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观
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教师必须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活动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教师必须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都应充满信心。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学生正在发展与成长,所以学生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在教师指导下不断成长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的时间和空间。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因材施教。
第三:学生与承认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方式,都和成人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应把学生看成孩子,而不是一个成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不能将自己的意志与知识强加给学生,否则就会 挫伤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禁锢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或抗拒。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能引导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明白事理,自主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教师应引导学生而不是代替学生做出选择。
第三:学生是责权的主体。学生是权力主体,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教师要引导学生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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