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神奇的公司

作者: hackrf | 来源:发表于2022-11-16 06:08 被阅读0次

    有两个神奇的公司改变了世界近代历史的进程——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这是人类用商业的力量而不是军事的力量来征服世界其他地区的全新组织形式。

    可以说,这两个著名公司的出现,改变了世界的面貌。后来的世界历史,很大程度上就由这两个公司主宰。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新航路开辟后,西班牙海上贸易获得的巨额利润让各国商人眼红。1599年9月,80名伦敦商人聚集在英国市政厅,希望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他们东方贸易的特许权。第二年,也就是1600年,“伦敦商人在东印度贸易的公司”,也就是后来著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EIC)成立了。英国商人集资3万英镑,出海远航。

    三年后,在海峡对岸,荷兰人成立了又一个东印度公司(VOC),也想在海上贸易中分一杯羹,直接和英国人展开竞争。

    两个公司与现在的公司结构和组织、实施能力完全不同。

    1.两个东印度公司分别向议会或者国王购买某一领域的自由经营权。荷兰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拥有贸易垄断权。而英国东印度公司则是一开始就向国王购买了东印度21年的贸易垄断权,之后又不断付钱续约。

    2.两个东印度公司都从国王和议会那里获得特许,有权组建军队、占有土地、铸造货币、拥有法庭,因此这两个东印度公司也就成了两个移动的海上城邦:它可以发动战争、签订协议,甚至建立自己独有的法律及征税体系。

    3.两个公司都由众多“自由人”组成,并选举自己的“议会”和“政府”。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之初,面临着筹集资金和分散风险两大问题。因为当时组建一支船队到东印度群岛需要巨额的金钱,不仅航程需要一年多的时间,还会遭遇风暴、海盗等重重风险。英国的国土和国力都是荷兰的几倍,所以英国大商人一下子集资3万英镑。

    荷兰没有强有力的国王和巨富商人,但是荷兰人更加天才,荷兰人进行一个制度创新,建立了股票和股东制度。荷兰人面向荷兰的所有市民公开发行股票,不论你是船夫还是小贩,只要你有一点钱,都可以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东,分享它的收益。

    这个制度超级天才,非常有吸引力。第一,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风险很小。这些投资者仅仅以自己的投资额度内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不管这个公司最后赔了多少,你投了10荷兰盾,那么最后你最多损失10荷兰盾,不会有债主无休无止来找你。这就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不安感。第二,股东实行无记名制,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股东只管投资,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交给董事会,怎么运营是职业经理人的事。第三,人们可以随时自愿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也可以随时自由离开。

    因为有了股份,于是,股票交易也随之被天才般发明出来。1609年,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诞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愿意,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随时通过股票交易所,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变成现金。

    就这样,世界上第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诞生了。事实证明,这个创意是非常有生命力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一出现,就受到热烈追捧。无数商人、水手、技工,甚至女仆,都跑来买股份,其中阿姆斯特丹的居民认购了其中的57%,认购者多达1143人,东印度公司首期就募集到650万荷兰盾,远远超过其他由国王和贵族出资的远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1609年,荷兰已经建立了比较现代的股票交易所,伽利略已经发明了很接近现代光学原理的望远镜。古代中国这时候还是万历年间,名臣张居正正在实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挽救大明王朝,古代中国的科技和文明都开始落后于西方了,33年后,明朝灭亡,更野蛮无知的清朝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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