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一个up主,为自己作品被侵权发声的视频。这类事件一直都不少,就算刷视频时间不长的我,也能经常刷到。
而让我停留下来的一句话是:
“不就几秒钟嘛。”
育人,前提自己的意识得正事情大致如下:
up主拍摄了一个风光类视频,发布在某站上,原定一个月后用于一场文旅推介会的开场短片。合作方的要求是,在此之前不能用于其他的商业用途,作为线下发布的首发使用。
而在文旅推介会前,一所中学在没有告知、未经同意、且没有得到up主授权的情况下,把短片挪用到自己的招生宣传片中。
该中学的盗片行为,导致up主花了一年时间做的这个短片,不能按原计划用于文旅推介会,授权合同作废。
于是,up主就去联系该中学,该中学负责沟通此事的不知是老师,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因为他们双方都互称老师。从电话录音听来,不仅完全没有版权意识,不以为然,且言语间毫无尊重。
那通电话录音给我的感觉是:无奈,失望和愤怒,内心产生了一个小小的祈祷:
“求你了,你可千万不要是一名老师或者校长呀!”
其一,电话那头的学校人员说,up主发布的时候没有写着不能用,认为该短片是公共资源。听到这儿,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估计他认为的「写着」是以水印,或者专门在视频中打上的方式。而视频平台会在视频下方标注着转载是否需要得到作者许可,也就是版权声明。
“求你了,你可千万不要是一名老师或者校长呀!”
其二,该名学校人员认为学校没有什么影响力,发布的视频没有多少人知道。以此作为,无须对up主视频的授权合同作废、视频失去经济价值承担任何责任的依据。
对该学校人员沟通态度,很失望;对该学校人员缺乏版权、法律意识,很失望;对该学校人员没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意识,很失望。
“求你了,你可千万不要是一名老师或者校长呀!”
其三,该学校人员完全没有一丝一毫尊重创作者的意思,对创作者花时间和精力创作的作品没有一点儿尊重。
他口中的“不就几秒钟嘛”,是创作者花了一年时间拍摄、再后期剪辑,一个团队共同的心血浓缩出来的精华!
我特别在意这句话,它引燃了我心中的一把怒火。
虽说,不管是在文字、音频,还是视频创作方面,我都只是一个小垃圾段位而已。但我特别明白,表面看到的几百、几千字,听到和刷到的几秒、几分钟,背后的创作时间都是无法估计的倍数级的!
而且,不管这是一个镜头,还是多少字,都是原创!
“求你了,你可千万不要是一名老师或者校长呀!”
这份担心,也让我想起以前工作中遇到的一件事。
多年前,我是一名小小的柜员,一个学校的老师来柜台存钱后汇款。可转出的卡是他们主任的,而主任已经带着卡坐上了出差的车。她非常着急,不断强调当天就得转出。
于是,我给她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法。可以让他们主任使用电子渠道自行转出,或者不放心的话,现在车走到哪,就在附近的网点办理。
可她都否决了,反而问我:
“我有卡的复印件,你可以帮我转吗?”
我再三表示不可以,也耐心且详细地跟她说明了不可以的原因,连形象生动举例子都用上了……她还是不死心:
“我有复印件,你就帮我转嘛!”
当时,我也是如前文般,无奈、失望。不同的是,没有了那句小小的祈祷,因为是常客的缘故,我清楚知道,她是一名老师。
以前,做柜员的时候,我常常有一个疑惑,为何有的人一进来这个门以后,就像变身似的变成另外一个人呢?
或许,他们在熟悉的人相处中,是会理解、会尊重,有见识、有智慧的状态。可一旦进入另一个场景中,就不一样了。
感觉在不同场景下,如果作为旁观者看自己,也许会收获不少惊喜与惊吓呢。
貌似说多了,今日份“碎碎念”思考,先告一段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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