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安排,临危前来处理一项工作任务。
原本,从我个人角度,由于事情已经发生,而作为我方又不具备提出问题的异议的身份主体资格,我下来项目担心具体做不了任何事情。
但由,由于原项目负责人提出离职,由于他以前的不关注,现继续指望其来履行职责,公司有点担心。
作为一个法务,接受任务并去处理他,这是职责所在,于是我第二次到项目所在地。
到了项目以后,先找其他人了解情况,了解其具体心态以后,我得知,如果指望他们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反映是不太现实的。
在了解具体情况以后,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他们的名义写了拟了一份异议书,请他们签字,再提交上去。(对于事件出于保密的原因我只能这样描述)
通过这件事情,作为法务我复了一个盘,给自己提出一个醒:
1、今后遇到事此,事前主动关注,提供解决方法;
2、事中进行踪,跟随事态发展,随时提供应对策略;
3、加强学习,善于总结,勤于思考,作为企业法务不仅是总结与思考法律层面,同时要更加关注的是行业层面与商业层面。
4、对于企业管理层和业务层,他们不仅是想只听到法律方面的意见,更主要的是听到有关商业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具体的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作为一个法律人,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商业、懂运营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显得很重要。
企业法务不同于外聘律师,其只是顾问性的咨询服务,而企业法务由于是聘用关系,你在首要身份是企业的员工,在专业的处理上,无法以一个独立的个体与老板对话,而是以顺利完成老板交待任务为导向的思维方式来处理事情。
对此,作为企业法务,想要在企业很好的生存,取得一定的话语权,惟有加强自己,提升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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