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闻报道,三星会长李健熙10月25日在首尔三星医院逝世,享年78岁。去世后,李健熙为子女留下的股票资产约18万亿韩元(160亿美元),涉及的遗产税约10万亿韩元(88亿美元)。因为遗产税,他的子女需要付出相当于遗产总额一半的现金,才能获得总遗产。你可曾想到,就在黄海东岸,想要获得父亲留下的遗产,需要付出巨额现金?也让我们领略到了顶级富豪的烦恼。
什么是遗产税?遗产税就是在遗产所有人死亡后,继承人想要获得遗产所需要缴纳的税收,也叫"死亡税"。为什么征收遗产税呢?因为政府发现,社会上的财富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他们手握巨额财富,造成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于是就通过遗产税来削弱富豪的财富,达到平衡社会财富的目的。遗产税会和赠与税一起征收,避免因为规避遗产税实施遗产赠与。就像前面提到的李健熙,如果不征收遗产税,这些遗产就会全部传承给子女,然后世世代代传下去,于是国家担心这家子永远这么富,会增加贫富差距,别人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于是整出个遗产税,用来平滑一下贫富差距。
遗产税早在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就有征收,当时为了筹措军费用来打仗,埃及法老胡夫开征了遗产税。近代遗产税的开整,也是为了筹措军费,战后也就停止了。知道20世纪,遗产税才成为一个固定的税种,主要目的也转变成调节社会贫富差距。
中国早在1940年开始征收过遗产税,到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各方面条件都很差,也没什么真正有钱的人,地主都被打到了,贫富差距非常小,也就没有征收的必要和条件。直到现在,中国并未征收遗产税,征收遗产税可能会造成资金外流。近几年遗产税的征收问题又被各媒体拿出来报道,在2017年12月19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了2017年《经济蓝皮书》,蓝皮书呼吁中国应该尽快征收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就在去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开始改革,变得更加规范和透明,这也是中国进行税制改革的起步阶段。
虽然我们不知道遗产税究竟是不是要征收,但是也有必要了解一下遗产税应该如何合理规避,让自己积累的遗产能够做到最有效的传承。
在美国,遗产税是非常高的,当遗产价值超过300万美元,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高达55%,最低边际税率也有40%。虽然有免税额,但是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加上固定资产和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遗产税也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所以,很多人开始寻找减少遗产税开支的方法,这些方法可以有效保证遗产的完整性。
首先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免税额来减少遗产税的开支。
比如免税额是100万美元,你有500万美元的遗产,那么就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100万遗产指定传承给某个人,剩下的400万作为遗产进行传承,但是这400万是需要缴税的,所以遗产总额不可避免的减少。
在美国有一个婚姻无限扣除的法案,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先死亡,遗属就可以100%获得死者的遗产不用缴纳遗产税。但是又会出现一个问题,如果遗属死亡,子女就要负担高额的遗产税。转来转去,还是免不了缴纳遗产税,聪明的人总是可以想到办法。
于是很多人开始利用不可撤销信托的方式进行传承,能够保证子女能够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有稳定的现金流,不用缴纳遗产税。因为不可撤销信托的方式相当于把钱赠与了受托人,永久放弃了资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受托人依照信托人的生前规划给受益人提供现金流,但是信托人的资金却归受托人所有。由于赠与税和遗产税是同步征收的,所以不可撤销信托传承需要交纳赠与税,还是免不了资产总额损失。不可撤销信托传承的优点是能够保证受益人可以获得现金流,但是受益人无法获得总遗产。想要获得遗产,可以采用可撤销信托的方式进行传承,可撤销信托并不是完全的赠与行为,所以不需要缴纳赠与税,但是信托产生的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信托资产会被计入总遗产,需要缴纳遗产税。
所以,想要通过信托的方式传承,要么放弃遗产所有权,拿遗产所产生的利润,也就是一部分现金流;要么只是通过信托合理分配资金并且获得稳定的收益,最后缴纳遗产税获得遗产。信托的好处是可以在死后也能控制遗产的分配,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分配资金,避免后代没有资产管理能力的情况下获得巨额财产,从而挥霍一空。
如果遗产的数额巨大,那么子女想要获得遗产也是相当费劲的,因为遗产税规定需要在遗产分配之前提供现金才能获得,这就造成了一种情况下的尴尬局面,那就是如果子女没有那么多现金,应该怎么办?看着巨额遗产被充公,也是非常遗憾的事情。所以,在生前应该准备好这些现金才行。
最后人们终于想明白了,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总遗产,但是想要获得总遗产需要巨额现金,那么,我们只需要提前规划,想办法以更低的成本拿到这笔现金就可以了。
于是大家想到了,可以通过终身寿险来获得这笔现金!
因为受益人可以全额获得保险金而无需缴纳任何税,这样的话,在生前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额足以支付遗产税的终身寿险就可以了。在被保人身故后,受益人拿到保险金,用来支付需要缴纳的遗产税,这样一来,遗产就可以100%给到子孙后代,需要支付遗产税的现金问题就解决了。这样的方式好是好,但是在操作上需要注意两点:第一,被保人不能有任何保单权利;第二,需要指定受益人。
第一种情况,如果被保人拥有保单所有权,那么这个保单相当于被保人的资产,在死亡后保险金依然需要缴纳遗产税,所以,投保人应该为夫妻双方的第三人。这个第三人可以选择信托公司担任,也可以由子女担任。第二种情况,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人死亡,保险金就会按照被保人的遗产处理,这样遗产税反而增加。所以,保单受益人应该指定为想要传承给的那个人,一般为子女。
经过长远的规划,精细的操作,如同一眼望穿未来,控制着财富的流向,遗产得以完整地传承给后代。写到这里,也不得不佩服保险人的聪明和缜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