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我倒也蛮喜欢摄影的。
爱音乐、爱随拍,享受阴郁天空下的清爽。在家的时候总骑着一辆有些年头的小电驴四处乱逛,往人烟稀少但尚可通行的地方去,碰见悦目的景色就停下来转悠转悠,也不顾时间场合,随手掏出手机就拍一两张,也不会有“喀嚓喀嚓”的声音,也不扰草木清静。
至今,已经很长时间都这样了。我也知道,这绝对提不上什么艺术、作品。因为我连一台基本的相机都没有,存着的,也多是些叫不上名字的山野花草木石,还有云。感性上我想去做这件让我舒服、让我很享受的事,可另一面我好像又不该去做这件我力所不及、尚无条件完成的事,这是很俗套然而无比现实的选择。所以最后,我放弃了。
仍旧会走到街头拍下一排蜿蜒的路灯,仍旧对准太阳拍下放射四条光线且围着一圈光晕的天空,仍旧突兀的刹车为了刚巧擦着层楼檐角走过的厚厚的云朵。
这些,一直存在我的手机里边。可是上天突然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当然我也猜测或许是我那薄命的honor本就命途多舛----它,莫名其妙的休克了。
紧紧张张的两天,在现代这个真的“离了手机寸步难行”的社会,我的生活突然就没了方寸,不知道如何与人联系,不知道觅食拿什么支付,不知道担心我的那群傻蛋儿会不会以为我被外星人绑架了然后向FBI报警...
好在,我终于发挥了一次理科生貌似该有的能力(当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笔注定不好承受的修理费)我机智的借来同学的笔记本,首先百度了一下华为官网找了找手动操作方法,然后拿电脑开了wifi,重复长按音量下键和电源键,看它自动重启、修复系统、修复失败又自动关机,接着继续重复以上过程,就这样坚持了两天的等待,它活过来了。
天可怜见,那一刻真的特别激动,比之收到女神的深夜邀请尤有更胜。(实际上从来没有发生过...甭说女神了,女生都没有Ծ‸Ծ)我慌慌打开了各类聊天软件,可是,想象中一片红点消息提示的情况并没有出现,世界一片安静祥和,仿佛我从来没有存在过,也就无从谈起丢失过。
我有点不舒服,我想无论谁在得知自己对别人来说无足轻重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丢丢的悲伤,我们幻想融入到众人的世界里,结果却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依旧没能逃出与生俱有的孤独。
不过,我大约早就知道这一点了。
我收拾好情绪,把一丢丢失落转换成傲娇,我决定模仿一下偶像剧里嘟着嘴巴的女主,再配以我的智慧发一条骚说说,不说博取广大吃瓜群众的关注,至少也得要让那么一两个人来问问我发生了什么事,那条动态我是这么写的:
“虚惊一场是世间最好的词语,你可懂,什么叫失去?”
又配了一张老版《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里,大头儿子爬山时在半路擦汗的动图。
“完美。”我在屏幕这头伸手打了个响指。坐在床沿拨弄着空间反复的刷新,我默默的把这句话念了好多遍,越念越觉着喜欢。过了没多会儿,屏幕上方跃出来一条消息, “怎么了?”
我没来得及注意是谁,慌慌点了进去,聊天界面,飞速回复到:
“没事没事,就是手机丢了[哈哈]”(其实是我人丢了,撇嘴)
“哦,那你现在找到了么?”
“嗯嗯,刚刚找到了[哈哈]”(废话,你以为我在拿什么和你聊天,撇嘴)
“唔,那就好,没事就行[呵呵]”
我:“... ... ”
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大约,我真的不擅与人。
手机“失而复得”的那天,抛除泡在各类社交软件上的时间,我直到晚上才意识到该去看一看有没有丢失了什么东西。
结果...你们都清楚了,我三四千张的血汗和珍藏,都没了。当时我是怎样的情绪现在也已回想不起,就记得我不停的在翻文件夹,试图找到一些存留,还有很重要的一个东西,一个两分钟多的视频。
喔,瞎忙活了许久,才知道是真没有了。然后我又转念一想,没有就没有了吧,很正常,睡觉吧。成年人的世界里多数情况下对会发生的糟糕和幸运都有预感,因为我们慢慢懂得其实没有什么是突然,所有的不期而遇都伴随着漫长的伏笔。
日子该怎样还是怎样,说实话,那段两分多钟的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视频,实际上却很少次看。原因也很简单,我不敢。那是高中最后一段时间,学校为了给我们减轻压力、放松负担而组织的一次大型活动。
用我一贯的风格来讲,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活动,不过就是把我们连带着老师从教室里赶到操场上去,自由自娱自乐小傍晚,虽然新鲜,可也无趣的很。不过让我至今回想起来都会带着笑意觉得幸福的一件事,也就此处发生了。
简简单单,两个人,一首《素颜》。
你不会想象的到微黄的夕阳镀染,拉长的云絮却是洁白,足球场上面的草其实还都没有完全茂盛-- --
不过都一并弄丢了,想来也算清净。
扯远了。
前两天的时候,率土的游戏群里有人问有没有建筑的照片,最好是夜景的。秉承着我一贯助人为乐的精神,我极其利索的打出“我有!”接着他说“厉害厉害,come on ,大佬”
我就跟了句,“丢了。”
哈哈,想起来还蛮好笑。不忍心这么逗别人玩,我想起来好友里边有一位摄影爱好者,是一名嵩鼠,经常会在空间发一些自己的随拍,挺好的。于是就偷摸的去他空间翻了翻。
唔,看完之后却突然有点不是滋味。
桥 城 街“偷”了好多存了起来,也打发了几张给那个小伙帮忙。突然会觉得,其实梦想真的没有多难。
这只嵩鼠昵称乌鸦,还是我在高三的时候认识的。和我同属一个市,比我大没几岁。在我依旧按部就班走着书山路的时候,他已经是什么什么酒店的一方大厨了。记得深聊过几次,他说喜欢摄影,等存钱存的差不多了就去买一架差不多的单反,那时候我还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唯一最大的除了吃饭之外的消费,不外乎玩游戏。
后来慢慢的,时间越来越紧也越来越忙,他再出现到我的视线里的时候,已经过了整整一年了。
那次上到久违的QQ,看到了他的消息,想要卖掉手里的照相机,去换一个更好的。
真牛,我想。
还做着厨师,自己的照片里也有自己的菜肴,据说唱歌也挺不错,快要像老嵩看齐了,哈。
那么我呢,我想。
远行要相信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朝九晚五,以梦为马也随处可栖。别看我总是躲在深夜就着孤独来写作,其实我的眼里真的不只有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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