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

作者: 安偌祎 | 来源:发表于2023-04-26 14:27 被阅读0次

    暗恋

          深夜,他写完文章后,不知不觉在搜索历史记录中,又触到那个永远排在第一,再熟悉不过的名字。

            他想看这个名字的主人是否更文,若有,则从头到尾认真欣赏;若是没有,他并不将目光转移到对方其他的文章。进一步说,他一般不看对方的文章。因为就算看了,大多数文章他也看不明白。然而,也许恰恰是这种“不明白”让自己步步沦陷。

    言归正传,那么,他则看这位作者给哪些文章点了赞,然后再从中筛选一两篇文章细细收藏、慢慢研究。他觉得这种跟着别人脚印走的做法,对于自己来说,仿若是一种比较有效,且省时省力的学习督促技巧。对于他人所写的文章,他开始还会通过“首页”去读,可慢慢发现,几乎所有文章皆是走马观花,宛如例行公事,有时甚至匆匆一瞥,不仅收获甚少,而且他认为这是对那些作者极大的不尊重。

    后来偶然间,他点开这位作者所看过的,某一篇标题比较吸引自己的文章,当然,他也是根据题目过滤的。这回他惊喜发现,自己居然能像完成老师所布置的功课一样认真,将“走马观花”改写成“下马看花”。他对此感到不可思议,文章仍是那些文章,作者还是那些作者,并且,他们当中好多人的文章都写得很好,甚至远远在那位作者之上。可为何前后态度迥然不同?

    那问题到底出哪呢?

    思索一番后,他只能将自己这种拧巴的行为推断为“喜爱”,这种喜爱无关于性别、年龄等任何其他,只因这位作者的灵魂吸引了自己。换言之,他爱上了一个有着与自己相似心路历程的灵魂。因为喜爱,所以爱屋及乌,继而,愿意沉下心来,向一个标准的学生看齐。

            面对这等灵魂,他曾经“表白”过,可对方回了个寂寞。他惆怅了一阵,但并不后悔。孤独是人生的常态,尤其是倾心于文学的人,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关键是,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如同他喜欢文学一样。

    像现在这样默默看着,已经足够美好。虽然这位作者大部分时间在给别人的文章点赞;但可以看出,对方依然是爱着文字的,只是方式与他不太一样。所以,他想,如果坚持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文字,那么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否代表自己并不曾“失恋”呢?何况,他还要决意去一一弄明白,对方文章里从未见过的词句。

    那么 ,就像歌词写得那样吧——偷偷呼吸你的呼吸,收集你的气息,跨越书(山)海奔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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