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篮球引发的校园遗憾

作者: d1b681818bb4 | 来源:发表于2017-06-25 17:30 被阅读41次

            无论你怎么看,邵小博都不像一个未成年的罪犯,更不可能是一个杀人犯。他唇角上的绒毛已开始变黑变硬,但还谈不上是真正的胡须,举止有些羞怯,隐隐地还透露出些许书卷气,谈吐具有一定的逻辑性,显示出良好的家教和学教育水平。是什么让这样一个孩子告别了锦绣未来而变身成了一名罪犯呢?

    一、邵小博的自述

    作为一名90后中的独生子女,邵小博有着幸福的家庭,父亲是某政府部门的领导,母亲是一名中学教师,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从小学到高中,每年都是“三好学生”,可以说17岁前他的学习生活一路坦途,没有留下任何遗憾。

    但命运之神却突如其来对这个家庭进行了捉弄。高三寒假的一天,邵小博接到了几个好朋友打来的电话,邀请他一起去学校打篮球,喜欢运动的邵小博立刻就答应了并到了学校的大操场,兴奋地和朋友们一起玩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在场边休息时,看见他的一个朋友因为一点身体上的碰撞,和别人发生了口角,很快,口角便升级成了冲突,出于朋友义气,一时冲动的邵小博冲了上去,他没有进行调解和规劝,而是不容分说的和对方打了起来,当时,对方由于人少势小败下阵来。

    冲动是魔鬼,此时的邵小博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也为他的灾难埋下了伏笔。

    2008年2月12日学校开学,邵小博骑着车去上学,就在他快到学校的时候,听到有人喊:站住,别跑!他一看,有六七个人正从马路对面向其追来,为首的正是前几天和他们打架的一个。见势不妙,邵小博拼命骑车想摆脱追赶,但最终还是被追上了并被从自行车上拉了下来,这伙人扯住他的头发并对之疯狂地拳打脚踢,很快身体的痛苦和心里的恐惧使邵小博失去了理智,困兽一样的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胡乱刺去。几秒钟后,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不要打了,他手里有刀!于是邵小博被放开,此时的他看见那个带头追赶他的人用手捂着肚子,鲜红的血从手指缝中流出。很快伤者被送到了医院,邵小博独自回到了家中,通过他的父亲打通了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电话。

    几天后,在看守所的提审室里,邵小博得到了一份鉴定,伤者因动脉血管破裂,失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邵小博一下子惊呆了,本应该在明亮的教室里,和同学们一起备战高考他竟然以这种方式永远地告别校园生活,所有对未来的憧憬变成了遥不可及的梦。

    2008年7月16日,邵小博被押上法庭。当警车开进法院的大门,他看见了久违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许多同学,大家相对无语只是泣不成声。随着法槌的落下,十年刑期成了他青春美好年华中的追悔莫及的一段归宿。

    而残酷的巧合是,宣判那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二、事实的真像

    我翻阅了邵小博的案卷,他的自述和犯罪事实基本相符,所有的一切疑点都在他的作案凶具上。邵小博自述当时无意的在上衣兜内揣了一把十厘米左右的紫红色折叠单刃水果刀,其他证人证言也证实了这一点。邵小博的裁定书上将其定为用单刃刺器刺破被害人左髂骨总动脉至失血性休克死亡,可见邵小博当时应该是处于被群殴时的被动状态的下意识行为,但最后的判决书将此刀定为匕首。

    水果刀是普通刀具,而匕首则是管制刀具,这直接影响了最终判决的结果,而我未见实物,无法确定,但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中,超过十五厘米且开刃的水果刀极易被判定为匕首。

    关于这一点,在邵父探监的过程中我也做过询问,邵父对此的解释是被害方索要五十多万,并以上访等理由为要挟,对法官实施了压力,因而导致了最终的审判结果。

    邵小博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呢?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款内容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邵小博当时属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而相关的过程中,他虽然是开始为被动的受害方,但在自卫过程中明显的超过了防卫的限度,考虑到当时环境对他的刺激和他本身的承受及反映,法庭对他的认定和判决基本是正确的。

    三、邵小博的改造表现

    邵小博对自己罪行的认识是深刻的,他不止一次说因为自己的冲动,使一个和他一样年轻的生命过早的凋零了,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年华,酿成了两家庭的悲剧。

