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晴天的早上,对门的屋瓦上淡淡的霜正在溶化,屋顶上仍压着一大块山,山上无数的树木映着暖暖的冬日,树根细成一线,细到没有了,只见那半透明的淡绿叶子,每一株树像一朵融化在皑皑雪中的浮萍,一层层涌现在山阴之中。这是我的画里所没有的。
信手边的茶起了淡淡的清香,和着这暖阳,温了我的手心。天气好到极点,蓝天上浮着一层肥皂似的白云,沿路稀疏点缀着小野菊的小山岗,背后也露出一块蓝天,就像我的衣服上妻帮我钉的补丁似的,颜色稍显突兀,却又如此俏丽可爱,果真是十足小女子的手艺。要是我,准是两三针把烂布贴上去,便草草了事。
在妻的手中,什么都奇迹般地印上专属于她的味道。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故在我的画里,很难能闻到味道,这也是我只能住在这寥寥人烟的山上,与妻过着勉强果腹生活的缘故吧。
斜阳熟门熟路地进了我家的窗,迷了我的眼。高高在上的挂钟,黑框子镶着大白脸,旧虽旧了,也不觉得老,还能顶用。“滴滴答答”,它记录的是清清白白的表面人生,没有一点人事上的纠纷,就像久居在山上的我和妻。
突然想到妻,离开了窗台,转头寻找妻的身影。她果真站在炉台前摆弄着我最爱的秋刀鱼,山上没有鱼和肉,但妻总会时不时下山帮我买我最爱的吃食。这一点,实在难能可贵。跟着我一如既往几十年,过着这样百无聊赖的日子,单调的生活总是会让人生厌,幸得妻的耐性,不然,怕是我只能孤身一人存活在这烟烟雨雨之中,咀嚼着一个人的寂寞。
信淡淡的酱油味夹杂着锅里的米饭香,悄悄触碰我的鼻尖。我看着妻,白油油的滚圆的腮颊,丝毫没被岁月悄悄爬上她的脸,几条淡淡的皱纹,也恰好适宜地铺在她的眼角,笑起来真是好看。被冬日映衬的孩子气的侧影,凹鼻梁,翘起的长睫毛,眼睛水汪汪地。头发因岁月的缘故,不再是年轻时的瀑布长发,不知什么时候早已绾起,很少见她放下来过,却又垂下丝丝缕缕的碎发,乱了我的眼。
我正看得入迷,可妻早已把煎好的秋刀鱼摆上桌,碗里的白米饭热腾腾的,金黄的,碧绿的小菜搭配得犹如窗外的山景。有时候,我真怀疑妻是隐藏的名画家。她总能把所有的东西搭配得像是一幅名画,而我,只会用暗沉的颜色画出阴森的抽象画。但妻总夸我的画好看。 我静静地上了桌,妻坐在我对面,静静地看着我。直到我动了筷,筷尖在那金黄的鱼皮停留,轻轻挑开。雪白的鱼肉蔓延到我的舌尖,我的嘴角早已被我钟爱的味道紧紧包裹。妻心满意足地笑了,我看到她笑,嘴角上的弧度也快要挂到眼角。我们总是这样,不说一句话,却能轻易读懂对方的心。 妻的眼睛看上去总有淡淡的忧伤,这是以前少见的。
之前唯一见到的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不幸夭折时,那天孩儿不再咿呀咿呀地哭着,安静地令人害怕。妻抱着裹着暗蓝色毛布的孩儿,静静地坐在院子里。
信那天,晚霞像火焰一般燃烧,遮掩了半个天空,太阳就要落下去,附近的空气似乎特别清澈,像玻璃一样;远处笼罩着一片柔软的雾气,看上去是温暖的;鲜红的光辉随着露水落在不久以前还充满淡金色光线的林中旷地上;树木,丛林和高高的干草垛,都投下长长的影子……太阳落下去了,一颗星星在落日的火海里发出颤抖的闪光……
