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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女员工被要求刷厕所——怎么评价这件事情

新入职女员工被要求刷厕所——怎么评价这件事情

作者: 6f71a180b275 | 来源:发表于2022-10-31 18:18 被阅读0次

          近期在广东深圳,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女性入职一家公司从事新媒体运营工作,被公司要求刷厕所的事情引发人们热议。对于此事网上观点呈两极化,有的网友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厕所是大家一起用,轮流刷厕所也是分内的事情。有的网友则认为这是该公司的套路,该公司的企业管理方式有问题。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是明确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公司安排员工刷厕所是否就是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刷厕所和人格尊严是没有直接联系的。如果认为刷厕所就是侮辱人格尊严,那让从事保洁工作的人员情何以堪?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只要是合法的就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如果是公司以刷厕所的方式为难其员工,那么要求刷厕所只是一种手段,除了这种手段还有其他的手段,核心内在于“为难”,不在于“刷厕所”。

          其次,本职工作与临时安排的工作都是工作。前述新入职的女员工在入职的岗位即新媒体运营与刷厕所之间的比较是令她辞职的重要原因。是不是从事新媒体运营岗位就不可以干别的临时工作?当然不是,根据工作常识,除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工作单位安排一些临时工作也不足为奇,关键是安排刷厕所,这就引发人们的热议了。但是,刷厕所象征着某种身份地位的问题——这只是看问题的一种角度而已。

          第三,很多私营企业对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完善及落实方面仍有欠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但在很多情况下,这样的规定并没有实施到位,公司老板自己拍板决定公司制度的情况并不少见,遇到问题之后也习惯于以员工的过失为导向去处理问题,到最后引发劳动仲裁,最终也仅仅是“案结了事”,引发问题的源头没有得到解决。

          第四,新入职女员工刷厕所被关注折射了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当代年轻人是否能吃苦、是否愿意吃苦的问题。像“躺平”、“啃老”之类的网络词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些年轻人面对社会竞争力不从心的状况。例如公司上班“996”工作制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互联网企业的员工的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很大程度上看,新入职女员工刷厕所的问题受到关注,就是基于之前的这些社会现象蕴含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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