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师惩戒学生,遭到家长的殴打,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教育部门的处分,我曾经气愤填膺,曾经为老师感到悲哀,曾经因为气愤而情绪低落。但是现在痛定思痛,如果把惩戒权给了我,我也不会用了,因为,有些事情不是法律赋予了我们这个权利,我们就心安理得地去实施这个权利,今天只想从另一个方面说说惩戒的问题。
在班级里,应该说大部分孩子是懂事的,情商很高,这样的孩子不需要老师惩戒,只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孩子就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说教对他们是有用处的。如果了解这些孩子的家庭背景,这些孩子的家长基本上是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重视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懂得尊重老师,这些孩子的家长不溺爱,不护短。而那些需要惩戒的孩子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在孩子0~6岁的关键时期,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和行为。与其给老师惩戒权,还不如办家长学校,教给家长科学教学孩子的方法,让每个孩子通情达理,明白做一个学生应该承担的责任,让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就“母慈子孝”的母子关系。
惩戒需要法律赋予老师这个权利,应该是教师的悲哀,老师要的是家长对老师惩戒孩子的理解和支持。教育不是万能的,有的孩子需要通过惩罚的手段引以为戒,不管用什么手段,老师的出发点都是好的。老师批评学生,学生用极端的行为解决问题,社会谴责老师,家长不依不饶,最后老师经济受到损失,并且名誉扫地。法律赋予老师惩戒权,以后出现类似情况,法律能够保护老师的合法权益吗?
老师不是喜欢惩戒,也不是虐待狂,只是说教对一些学生已经不起作用。老师们呼吁家长不仅科学育儿,还要科学教育孩子,不需要惩戒,学生文明、有教养,教师有爱心、有耐心,师生关系和谐。
(文:跟老师学数学;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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