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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六部》(感知对话录、34)
生存者:
你又提出了一个看似不存在的却实际存在的巨大问题,生命逻辑制造出来的“他人概念”,人不但是“我”,也是“他人”,要让人理解有多么烧脑。其实也不烧脑,生命理念确实造出了这种问题,只是我们尚未觉察而已。他人的存在让人的存在复杂化,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他人是怎么产生出来的,这是一种精神意识,还是一种客观事实?我与他人的关系是必然发生的,还是我们主动制造出来的?他人不是“他人”,他人是什么?这都是形而上的问题,形而上的意义才是一切事物存在的本质,难道不是吗?但这种形而上的抽象思维对我们现实生活的具体指导意义在哪里?
感知者:
这所有问题都是人类产生精神意识方式导致的,精神方式的产生,特别是生命意识的产生,使我们本无问题的存在变性成了一种个人遭遇,“变性”意味着我们存在的性质被改变,原来没有的问题突然产生了,原来没有过的方式,现在成了必须的方式,这对于我们至今都是一种挑战。我们与其他动物一样,在没产生生命意识之前,我们是不分彼此的,这时候没有“他人”的存在,只有我们彼此相同的行为、相同的意愿、相同的处境和相同的目的。这种相同是同种生物得以存在的保证,也是同种生物存在利益的体现。而且,这更是存在逻辑的必然,存在要求所有的存在物有序、稳定、持续地存在,这是存在减缓熵增的必然要求。
相同是存在的基本要求,电子的同向运动形成电流,水分子同向运动形成水流,任何基本物质都因其组成部分的相同而成其为物质,植物和动物都因为同类的相同存在才能保证存在的继续,为什么生物需要不停地繁殖,因为要保持同类物种的相同存在,只有同类物种彼此相同一致,此物种才能长久地存在下去,这是存在的基本规律和必然规律。但生命意识的产生打破了这种规律,其伦理逻辑严重破坏了同类物种相同存在的原则,我们人类就从有生命意识起开始分崩离析,“他人概念”就是分崩离析的主要特征。生命伦理从根本上否定了我们人类的相同存在,变我们的相同存在为不同存在,他人就是把我变成了不同的存在,从有他人的身份立场开始,人就开始了竞争生存,我与他人的竞争与对峙是永远不可弥合的逻辑关系,人类上演的所有大戏就是在表达我与他人的复杂关系。从有生命意识开始,我们人类就走向了不可改变的悲剧性命运。
萨特的“他人即地狱”这句话,击中了人间关系的实质,可惜直到现在,我们也无法理解其中深意。连萨特自己,也未解其中深意。人间地狱就是因为有他人的分别造出来的,不是因为他人做出了什么而成为“地狱”,是他人的存在必是地狱,他人这种存在方式必是地狱。因为生命的独立存在已经瓦解了人类的共同存在的逻辑基础和心理基础,他人非但不是我的存在,他人是我的存在最大的潜在威胁。他人的存在本质上与我无关,连繁衍后代的行为都异化我的行为,我的子孙是“我的”,这种“我的”关系就是人间亲情的特殊关系,人必须把他人即子孙后代作为“我的”,这才可以建立人与人的特殊关系。而这种极小范围的特殊关系又进一步拉开了与一般性他人的距离,这种把自我与他人的概念进行的扩大化行为,导致了人间更复杂更尖锐更激烈的冲突,我与他人的种种隔离,就此造成了人间世界层出不穷的灾祸与苦难。
有了他人的存在,是人间灾难存在的开始,我们一旦把“他人”从我中分离出去,我们再也无法再合起来,我们存在必须要有的共同性被毁弃,我们的共同利益被撕碎,我们必须相互一致的存在关系被破坏,幸福愉悦生活必备的前提条件不复存在……这些全都毁于“他人”的存在,而这一切的根源还是起自生命的概念。没有各自生命的独立存在,哪来的“他人”存在?
(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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