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爱又厌唐人街

作者: 纽约犀利姐 | 来源:发表于2021-02-04 05:04 被阅读0次

        家人移民来美,一开始就住在唐人街,而且一住多年。刚开始时,说实在的,对唐人街极度厌恶:脏、乱、空气不好,人多又吵不说,这样差的居住环境,房租竟然还贵得离谱。心里总盘算着:一有机会就逃离唐人街。

  到考大学时,刻意选了一间离纽约市六个半小时车程,位于纽约上州的大学,就是不想再在唐人街呆下去了,离得越远越好。九月份开学后,马上埋头应付繁重的课业,一口气一直敝到十一月份感恩节放假。唐人街?早拋到脑后去了,根本没时间想起。

    很多同学都是由纽约市去的,学校特意为我们租了一辆巴士回纽约市。车在傍晚离开学校时,天空飘下当年的第一场雪,于是载满“纽约客”的车子,在风雪中浩浩荡荡地奔赴纽约市而来。

  上了车,我屁股一沾座位就呼呼大睡。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一车人“New York City! New York City!”的兴奋呼叫声中被惊酷,睁开还睡意朦胧的双眼,灯火辉煌的纽约市扑面而来,简直令我措手不及,睡意倾刻间全消。望着眼前一个个熟悉的纽约市地 标:帝国大夏,克莱斯勒大楼,世界贸易中心姐妹楼…… 一种强烈的感觉突然涌上心头:这是纽约市,我从这里离开,现在回来了;那是世界贸易中心姐妹楼,它旁边不远就是唐人街,那里有我的家,住着我的家人…… 积压了几个月的思家之情一下子汹涌出来,全车人还在欢呼尖叫,而我,一个人在黑暗中默默地泪流满面。

  走出格兰街地铁站,拖着行李踏上唐人街的街头,久违的气息,熟悉的乡音,一下子将我包围,雪花纷飞中,仰头望着唐人街有中文的街道牌子,我意识到:我回来了,我到家了!或 者人就是这样奇怪的吧:处在一个地方的时候,不会喜欢它,甚至讨厌它,并且千方百计地想离开;当离开了,却发现并不能把它忘却,反过来才想到它其实没有那么不堪,甚至会慢慢发现它的好处。有了这样转变以后,再回唐人街,我觉得它一次比一次更好、更干凈。我把这想法与朋友分享,朋友不以为然,“完全是心理作 用!”也许她是对的,其实唐人街的一些不足依然没有改变,但我开始学会去理解。

  唐人街新鲜菜肉市场、茶楼餐馆林立,确实给人带来了很多方便。就像我家,冰箱里从不用存任何食品,菜肉市场就在楼下,现买现做现吃,天天都可以吃到最新鲜的饭菜。夸张点来说就是:到要做饭时,把锅洗凈预热落油后才下楼去买菜,买回来洗切好后,下锅就刚刚好。每次与朋友出去玩,到了吃饭时间大家商量吃什么时, 最后的决定往往是:回唐人街吃中国餐吧!既然唐人街的菜肉市场,茶楼餐馆满足了我们这些虽住在美国,但永远改变不了吃中国菜的可怜人的胃口,那么由此而带 来的环境脏乱,空气不好就忍忍吧,不能太苛求了,针哪能两头都利?

  唐 人街还是人多又吵,特别周末,街上人山人海,寸步难行。茶楼餐馆永远还人满为患。平时大家都工作忙碌,只有周末有时间出来喝茶吃饭联络感情,顺便为自家的冰 箱存足一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的食粮。一些住在较远郊区的人,特别是老人家,平时处在一个不大听到中国话的环境,好不客易来一趟唐人街,无易于坐牢的人逮住 了一个放风的机会, 在街上遇上了多时不见的老乡、老同学、老街坊,总算可以用家乡方言畅所欲言了,能不激动吗?能不兴奋吗?一激动,一兴奋就难免说话大 声,想控制也控制不了。

  走在唐人街的街头,很多时候会听到旁边有人“咳 ——吐 ——”一声,一口吐沫就飞箭一样落在你的脚旁,对于这样的“中国特色”,我以前特别反感,现在的态度是:只要那吐沫不是落在我脚上或溅到裤腿上,我就可以若无其事的继续赶路。人多,走在街上难免与人有亲密的接触,如果被人碰到了或被踩了鞋后跟,我完全无所谓。但如果我不小心碰了人或踩了前面人的鞋后跟,在道了对不起后,还是有可能被骂,“发鸡盲呀?!走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呀?!”没关系!每个人的修养不一样,你不骂人不等于别人不会骂你嘛,反正被骂两句又不会死!

  在唐人街的地铁站,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车来了,门一开,不等里面的人出来,外面的人已拥挤而入,你永远被挤在最后面,上车已经没有空位子;如果你是在里面,不经挣扎很有可能下不了车。这情形很有可能跟你在国内任何车站遇到的情形没有分别,你特不喜欢,但那种“亲切感”让你哭笑不得。

  唐人街让我又爱又厌遍及衣、食、住、行各方面。在衣这方面是:像我这样长了一副中国南方人标准的矮小身材,纽约市百货公司里的最小号的时装对我来讲也有可能太大,没办法了,光顾唐人街那些小小的服装店吧!那么由中国大陆或香港直接引进的时装可能不是很合潮流,但试穿的每一件,好象为我量身度做的一样合身。买吧!虽然我不会讲价,虽然明知被宰,我也只能忍痛掏钱--还能到哪里去找更合身的服装呢?

  更想不到的是,当初为了离开唐人街去了一所那么远的大学读书,结果四年后毕业,却回到唐人街一间学校找到工作。世事就这样难料。我工作的学校离家只有十分钟距离,如果赶得急又不用等红灯的话,五分钟就可以到达。同事都取笑我是听到了上课铃响才爬起床的。对比我那些住在长岛、新泽西州的同事要花差不多两个小时上班,我是太幸福了!而且每月还省下一笔交通费,住在唐人街也有住在唐人街的好处。

  后来,全家人终于搬离了唐人街,我每天要早醒一个半钟头赶搭地铁上班。习惯了熬夜晚睡的我要早醒一个半钟头,却没办法强迫自己早一个半钟头睡。刚搬家那段时间,我天天睡眠不足,顶着一副熊猫眼,工作无精打采,一坐下来就打瞌睡,不禁开始怀念起住在唐人街的幸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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