲公英一样微微迎风摇摆,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可以寄托自己部分在生活中无法安放的思绪,看似不实用,实则为我们这具肉体凡胎减负了部分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之重。它让我们精神世界的边界可以肆意蔓延,可以让我们通过消化这些精神食粮把部分自己渴望生命的意义得以慰藉。大学尽管去大胆储备谢谢精神的食粮,这可以让你更有底蕴面对一地鸡毛的生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