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世!
初觉文字之美,在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那个时候开始学习课本上的诗,读来只觉得她对我有着无限的吸引力。
诗中的每一个字,字与字之间连成的画面,都带给我无法言说的美的震撼。而那时的我,还是初生的牛犊不怕虎,竟也提起铅笔,学着历经风雨的诗人那般,小小年纪,为赋新词强说愁。
最让我自己惊喜的是,上了初中以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曾经在诗中写道的“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两句,竟和诗人秦观《浣溪沙》里所写的一字不差。
而那时的我,还未曾读过这首词,当时这下得那诗,也不过是幼年的顽劣之作。
时至今日,我依然还清楚的记得,当时写诗用的那个红色的巴掌大的小本本,还记得自己写过咏梅的小诗,还在上面画过迪迦奥特曼。
遗憾的是,那些充满童趣之作,却随着那个小本本的丢失无处可寻了。而我童年的诗意,也再不复从前了。
第二世!
上了初中以后,进入了青春期。那时候的自己,既渴望有着和别人的不同,又害怕着和别人有不同。加上学业繁忙,因此便很少提笔,直到高中毕业,有了QQ才开始尽情的宣泄。
但是在初中和高中的时候,陪伴我的是小说。
那时候,网络还不像现在这般发达。那时候我们若是想要看书,除了泡书店,剩下的就是找一张内存卡,到人家专门下载电信和书籍的店铺,几块钱别人给你一划拉复制几百本小说。
当然,对于有些说,还可以选择忍痛下手去买一本。
在我的青春岁月里,最清晰的记忆就是周日饿着肚子在书店泡一整天,最后歪着脖子回家的快乐,或是拿着手机躲在被窝的刺激。
那段岁月,我都记不清自己看了多少本小说。甚至最后每每看到有人遣词造句或者成语使用不合理时,还在心里吐槽过无数次。
小说,陪伴了我最迷茫和枯燥的那段时光。如今再没人管着自己不许看小说,看小说的方式也更加的方便快捷了,可是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种乐趣了。
第三世!
进入大学之后,时间充裕了许多。那时候的自己,第一次远离家乡,总有了许许多多的愁。便总在自己空间发一些离愁别绪的文字,加之有好友捧场,一时间就越大不可收拾。
那段时间,自己应该算是一个QQ空间里极度聒噪的人,发的还是一些伤感文字。
三分钟的新鲜劲一过,后来自己也渐渐的变得越来越慵懒,天长日久也丢开了。
我和文字的一生一世!
现在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再将我曾经挚爱的文字拾起,可以说,我不是一个很有毅力的人,但是回首发现自己坚持了八十多天的日更,自己心里也觉得很开心。
我希望,我能一直坚持下去,用文字记录生活。每天的生活,都能有文字的身影。
也许我的文字不够优秀,但是希望自己能够坚持,能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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