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夜孔雀》这部电影由于存在大尺度镜头、乱伦等要素,在豆瓣上被各路装逼大神喷得惨不忍睹,看完影评后的我,一度不敢看这部文艺电影,因为实在不想我女神又让我失望一次。
但是,这两天我在看了这部电影后,而且是认真地看了两次后,我的内心真的就只有一个感想,那就是:看不懂,它就是情色片;看懂了,它就是文艺片。
一部导演用心准备了那么多年的电影,不是我们随便看上一两遍就可以下定论的,艺术家在自己作品中所倾注的心血,往往超出我们的想象。他们这种对艺术认真执着的精神,需要我们的尊重,也需要我们去用心观看。
电影《夜孔雀》的表现形式文艺范十足,过去和现在的穿插往返,以人物的意识流动贯穿支撑整个故事,延伸为法国和成都两条支线叙述发展,最后回到电影开头的原点,给了故事一个破解成蝶的美好结局。
电影中处处存在着意象、象征、隐喻等多层次艺术手法,是一个不可切割的有机整体,完全没有一处显得多余。
如果观众对意识流的创作方式不了解,要看懂这部电影到底在讲什么,会非常吃力,甚至看上两三遍后都很有可能完全摸不着北,认为整个故事支离破碎得简直乱七八糟。
在这里,二刷了电影的我,姑且从人物关系角度简单谈谈我个人对这部电影的解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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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莎初次见到马荣吹尺八时,就被这个男人吸引了。当时,马荣正为被杀死的蚕蛹吹奏安魂曲,艾尔莎闻声前去,之后两人围绕“抽茧取丝”这一话题展开了交流。
抽茧取丝作为电影的核心主题,贯穿始终。马荣说,必须要杀死蚕卵里的小生命,否则蚕蛹咬破蚕茧,这个蚕茧就完了,只能拉出无数断丝。也就是说,必须要牺牲一些无辜的生命去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有舍才有得,否则就全盘皆输。
蚕茧内生命的牺牲看似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艾尔莎却为这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找到了解决的方式。艾尔莎作为电影中唯一的女性,成为马荣爱情的救赎者的意义已毋庸置疑。在这部电影里,男性转而成为了需要女性救赎的、弱势的那一方,不管是在马荣身上,还是小林、马建民身上,都是如此。这鲜明地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女权主义意识。
认识马荣后,艾尔莎自己去网上搜了尺八的图片,拿到手工店里请人照着图片做了一把尺八,拿着尺八去找马荣拜师学艺。没成想,在拿出尺八后,却被马荣说自己拿的尺八,玷污了“尺八“这一罕见乐器。马荣告诉他,尺八是一万片竹林里都很难找到合适的竹子可以做成的乐器。尺八的可遇不可求,隐喻了爱情的突然降临,稀少罕见。
随后,艾尔莎去到了佛寺,寻找真正的尺八,这个寻找尺八的过程象征着女主人公的寻爱。包括后面两次的寻找臭椿树旅程,都可以这么理解。艾尔莎在寻找尺八的过程中,误打误撞,偶然发现了臭椿树蚕的秘密,成功解决了马荣多年以来的困惑。
所谓人生,都不外乎是种种机缘巧合下的阴差阳错,弄巧成拙。这样看来,艾尔莎最后和马荣的弟弟(马建民)走到了一起,我们也就根本不用觉得奇怪。
艾尔莎将臭椿树蚕的秘密告诉马荣,帮助马荣找到了一种符合他理想的蚕。她跟马荣说,臭椿树的蚕出茧以后化成蛾,这种蛾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蛾,名字就叫夜孔雀。虽抽茧取其丝,却无需灭蛹杀生。所以古代佛教在一些最神圣的仪式圣典中用的丝绸物,都是臭椿树蚕。
马荣对此欣喜非常,两个人就一起踏上了寻找臭椿树的道路。找到臭椿树时,马荣用臭椿树的蚕丝网住了艾尔莎的脖子,并且情不自禁地吻了她。艾尔莎没有抗拒,怦然心动之下,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声音。
找到臭椿树,找到最理想的蚕,似乎也就找到了自己爱的那个人,自己理想中的美好爱情。
艾尔莎在那一瞬间才开始意识到:爱永远是突然降临的。只有从来没有爱过的人,才会以为爱是一种感情渐变的过程。爱是一种天赋。
没有任何转承启合,两个人就此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马荣戴上了艾尔莎的脚链,脚链就像他们的定情信物一样。
幸福好像来得刚刚好,艾尔莎狂喜得内心心跳加速。只是命运始终不会将谁轻轻放过,有些栅栏始终是无法逾越的沟壑,所以,他们的爱情注定就过不了那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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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上,马荣骑着电动车,载着她,开到桥中间时,都会对她说:“下吧,被我儿子看到了不好。”即使是两人正式定情以后,他还是依旧会在那座桥、那个地方对她说:下吧。即使是他们情投意合得好似天作之合,他们在一起吹尺八,交流探讨兴趣爱好的时候,你一点头一挑眉,我就懂了。
