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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论》读书笔记(三十六)

《知识论》读书笔记(三十六)

作者: 白色石南 | 来源:发表于2022-09-13 17:51 被阅读0次

     

    《知识论》读书笔记三十六

    202296

    4,所说的秩序也不是自然律的秩序

    自然律或者本身是固然的理,或表示固然的理。

    若当自然律是普遍的命题,有所谓真假,若是假的命题就不能是自然律。

    就他们是自然律而言,不能假也不会假。

    自然律是普遍的,则是超时空的,无所谓的以往与将来。而自然所组织成的秩序,不是以往的秩序,所说秩序无所谓将来与以往,也不能推翻,所以所说的秩序决不是自然律所组织成的秩序。

    5,秩序问题以后再谈

    本节所说“A—B”……等秩序不是休谟问题所牵扯的秩序,可以是但不必是自然律,他们所组织成的秩序不必是自然律的秩序。推翻它并没有推翻归纳原则。

    三 归纳原则与时间

    A:归纳原则的分析

    1,时间问题的重要

    “如果-则”的命题表示归纳原则,前件与后件本身可以表示时间上的关系,也可以不必有时间上的关系(如部分的逻辑命题),可见时间与“如果-则”的关系密切。时间问题对归纳原则来说很重要。

    2,以tn为现

    原则的前件列举引用此原则者的经验,这个经验总有时间有地点有各时各地或同时同地的所与。

    将时间将问题限制到时间上去,例证可表示为:at1-bt1、at2-bt2……atn-btn,经验最后的时间就是引用此原则者的最后的现在,最后的现在tn   tn+1即为将来。

    3,引用此原则时,后件为结论

    原则的后件用A—B表示,是一普通命题。将A—B视为结论,则前件为前提,若前提改变则结论也变。引用归纳原则会有错处,改变者为前件而非原则。

    4,原则的真假和前件的真假是两件事

    原则的真假问题和普通“如果-则”命题的真假一样,只要前件真而后件假,这原则就是假的。本条主要强调原则的真假和前件的真假完全是两件事。

    5,前件有真假问题

    对于at1  bt1……at1-bt1……可以有错误,此时可以说前件为假。本章讨论的是原则的真假,由此可假设前件毫无错处,也用此原则也没有错,只有这样才可以专论此原则是否会假。

    B:现在与tn

    1,现在是任指词

    2022年9月8日

    “现在”是时间上的“变词”或“任指词”,日子、月份、时代、世纪不同,在某一时都可以说现在。

    已来而未往总是就某某单位说的。

    已来而未往的时间即现在的时间。

    2,一部分的问题撇开

    时点或许是货真价实的现在,但它不存在,或许可以就此说现在不存在,但未来没来,以往是已经过去的时间,所以,现在、将来、以往都已取消了。对于这个问题现在不讨论。

    所说的现在总是有某某时间上单位以为标准的。

    3,时间的川流经过“现在”

    存在的问题是现在还是时间在川流?

    可以说现在老在川流中,而时间不动,也可以说时间老在川流中,而现在不动。不能说二者都在川流中。

    对于这个问题,按常识说,最好的办法是把现在视为任指词。虽指时间而所指的时间不一。

    4,现在和t1、t2、t3……tn是两件事

    t1、t2、t3……tn都可以是现在,都会成为现在,也都会终止其成为现在(将来不来,现在老去,而以往长往)。

    发生问题的时候是tn的时候,则tn就是发生此问题者的现在,问题就是将来会不会推翻以往呢?

    C:前件的内容

    1,以tn为现在,前件列举直到tn时所有的例证

    从时间方面说,归纳原则的前件在任何时间须包举一直到该时间上为止所有的例证,即以tn为现在,在tn之前及在tn的例证都得包举在前件。

    2,现在不会在tn上打住

    现在所指的时间不停流,不会在tn上打住。

    不在将来,才有异同的问题,才有证实与否的问题。

    已来,才能经验,才能成为例证。

    3,A—B不限于tn

    A—B没有时间上的限制,不能列为前件,永远是后件。

    若A—B是历史总结,则前件后件没有“如果-则”的关系。

    若A—B是自然律,据A—B推出atn+1、btn+1之必有“—”关系或情形,以达A—B这一普遍命题。

    若由atn+1-btn+1为例得A—B,则为归纳原则。

    4,新例证可以有下列以下两种情形

    若atn+1、btn+1没有“—”关系或情形,则A—B被推翻。

    应注意前件的改变,在tn时atn+1、btn+1没有以为例。

    在tn+1来时,atn+1、btn+1以为例。

    也就是说,由tn至tn+1时,前件内容改变了。

    2022年9月9日

    D:后件的真假值

    1,新的正或负的例证

    atn+1-btn+1与atn+1✕btn+1都是新的例证,只不过前者增加A—B的大概性或可能性,而后者是负的例证。

    但两者都是归纳原则。

    2,假如新例证是负的

    假设atn+1、btn+1没有“一”的关系和情形,时间由tn进到tn+1时,则有以下情况:

    若“如果-则”为一前提,以上例证为第二前提,则可推论A—B。

    另一种情况,在tn时atn+1、btn+1不为例,只有在只有在tn+1为例,推论时(前件内容改变)前推论A—B。此前提不一样而导致结论不同。

    3,新例证来时,现在已由tn至tn+1,前件的内容改变

    前件内容随时间而变,推论的第二前提不是在tn时的第二前提了,结论不同,前提不同。结果也就导致归纳原则的后件的真假值也改变了。

    作者假设了一种情况:

    假设观察者的观察有错误,前件是假的,即第二前提是假的,此情况下结论虽对但仍为假的命题。

    应注重的问题是,在观察者没有观察上的错误情况下,时间由tn川流到tn+1,新的例证可以推翻旧的结论。

    2022年9月10日

    四 归纳原则的永真

    A:归纳原则的真假值

    1,用另一套符号表示

    将A-B表示成(a,b)·ф(a,b)

    tn时,ф(at1,bt1)·ф(at2,bt2)……ф(atn,btn)

    tn+1时,ф(at1,bt1)·ф(at2,bt2)……ф(atn,btn)·(atn+1,btn+1)……ф(atm,btm)

    2,如果(二)则大概(三)或如果(二)则大概(一)

    即:ф(at1,bt1)·ф(at2,bt2)……ф(atn,btn)和(大概)(a,b)·ф(a,b)

    ф(at1,bt1)·ф(at2,bt2)……ф(atn,btn)和(大概)ф(at1,bt1)·ф(at2,bt2)……ф(atn,btn)·(atn+1,btn+1)……ф(atm,btm)

    (二)是(三)的一部分,部分真,可以真

    (五)表示,部分真,侧全体大概真,归纳原则即为此。虽不是一逻辑命题,但是一真命题。

    2,如果(六)则大概(一)或如果(六)则大概(三)

    在tn+1时,例证为atn+1-btn+1

    (二)成为ф(at1,bt1)·ф(at2,bt2)……ф(atn,btn)·(atn+1,btn+1)(六)

    如此,可知(五)命题,例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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