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在整理上周英语共学社的练习笔记,发现很多细节还没有整理成文。今天就以一个稍微有点长的句子为例,看看面对长定语,中文渣如何说人话。
这个句子是这样的,选自本月经济学人:
Almost 20 years on Mr Cohen’s strange ascent to the pinnacle of American society, and the efforts of regulators to jail him for insider dealing, are the subject of Sheelah Kolhatkar’s excellent new book, “Black Edge”.
主语很长,有点头重脚轻,almost 20 years and the efforts are the subject。主语的定语有点多,要想简单明了地说清楚,得稍微想一想。记得当时有个译友中文功底不错,把这一长串的主语都处理成了名词,选词很简洁,同时词性转换得也很巧妙,增词也很得当:
科恩20年跃升美国上层社会的奇特经历,以及监管部门因其内部交易而努力要将他收监的事情
“因其”、“收监”注意用词的简洁,另外注意体会此处词性的转换和增词的技巧:strange ascent 跃升的奇特经历,efforts to jail him 努力将他收监的事情
如此一来,在整个译文的布局上也要适当调整一下,否则也会头重脚轻:
席拉.科哈特卡尔(Sheelah Kolhatka)新出了一部杰作——《黑色优势》(Black Edge)。这本书主要讲述科恩20年跃升进入美国上层社会的奇特经历,以及监管部门因其内部交易而努力要将他收监的事情。
如果无法想出如此简练的文字,不妨处理成句子,比较方便,也稳妥,比如:
在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科恩跃迁至美国顶层社会,令人匪夷所思;而与此同时,监管者也试图用内幕交易的罪名将他抓捕入狱。
如此,ascent, strange, efforts,几乎每一个词都处理成了句子。后面再跟个“这些便是……的主要内容”,就可以把原文中剩下的同位语还有谓语给装进去了。
把短语译成句子不见得总是中文不佳而想出的下策,而是英译汉的常用技巧。比如:
To feed himself, the boy took a job pasting labels on blacking bottles in a grim, rat-infested warehouse.
初译可能是:
为了糊口,他在一家阴森森的、鼠满为患的仓库里给发黑的瓶子贴标签。
如果再润色一下,可能会觉得仓库前面用了两个“的”,定语那么长,怪难受的。遂想到要把grim和rat-infested给抽离出来:
为了糊口,他在一家仓库给发黑的瓶子贴标签。那仓库阴森森的,里面鼠满为患。
如此一来,仓库里的恶劣环境便跃然纸上了。
下次英译中碰到令人头疼的短语时,不妨一试。欢迎交流探讨。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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