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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质在《禅与摩托车艺术》书中没有定义,在注释上做了一个简短的解读——Quality,原指品质、特性、高级、来养等,但作者赋予其新的含义,此舍义非三言两语所能涵盖,必须由读者根据上下文加以揣摩,因为任何定义终将破坏其不可言说性。
本书前面两部分是写的作者带着儿子克里斯与约翰夫妇的骑行记录,中间穿插一些曾经的记忆片段,逐渐将他身体内部的费德洛引出来。
在第三部分渐入佳境,费德洛的身形逐渐清晰,描述他对良质的意义的追寻路径。
良质这种感觉可能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书中从假设到实验,从理性到感性,从古典到浪漫,从主观到客观多方面正反论证,无法进行一个总结性的概论。
我将书本中看到了描述进行一个简短的搬运,由个人自行去理解。
本书应该是作者想去找寻一段过去的自己,一个曾经思想的升华又不愿意面对的自己,所以他有另外一个人格费德洛。
作者曾经去印度是一个经验主义的科学家,他在求知过程中了解到在东方的宗教中“彼即汝”,也就是说你认为你所是的与你认为你所感的是不可分割的,完全认识到他们是一个整体就是开悟。
逻辑就是把主客观分开,所以逻辑不是最高的智慧,想要消除这种因划分主客观产生的幻觉,最好的办法就是减少生理精神和情感上的活动。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最重要的一种方法就是所谓的“禅”,当哲学教授愉快的解说世界虚幻的本质,而费德洛的问他是否相信落在广岛和长崎的原子弹是一场幻觉。教授笑着说是的,费德洛的游学就此终止,他离开了教室,离开了印度,放弃了继续研究下去。
他又回到美国中西部念了一个实用的新闻学位,后来结了婚,做过记者、科学家、以及工业广告的撰稿人,有了两个孩子还买了个农场,一匹马两辆车,逐渐步入中年,身体开始发胖,他对理性的追求似乎已经放弃了。
由于他的放弃,生活对他而言很容易打发。
是什么再次激发他寻求并不确定,他猜可能是内在的挫折感,以及希望再度寻求下去的意愿。
作者把自己和费德洛分成了两个人格,他曾经是蒙大拿州一个大学的英语老师,在大学任教期间,原本是教英语修饰学和写作的,内心燃烧着熊熊创作欲望,有着前所未闻的思想,这是狄威斯认识的人。
约翰认识的作者是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内心计划的只有儿子克里斯,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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