我送走山下医疗所的医生,他在门外轻轻地对我说,孩子怕是撑不过今晚,要我提前做好准备,孩子的病是在妻怀孕时就落下的,那时我们只是一个劲儿地沉浸在喜悦之中,更完全没有想到上帝竟如此狠心扔下一个虚无的梦.我还没有真正好好地抱过孩儿,只知道他像极了妻,也是凹鼻梁,小小的嘴糯糯的,长长的睫毛,要是他能健康成长,定是在这漫山遍野奔跑的帅小伙儿,可是我没有如愿……孩儿还是没有撑过去,等夜晚第一颗星星悄悄挂上了天幕,他便断了气,接着身体僵直地如一个娃娃,妻的温暖怎么都无法让孩儿从睡梦中醒过来.妻没有抱着孩儿痛哭流涕,凄冷地帮我们唯一的孩子穿上崭新的衣服。
也是她,选好了孩子的住所,就在山上那块唯一能看到山下的树下。我知道,孩子一出生还没睁眼看看外面的世界,妻总想让孩子的灵魂能到外面走走看看。可妻怕孩子飞得太远找不到,故在那一望便能找着的参天大树下,亲手埋葬了我们那可爱的孩子。那时候的妻没有在我面前流泪,冷静得让我害怕,害怕她是否因此承受不了,而生了什么嫌隙。后来,渐渐发现,妻有时候从外面回来,眼眶总会红了一片,我知道,她肯定是在哪个地方望着我们的孩儿,偷偷地抹泪去了。可我,我知道她不愿让我知道,我便假装什么不知,也不敢轻易提起我的孩子。后来,我唯一画的,带有明亮颜色的人物肖像画,挂在了我的画室里。
那是我孩儿的画像。
信看着妻吃饭时掩不住的哀伤,饭后我站在妻的旁边,帮她擦洗完带有水渍的碗。妻总是这么的安静,自身带着这样清冷的气质。我没有开口,静静地干着手里的活儿。
“诚,我知道你是懂我的,我总是不能掩住我的心事。这有好,也有不好,不是吗?”妻的手被水龙头的流水冲洗着。
“嗯,想要让别人懂的时候,自然是喜欢被别人看穿。但人总得有一些自己的小秘密,不是吗?我也有小秘密,你也应该有。”我懂妻的意思,她总是能把别人的疑惑恰好地回答,丝毫不显突兀。
“可我觉得我总得告诉你,毕竟,我需要你陪我。”妻摁掉了水龙头,水住了。
“嗯,说吧。我总觉得是一件有那么些为难的事,不然,你不会这么的心不在焉。”我放下了手中的碗。
“我看见他了,铭。你知道他的。”妻的眼敛下。
铭,我知道他,一个高高瘦瘦的帅小伙儿,他曾是妻的众多追求者之一,同时,他是妻的娘家当时认定的女婿人选.我也明白,那时候的我,不过是个拿着画笔画着虚无人生的美术生,丝毫没有前途可言,而铭,是金融系的高材生,毕业后就可到银行工作,况且,他身上没有丝毫的纨绔之气,唯一见到他的一次,他穿戴得整整齐齐,戴着一顶米白色的巴拿马帽,谈吐间丝毫看不出他对我的敌意。毕竟,那时候的我,是在妻的口中的爱人.我想,这样一个人物,实在是当时妻的最佳选择.若是选择了他,应该不会像这样,跟着我在这荒山野岭过着寂寥日子。
“哦,他,我知道的。很久没见到他了。怎么了?”我知道妻肯定心里不是什么滋味,至少有淡淡的悲伤。
“我去买鱼的时候见到他的,买你喜欢的秋刀鱼。他在那里等了一个星期了,为了见我。你知道的,我们总是很少下山,除非买必要的东西。”妻稍稍解释了一番。
“我明白的,我一向很明事理,况且我知道你的性子。没事,我没有那么大的介意。说吧,怎么了?肯定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是吧?”妻害怕我误会,毕竟一个二十几年未见的人,突然出现在眼前,总是有点说不出的惊讶。况且,他是个男人,一个曾追求过妻的男人。
“他说能不能来我们家看看,我没答应,说得回来跟你商量。我想问问你的意见。”妻抬头问我。我知道,她想得到我的允许。
