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指出: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全面禁止课外辅导机构,刻不容缓”,话说的挺狠,其实是个政策盲。国家对校外辅导机构的存在和发展,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定性与定位,你所谓的支持或者反对有用吗?说轻点,你这叫无知无畏、胡言乱语;说重点,你这是妖言惑众、蛊惑民心!
有人说要全面禁止校外辅导机构,是法盲,还是捣乱!校外培训机构造成的教育乱象,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容规避的。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有人说要全面禁止校外辅导机构,是法盲,还是捣乱!对于此等扰乱教育教学的行为,国家已经出手进行大力整顿。
《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条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 要求迅速改变各类竞赛造成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问题。
有人说要全面禁止校外辅导机构,是法盲,还是捣乱!校外辅导机构需要规范、治理、整顿,让它在恰当的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 “整顿”治理绝不等同于“全面禁止”!
在我国的革命和建设历史上,“左或右”的错误,给我们的事业带来了极大危害和留下了深刻教训;在今天的现实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汲取,坚决不能再犯类似的错误!坚持一分为二看问题,坚持看事情的主流和关键,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和工作方法。
对待校外培训机构,我们也应该秉持的正确态度是:坚持“扬弃”的观点,发挥其长处,遏制其短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不是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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