即使是这样美好的爱情,也难逃夭折。
相恋后,艾尔莎的身上烙上了马荣的影子,她会去给将要离世的孩子吹尺八,送他们最后一程。和马荣分开以后,也会经常一个人在塞纳湖畔吹奏尺八。
但是,人生中的种种矛盾冲突似乎永远无法得到一个妥当的平衡点,以生命作为代价来换取内心的彻底觉醒在电影中变成人性救赎的唯一出路。儿子小林的存在注定成为他们爱情的致命阻碍。父与子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孩,俄狄浦斯情结的存在,造成三个人复杂的灵肉挣扎局面。
俄狄浦斯情结是弗洛伊德提出的一种心理学观点。弗洛伊德在精神病患者身上发现,对父母中任何一方的强烈妒忌反应能够产生足够的破坏力,这种破坏力能产生恐惧,并因此对人格的形成和人际关系产生永久性的困扰和影响。
弗洛伊德在1913年的《图腾与禁忌》一书中提出,男孩早期的性追求对象是其母亲,他总想占据父亲的位置,与自己的父亲争夺母亲的爱情,也就是恋母情结。
如此这般,也就不难解释电影中为何父子两人会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儿子的择偶观在潜意识中会直接受到父亲影响,甚至可以说跟父亲在很大程度上是保持一致的。艾尔莎在小林的潜意识深处,替代的其实是“母亲”的位置。
小林的母亲在生小林时难产而死,由于母爱的缺失,小林自然对母性有着极大的依恋度。当小林爱上艾尔莎时,他对艾尔莎变态的那种迷恋就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林最初迷恋的是艾尔莎的那双美脚,他在游泳池被艾尔莎美丽的躯体深深吸引,之后便想方设法地接近艾尔莎,最终彻底迷恋上那个美丽女孩的一切。
但是这个女孩,竟然和自己的父亲在一起了!
这种打击,对于原本精神就不正常的小林而言,是毁灭性的。所以当他在戏台子上看到马荣脚上的脚链时,他整个人先是不可置信的震惊,继而是愤怒至极、情绪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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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认为,孩子对父亲有着复杂的感情。他会本能地嫉妒父亲夺去了母亲的爱,又害怕父亲会发现自己内心的嫉妒而惩罚自己,同时又希望自己可以成长为父亲那样充满力量的男人,再次获得母亲全部的爱。
在这部电影里,很明显,对于小林而言,父亲夺走了自己的恋人,夺走了自己的“母亲”。当小林躲在窗外看着马荣和艾尔莎在室内交合时,他的眼神有着愤怒、崩溃、仇恨、怨念等多种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情绪再次彻底崩盘,便潜入艾尔莎的宿舍将他和艾尔莎一起悉心照顾的小白兔杀害,并且将艾尔莎的宿舍破坏。
小林以这种行为对马荣、艾尔莎两人实施报复,从而实现心理上的一种阿Q式精神胜利抚慰。从弗洛伊德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小林以杀小白鼠的方式实现了内心的“弑父”,赢夺自己对“母亲”艾尔莎的拥有权。这种被压抑的欲望无法在现实中实现,他便只能转借其它方式,以此实现内心被压抑的欲望。
弗洛伊德在解释莎士比亚的著名戏剧《哈姆雷特》时,就曾提出一个让常人难以接受的观点。弗洛伊德认为,哈姆雷特之所以在为父报仇时再三延宕,也是出于恋母情结—— 哈姆雷特可以做任何事情,就是不能对杀死他父亲、篡夺王位并娶了他母亲的人进行报复。这个人实现了他自己童年时代被压抑的欲望。
这样,在他心里驱使他复仇的敌意,就被自我遣责和良心的顾虑所代替了。他之所以迟迟未能痛下决心,动手杀死他的仇敌叔父克劳狄斯,乃是因为哈姆雷特本人也有弑父恋母情结。这种情结的束缚,使他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他对叔父的复仇行动的犹疑延宕,乃是对自我本能的认识和态度的表征,即他深感自己其实并不比他要惩罚的那个罪犯更好。
小林的疯狂行为,使马荣和艾尔莎的关系破裂。小林病情复发,马荣将他再次送入医院。
小林本身精神状态就不正常,他更多地是活在自己臆想的世界之中。他喜欢唱戏,戏里戏外,原本就是两个世界,唱得入了情,走了心,过分了便会陷入死局,再也无法走出。《霸王别姬》中的程蝶衣便是一个典型案例,小林和程蝶衣一样,唱着唱着,掉入了自身的迷局。
小林活在《孔雀胆》那个戏剧故事里,他把自己臆想成那个公主阿盖,还梦想着让艾尔莎穿上他做的婚鞋,但是那双婚鞋是纸鞋,艾尔莎不可能会穿。
小林内心追求的那个世界本就是幻梦一场,他不出戏,马荣就只能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去改写戏剧的结局,将小林从“迷局”中拉出,唤醒他的儿子。
