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不丁收到北叔微信,想到这篇文章。竟然满满一年了。在沙左见到他的时候,还是老样子,跟我“汇报”英语学习心得,眉毛绞在一起。无论怎样,从北叔朋圈上的英文表达来看,汉式英语的错误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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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徐州苏宁广场开业,在沙左咖啡新店看到了花篮背后的北叔,五年前给老沙做拍纪录片的北叔,眼前这会儿穿着Levi's牛仔外套背着coach“吃豆子”系列牛皮双肩包的北叔,五十七岁花白头发的北叔。
“英语渣”北叔。
北叔见到我很开心,说跟我一起去新工作室看看,“熏陶熏陶”。
北叔哪里需要我熏陶啊!由于女儿在纽约工作,他刚在纽约待了三个月,“住在中国城,天天自己买菜做饭”。Chelsea的画廊,Brooklyn Bridge旁边下城区的Jazz酒吧,MET的各个展馆,他都熟溜熟溜的。
“就一点不管。英语!”
北叔反复提到这句话,一脸自我嫌弃的表情。前年第一次去美国,回来就开始学英语。 北叔拍照北叔画速写北叔画油画,北叔之前是记者,用他的话说:眼尖、胆儿肥。“知道么?我瞎打误撞进了纽约时装周,拍那些大模。要是再稍微交流两句,多爽!”
老沙都说“北叔,我要像你这个年龄还能有你的一半儿,就知足了。现在快六十的人有几个还学英语的。” 可我逐渐觉得,北叔不是特例;考英语的不见得,但凡想使用英语的每一个人,都是北叔。
差别可能仅仅只是:他今年五十七了。
朋圈里纽约版的北叔2
我不急。你想想,现在大学生考过四六级的,扔搁美国,不也跟我一样说不成几句么?
当年沙左咖啡还在三中下坡的时候,我们做“光影之厦”观影活动,来了一个满嘴徐州话的老文艺青年,豆瓣ID“北方佬”,就是北叔。用他的话说,“想看看这座城市里有意思的年轻人都玩啥?”后来又说,“我女儿在美国,等她回到徐州,我要带她去看他爸爸玩儿的地方,不能让闺女瞧不起。” 后来女儿工作稳定了,去美国,深深地爱上了纽约,“哎呦,人家那个地方,没人在乎你是谁。”北叔享受那种自由。北叔向往纽约,像向往一次重生。
在纽约,北叔说,他站在帝国大厦上俯瞰整个曼哈顿岛,感慨自己晚来了三十年!作为那个年代的文艺青年,他画画写诗一样不拉下。女儿的朋友看到了都求他赠画并要求签名,说你可以到Chelsea 那边支摊儿卖画了。“你说说,我要是早在纽约画画,现在什么光景?你看艾未未那些人不也是我那个年代在纽约混了一把么。”北叔的美国计划表上有太多事情,做Airbnb,去墨西哥……唯一的问题就是——英语。
“我不急。你想想,现在大学生考过四六级的,扔搁美国,不也跟我一样说不成几句么?”北叔直,直有直的道理,“我这么一想,就觉得没事儿。我不急。”
其实北叔急。“不能给女儿添麻烦吧!老让她担心,妨碍她工作,我这个老头子就没劲了!”北叔说,他在美国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有一天中午,帮女儿开了一会儿车,因为公司楼下停车的地方每个周五中午有一个多小时不能停,而女儿忙,抽不出时间把车开出去,他开了一会儿,到时间又停回来。“可是,我最多只能帮这么多。啥都看不懂啊?”
新生活的诱惑,以及在异域生活的“刚需”,让一个人不得不拾起一门新的语言。
3
北叔说,一上就有人给你不停订正,一上就有同学,还都是比你小的,学得比你快,那会受打击的,北叔一脸正经地说,“我要保护好我的状态!”
大约从前年开始吧,北叔的朋友圈已经开始配英文了。画风是这样的:
不知为什么北叔的微信是oldboys对于自己的语法错误,北叔心知肚明,可是北叔不报班。女儿看他这么想学好,鼓励他上一门英文课,他不上。北叔说,一上就有人给你订正,一上就有同学,还都是比我小的,我会受打击的,这么大的人了,比不过小孩子。北叔一脸正经地说:“我要保护好我的状态!”北叔现在天天都学英语,劲头很足。“这是个好时代,网上什么都有。那么多公开课,那么多资源。”
然而北叔也焦躁过,开始那会儿,他跟我说背什么都忘,脑子不行了,奔六十的人了。我开导他说,现在就算十六的人也跟你一样,也是忘啊。我常给抱怨记不住单词的学生说,咱们换个角度,先忘5000个单词再说。等你扎扎实实忘记10000个单词的时候,你就厉害了。
这话北叔记下了。今天他跟我说,我现在用app学英语,算下来学了8000个单词,测试了一下,不见得准,说我有大约3000的词汇量,你看,终于忘了5000个单词了!然后他乐呵呵地给我看金山词霸推送的每日一句,说你看——这句话,我没看汉语就明白了。那一刻,他骄傲地像个孩子。
这可能就是北叔说的“状态”吧。那就是想法设法让自己学下去。在抵御发音、拼写、语序、时态、主被动……等等明枪暗箭的攻击时,乐趣恐怕是唯一的盾牌,“能明白了!”
4
还有三十年,真正能蹦跶的就二十年。我问北叔觉得什么时候能学好,他说给自己定的目标是65岁。算下来,如果真成的话,整个学习过程耗时10年。
北叔现在不画画了,也不怎么拍东西了,他说他关心的的是每天的输入。“我每天学习十个小时。什么都是英语。像洗澡一样”。我第一次听说学英语像洗澡,也许他老人家是在形容把自己扒光了全身心投入吧。
忘记什么时候跟北叔聊的,说要“有效输入”,他说你说的对,有效输入,在美国待久了不见得英语就好。我在纽约从来不跟那些中国城的老大妈说话,我自己出去走,说不好也说,我胆儿肥,我不怕,我都快六十了,英语又不是我母语,错怎么了?听不懂我问,说错了你给我纠正。把麻烦留给别人,好处自己留下。
我忘记自己说的有效输入什么意思了,和他讲的应该不是一码事。也许成年人有自己的路子,他们听来的说法,看来的门道,感受的风物,都在为了自己的坚持添砖加瓦。
北叔说起一件在中国城的事情,某天在路上走,听到一首歌,差点掉下眼泪,那是李谷一的《妹妹找哥泪花流》。北叔说你年龄小不知道,七十年代的电影《小花》的主题曲,陈冲和刘晓庆主演的。现在在路上你哪能听到这首歌啊?我问中国城什么地方放的这首歌。他说一辆敞篷跑车上的外放,开车的是和我年龄差不多的一个老哥。
北叔说自己时间不多了,还有三十年,真正能蹦跶的就二十年。我问他觉得什么时候能学好,他说给自己定的目标是65岁。算下来,如果真成的话,整个学习过程耗时10年。十年,现在动辄五六岁开始学英文的孩子,但愿亭亭玉立时,业已勾去一件人生杂役,早早告别“英语渣”了。
北叔笔下的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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