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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几个人替你继续活下去
她是我今天见到的第一个女子。
在没有多少顾客的小饭馆二楼,昏暗的灯光照得人晕晕乎乎,哈欠连连。她穿着蓝白相接的短外套,拉链拉到了顶。留着斜分的露出了好看饱满额头的头发,大眼,高鼻子,薄唇,不施粉黛,皮肤较白但仍有痘印。她离我不远,坐在一个高大微胖的圆脸男人和中分直发暗黄皮肤的姑娘中间,对面还有一个男人和一个齐耳短发的女人,看不到脸。她一边嚼着东西还在不停地说话,笑声很大但很好听。我就一边吃饭一边拿眼睛偷瞄她,在心中粗粗估算她的年纪。
我低下头,看着盘中的炖土豆,用筷子稳稳地夹起来。其实我是多此一举,我不用看,都能准确地将盘中的菜顺利夹入口中。我之所以低下头,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目光。致死后那边又传来了她掷地有声的谈话声:“我跟你说,你们听我讲听我讲!他这个人我是受不了了。我们每次去吃饭的时候,他都会说:‘哎呀你怎么又吃蔡记又吃蔡记有什么好吃的啊’我就说不知道就随便吃吃。他每天都要问我一遍,问的我都快烦死了。”说着猛夹了一口菜塞进嘴里,完全没有在那么多人面前矜持的样子。“还有还有,”她反手拿着筷子,伸到对面齐耳短发女人的盘子边缘敲了两下,声音刺耳:“我们学院这次运动会,我今天跑了一百米四百米和八百米!然后我又得到处找你们这些人,等你们一个个打车过来吃饭!我劳苦功高!”
那个圆脸男人捧场:“苗熙今天是超人!”其他人也跟着附和。
那个叫苗熙的女人像是喝了酒一般兴奋,从紫色沙发上站起来,用双手扯开外套,露出里面那件写着红色S的白色t恤:“你们看!我今天我特地穿了这件衣服。你们不指导,这是一年前的事。一年前的运动会,他参加了一百米四百米和八百米,然后全部拿了冠军。我穿着它跑到他面前问他要签名。那也是我第一次见他。他很高,我一米七都要仰头看他。他的字很丑,而且有错字……”她转过身,把自己的后背留给别人,扭过手戳着背后一行绿色的字:“苗熙——西,他不会写。康熙的熙,他不会。”她突然坐了下来:“我没有跑第一,我摔了一跤,只有第三。”
气氛突然冷了下来,我都能感受得到。我一直看着他,饭也快吃完了。这是一个服务员又端了一个大盘子走了过来:“谁的玉米鸡排饭?”他们都愣了,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回答。苗子筷子一甩,大声道:“吃!不管谁的,我吃!”说着把鸡排夹到碗里,埋头啃起来:“吃饱了才有力气,不然你们这些人都会跑到隔壁去偷偷再吃麻辣烫!”
我低下了头。我本来应该在一旁的麻辣烫店里,但是座位坐满了,我只得跑这边来。
末了她笑,手想要捂住嘴却不及笑得快。突然她收起了满脸的笑意,靠到一旁的圆脸男人身上,左胸口。她表情严肃,男人的手不知该放在哪里。
“嗯,还是一样有力。诶你们看过廖一梅的话剧——《琥珀》么。里面有一句台词:它是身体的一部分,它为你全身输送血液,它可以产生生命,它也可以产生爱情。”说完她直起身子,“原来很喜欢这句话,但现在,我把这本书扔了。心烦。”
苗熙顿了顿,喝了一口水,看着对面的两个人:“你们很喜欢吃肉吧,我看你们一直在吃牛肉。身子边上又多了块东西,就又肆无忌惮了?还有,那个,你们是不是还没有做?憋坏了吧?”
那两个人的表情我看不到。我觉得她的样子在我的视线里渐渐模糊起来。
苗熙又看向左边的短发女人,搂过她的肩膀问:“最近喜欢去哪个夜店?酒戒了吗?我跟你说你能坐在这里吃饭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说着,像是没有了电一般靠在了沙发上,头仰着,良久才开口:“他从来不像你们这样。他不喝酒,不爱吃肉。也对我没有爱情。不过就因为这样,你们才得以继续活下来。但他喜欢吃麻辣烫,吃得食道都烂了。但谁能救他呢?谁愿意,谁又能给他一个完整的食道呢?我以前喜欢吃鸭脖,但是我现在看到就反胃。你们不觉得羊心猪肾鹅肝恶心吗。看来是我自己太在意了。但,总归没有人喜欢吃眼睛吧。他身上的器官都没有了,我都找不到了……变成了小分子。”她开始喃喃自语。
中分女人的脸通红,对面两个人去了第四趟厕所,男人的心跳越来越快。
我抬起头,下楼付了钱,发票上写着蔡记的字样。一低头,不小心,那两个字竟变得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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