戏剧落幕,聚光灯下,父与子的爱恨情仇也画上了句号。小林的心结以这样一种方式得到化解,也说不上是喜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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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小林究竟是疯子,还是艺术家这个问题,我只能说,事实上,艺术家在本质上都是疯子。作家和精神病患者都在造梦,唯一的不同点在于,作家能够控制自己的白日梦,而精神病患者则是为自己的白日梦所控。
艾尔莎寻找马荣未果,只身回到法国后,见到了马荣口中常常提起的弟弟。马荣的弟弟,马建民是一名纹身师。艾尔莎邀请他为自己在脚裸处纹上蚕茧图样。
事毕,马建民说他想在艾尔莎的背上纹上一只夜孔雀。这里其实就已经暗示结局了。马荣之前跟艾尔莎说,她的名字应该叫夜孔雀,但是最终给艾尔莎纹上夜孔雀的却是他的弟弟。阴差阳错的人生际遇,在电影中的不少地方都有所体现,比如马建民是为了女朋友去到法国,结果女朋友走了,他却留了下来。
至于纹身呢,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意思的行为。很多人失恋后,恋爱后,都会在自己的身上纹上对方的名字或是相关信物等等,以此标志一个新的开始,或是留作人生纪念。艾尔莎纹上臭椿树蚕的图样,是对自己和马荣爱情的一种铭刻。不用多问,艾尔莎深爱着马荣,这是根深蒂固的事实。包括她养臭椿树蚕,四处寻找臭椿树叶救活臭椿树蚕,都是她为救赎自己的爱情所做的种种努力。
当她得知自己怀了马荣的孩子时,她感觉自己的内心被撕裂了。她开始觉得自己一个人无法承受那样巨大的压力,失声痛哭。医生告诉她,根据法国的法律规定,她必须在第七周之前作出决定。这的确是一个痛苦的决定,她爱马荣,但是她跟马荣的爱情已经无果而终,孩子留还是不留,这是一个问题,也是困扰现实中不少女性的问题。
艾尔莎在进入手术室之前,想起马荣曾跟她说过的那些话——蚕卵里的小生命被杀死了才能保住蚕茧。最终,在即将要被推入手术室大门时,艾尔莎突然改变了主意,她决定留下肚子里的孩子。
此处对应的场景是电影开头,艾尔莎一边回忆马荣的话,一边用自己的身体体温去孵化蚕卵,象征着艾尔莎在用所有生命去追逐自己想要的爱情,犹如飞蛾扑火一般,爱得炽烈,也爱得勇敢无畏,将生命中所有热情完全释放。
对待生命,艾尔莎不选择杀死,以此保全自己,而是像寻找臭椿树蚕一样,留下生命,自己勇敢地去面对承担,以另一种方式对待、处理问题。她意识到,孩子是她生命中爱情留下来的珍贵礼物。于是,她在离开医院后,穿上了自己最美丽的红裙子,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去到了她最喜欢的亚历山大桥。这很像是一个女人嫁给了自己,走向了彻底的女性独立。
电影最终结局,马建民申请在被驱逐出境前剩下的两个小时内完成自己的纹身作品,无奈时间到了后,夜孔雀的眼睛还没有纹上,警官却勒定时间到了,强制要求其离开。马建民只好停下动作,对艾尔莎说:“夜孔雀的眼睛没有纹上,它就飞不走,会永远停在你的身上。”
没成想,艾尔莎在最后关头又一次救赎了马建民。这个特立独行的女子,在警察将要带马建民出门之际,突然宣布嫁给马建民,和警察进行正面对抗,用这种办法让马建民留在了法国。
当时,她对警察说:“你们别得意得太早。”艾尔莎作为电影中的女权主义代表人物,公然和男权社会体系对进行抗,并且取得了成功,这表明随着人类文明社会的进步,当今女性越来越具备与男性匹配相当的人格独立和生存独立权,她们不再需要依附男性,甚至可以转而救赎男性。
片尾,马建民和艾尔莎在一起后,艾尔莎养的那些臭椿树蚕纷纷破茧而出,化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夜孔雀,从窗台飞了出去。
马建民留了下来,夜孔雀有了眼睛,就可以飞了。塞纳湖畔,他们一前一后,追追打打,说说笑笑地向前奔跑,那场景,真美好。
电影的最终结局可以说是圆满的,希望现实中你们的故事也可以像电影中这样美好。即使是几经波折,兜兜转转,也终能迎来自己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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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为,这部电影值得大家去细细品味,反复推敲。
事实上,我看两遍,根本不可能看透这部电影。导演戴思杰用了那么多年筹拍这部电影,倾注其中的心血自然可想而知。
我认为,任何好的书,或是电影,都值得反复观看,常看常新。碍于篇幅所限,这里我也只说这么多。
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这部电影哈~
2016.7.15通宵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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