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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坛经·付嘱品第十10》

53《坛经·付嘱品第十10》

作者: 朱红东 | 来源:发表于2022-06-21 06:47 被阅读0次

    【原文】
    十一月,广、韶、新三郡官僚,洎门人僧俗,争迎真身,莫决所之。乃焚香祷曰:香烟指处,师所归焉。
    时香烟直贯曹溪。
    十一月十三日,迁神龛并所传衣钵而回。
    次年七月出龛,弟子方辩以香泥上之。
    门人忆念取首之记,仍以铁叶漆布,固护师颈入塔;忽于塔内白光出现,直上冲天,三日始散。
    韶州奏闻,奉敕立碑,纪师道行。
    师春秋七十有六,年二十四传衣,三十九祝发,说法利生,三十七载。嗣法四十三人,悟道超凡者莫知其数。达摩所传信衣,中宗赐磨衲宝钵,及方辩塑师真相,并道具,永镇宝林道场。留传《坛经》,以显宗旨,兴隆三宝,普利群生者。
    【浅析】
    1、六祖仍然归曹溪,国恩寺的塔亦不用了。六祖真身,于广东韶关南华寺,《坛经》至此,全部结束。
    2、不要哭、不要哭!六祖精神常在,不亡者寿,《坛经》是洪钟大吕,曲终人散,虽有些感伤,但内心深处却是如此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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