    而他的改造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监狱考虑到邵小博的情况,安排其做了罪犯教员,此外,他在监狱内系统的学习并通过了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报名参加了全国成人自考并已通过部份课目,用监狱行话来说,他努力的将刑期变成不学期。目前,他已因为改造表现突出获减刑一次。

    入狱后,他的老师和同学都来监狱探望,同学们见了警官都说邵小博的冤屈,他是如何的品学兼优,对方是学校一个人见人厌的无耻小混之类。他的同学大部份都已经上了大学,有些甚至是名牌大学,而他的老师告诉我说,邵小博的学习成绩是班里最好的,正常发挥的话一本线一点问题也没有,上个名牌大学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这一切,更让人替邵小博惋惜。

    四、关于此案的思考

    校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是一个老话题和老问题了,从当年轰动一时的《少年犯》至今,我们对此做了许多的努力,但仍然不能做到真正有效的扼制,在个别案例中,所犯罪行的残忍和恶劣程度甚至超过了成年人,这不得不让人反思。

    我做过粗浅的统计,青少年罪往往受教育文化水平偏低,且不谈什么传统意义上的文盲和数量,按照联合国新定义的文盲标准,有些我们所谓的非文盲其实往往是识些字的“功能性文盲”。我一直不明白,我们的教育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从当兵到现在,我去多许多贫困的所谓学校,见过那些可怜的孩子和老师,在尊敬和怜悯之间,深感求学艰辛、人生苦涩和世情的无奈。当我看到有人劝农村的孩子不要上大学的时候更是长叹,这种提出看似开通其实不通言论的人没有基本的常识,央视一套向全国人民宣传“知识改变命运”,而这些人却告诉大家:命运无需改变,只要拒绝知识。遇事不去开拓思路解决问题,却用这种听天由命顺其自然的言论诱导公众哗众取宠,公然对抗主流意识的行为居然能够堂而皇之,真是百花齐放中结出的奇葩。如果把这种精力用到将九年免费教育拓展到高中,把义务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为农村和贫困的孩子和教师真正做点事情,这才是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做出了贡献,毕竟我们伟大的祖国农民占大多数,大多数人没有良好的教育,我们的社会如何转型成功?我们以后好意思再谈续写中华文明史?

    在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暴力型、财产型、性侵型犯罪群体中,几乎全部看过一部香港的系列影片《古惑伃》,而且对其内容如数家珍,对之评价高山仰之。对此,真的让人扼腕叹息。从内心里我承认有些娱乐圈内人物的不懈努力,但有两点我实在无法接受:

    一个是以老师自居,师者传道解惑还要为人师表,这是一个多么艰难而又伟大的目标啊!连孟子都说:人之患好为人师,在一个传闻不断炒作不息的娱乐圈里混迹不是错,而以此为资本就随便充当老师而神色坦然,我想不仅是有悖圣贤先哲,潜意识里是不是说自己平时也有些随便呢?不要如糟蹋“小姐”这个词一样再来糟蹋“老师”这个词了,娱乐圈内那么多才子佳人想不出一个好名字吗?

    另一个是娱乐圈的责任问题,连资本主义的电影《蜘蛛侠》都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希望我们的娱乐圈不要仅仅只是夸耀自己的票房、收视率和歌曲的流行程度,能不能在我们收看收听时先告诉我们你作品的合适受众,分分级吧,好莱坞早已做到,这么多年我们只学发行,难道只是利益至上吗?只是一个儿童不宜之外就可以通吃所有观众吗?至于能不能出几个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并能真正有所作为的娱乐圈人物,这是前已经无古人,后希望有来者的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话说的多好,可当我们看到教育的经费、条件和环境比不上“三公”的花费时,我们一方面敬佩发明这句话人的真知灼见,一方面又会感叹自己“活在当下”。

    当然,在如何从法律上、管理上有效防治校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是国际社会都非常重视但仍未有效解决的问题,但让孩子有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努力让教育多出成效,则是公认的有效手段之一。

    这也许就是邵犯经历给我们的一点题外思考吧。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暴力篮球引发的校园遗憾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wtjrc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