“可以啊,我不会介意的,毕竟我在这嘛。我会好好看住你的,不是吗?现在你可是我的妻,难道不是吗?”我总觉得不能小肚鸡肠,应该表现出那么一丁点男子风度。 妻被我逗笑了,“就知道你,说话总是能说到点上,毕竟这么多年了,我们老了,在山上这么久,都没什么人来过。况且他这么急,都等了这么些天了。我总觉得拒绝他的要求,有点心里说不过去。心里总觉得有什么不对似的。”妻握住我的手,我知道,她很不安。
那时候孩子出生的前一天,她也是这样握住我的手,说着自己的不安。手上的温度也是像这样,冰冷到失去了温度。
妻向山下打去了一通电话。
第二天,妻一大早就在忙活着,有我爱的秋刀鱼,她拿手的糖醋肉,萝卜块,还有我们许久未吃的牛肉片。而我自然也没闲着,跑到屋后的储藏室里,盛出满满一瓶梅子酒,那是五月妻用从山上摘来的青梅酿上的。我们准备过年时喝上几盅,现在许久未见的朋友来了,自然得拿出佳酿加以招待,待客之道我还是有的。
他敲开了我家的门,那扇沉重的木门。我和妻站在门前迎着他。他仍是那个样子,长得挺拔厮称,肩宽腰直,唇红齿白,浓眉大眼,头戴着一顶白色的巴拿马帽,黑鞋净袜,全身衣服整齐合体。显然是花过一番心思来的,不可否认,他还是如当年那番帅气,我自是无法相比。但妻选了我,我总觉得是因为,我比他先出现在妻面前的缘故。不若,固是站在妻旁边的,是他。而我,只能站在门外敲着这扇门。
人和人走到一起要有机缘。机缘并不总是清晰的,其面目时常晦暗而尴尬。真是彼此有那个缘分。这种缘分稍显沧桑,毕竟三人都随着年月老去,也很突然,只隔一天,三人便可相伫而立,略显无奈。可究何来,谁料何往匆匆。
他先开口叫妻,接着又与我问候握手。原本想过无数种我与他相见时,该有的适宜的问候。却被他打破了我之前种种的猜想,结果,是我仍想太多了。妻就像许久未见的朋友一样客气热情招待着他,我也不自觉地忘却了他以前尴尬的身份。热情地与他聊聊山下的世事,也侃侃吹着牛皮,有那么一刻,我总觉得他是我一个梦中见过的知己。看着他大快朵颐地吃着妻烧的菜,不断称赞着妻的手艺,我的心,也不自觉地为他放下了心防。
饭后,他提出想去看看我的画室。 妻收拾着饭后留下来的残余,我领着他去看看我的独立空间,去看看我那稍显不着调的画。他跟在我身后,看到墙上挂着的我的孩子的画像,因在画下面备注着:为我亡儿熙熙所作。我相信,他便知晓我与妻经历的那段痛苦时光。他没有提起,只是眼睛稍稍带过,接着去看我那些晦涩难懂的画去了。
当看到我的一幅窗外的写生画时,那是妻央我画的,在秋天,早晨严寒而白天微寒的晴朗的日子里,白桦树仿佛神话里的树木一般全部呈金黄色,优美地衬托在淡蓝色的天空中;低斜的太阳照在身上不再觉得热,可是比夏天的太阳更加光辉灿烂;小小的白杨树林全部光明透澈,仿佛它以为光秃秃地站着是愉快而轻松的:霜花还在谷底上发白,清风徐徐吹动,追赶着蜷曲的落叶;河里欢腾地奔流着蓝色的波浪,一起一伏地载送着逍遥自在的鹅和鸭……他拿起那幅画,抬起头问我:“这幅画,可以送我吗?总觉得好看得很。我总觉得这幅画你画得好极了。”
一天总是结束的这么快,夕阳照到我的窗前,像一条老黄狗拦路躺着。太阳在这里老了。铭离开的时候,送了我和妻一双筷子,那是用上好的梨花木做的,我知道。看着他一个人孤零零地下山,夕阳拉长了他的影子,总觉得心里泛起一阵酸。不知为何,是画家多出来的那一分感性吗?
那天晚上,刮了好大的风,风不是一股,而是很多.在我眼中,它们有粗有细,有强有弱.屋后菜园的风,就是细弱的风,它们吹拂着肥瘦不均的菜叶时,阔大的叶片只是微微动着,摇摆得并不厉害,所以白菜叶上的黑瓢虫不至于被晃得落下来,在豆角花上嬉戏的蝴蝶更是安然无恙,而瘦的菜叶,也不过耸着身子晃悠几下.可是你看半空的那些风,它们可就强大得多了.乌云被吹得一抖一抖的,脸色越来越青.狂风还使乌云的脸出现许多裂纹.它分明就要哭泣的样子……这样的天气,实在让人憋慌.
又过了好几月,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瓢虫在嫩叶上爬得不耐烦了,掉落在地上;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露水凝聚在草叶上,压弯了草叶,在晨阳下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
妻又在新酿着梅子酒,去年的那坛,早在我与妻两人你推我往之间,喝的一干二净,只留下空空的坛子和淡淡的酒香。 其实,当铭下山后的第二个月,我们收到了一封信,那是妻的父母寄给我们的。
信里老人提到铭拜访我们后的一个星期后,因病去世。铭早在死去的半年前,知道了自己得了肝癌,但他还是执意出院,来看看我和妻,特别是妻,我知道的。信中还提到,铭很喜欢我的画,死前的那个星期,看着墙壁上挂着的风景画,一直微笑着,没有丝毫的痛苦。
我很高兴我的画能给他在病痛时带来些许的慰藉,也很庆幸当时答应了妻的请求。如若不然,妻必会遗憾,我也必会不安,铭也不能了却尘事安然离去。 可令我最为动容的,是铭在多年前写的一封信,那是妻跟我结婚的那天,铭在美国得知了这个消息,而写给妻的,可是始终没有寄出去。
据说是他离世前交代,一定要给妻的。 信纸早已泛黄,也可见其多次摩挲的痕迹,他的字很矫健,一笔一划没有出错,他当时一定思索许久,才能写出如此动容之言:
看来到此为止了, 现在的我要放弃了。
不想逆姻缘用勉强的努力折磨你。
想说的话要说的话, 就此都留在心里。
要放弃以免期待, 实在不是件易事。
请你一定要过得好, 我会将你那漫长的沉默当作离别来接受。
我相信你爱的人和一定会对你很好, 我知道你的眼光总不会差。
请不要担心我会受伤, 我也不会认为是我不够好。 只是我们的缘分未到。
即使从此也许不再相见, 也感谢因有你在我心中而熬过来的那些痛苦的岁月。
请祝福我遇到良人, 以后的日子我会遗忘掉你而生活下去。
愿你我真正幸福, 请你只带走这一份心意, 当作我送给你的新婚贺礼。
信我和妻一起看完这封信,眼睛里总觉得还留有铭的影子,仿佛他还站在门前,带着那顶米白色的巴拿马帽,笑着向我们招手。我觉得眼光有点模糊,便伸手揩了一下眼睛。然而等我取下手来,他的影子已经找不到了。我转头看妻,妻早已红着眼,看着我,说不出话来。
夏天的花开了遍地,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妻,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只不过我觉得铭对妻的深情实属世间难得。我拥着妻,轻轻拍着妻的肩膀,凭着对人世间姻缘的判断,找到我与妻这样,彼此相爱理解的人过日子,已是难得之美好了。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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