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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人,来到一座城

因为一个人,来到一座城

作者: 昔子白 | 来源:发表于2017-08-08 20:13 被阅读0次

    六月的广东,除了偶尔的台风带来些许凉意,人们更多像是放在蒸笼里的奶黄包。高温蒸发出的水分子,随着空气在人群中游荡,荷尔蒙更是趁势强行自我曝光,远远能嗅到空气中弥漫各种暧昧。只是有些暧昧是两个人的,被写成两厢情愿的爱恋;有些一个人的暧昧,被写成了单相思的悲恋。

    阿若被叫做“学霸加强版”,她也在那个夏天,被午后的阳,蒸发出22年不曾散发过的情愫。

    阿若和好友小诺如期到了乡会举办的送旧会,跟往年都一样,完全没有任何新意。只是对于阿若和小诺而言,不同的是,从送礼物的师妹变成了收礼物要离校的师姐。

    阿若喝得半醉躺在包房的沙发上,闻着没排气包房的酒精香烟味,听着师弟师妹的鬼哭狼嚎,看着同届举着酒瓶肆意地群魔乱舞,坐起身,重新端起一杯酒豪饮几口。扯着小诺,大声地嚎叫到:“毕业也就那么回事,喝喝喝。”小诺激情高昂地附和:“是呀,没多大事。阿若你这四年有什么遗憾的事吗,趁着今天都弥补了。”阿若听着小诺说的话,又重新躺尸般摊回沙发,自己问着自己,“遗憾大概没办法弥补了,总不能在下一刻遇见我的意中人,陷入我的初恋吧~。”

    包房的门被大力的打开,吸引了少部分人的注意力,包房顿时安静不少。阿若转过头,看见了他,就那一眼,自带光环的师兄站在一群羽翼未满的孩子里,她陷进去十年。乡长大声叫停了欢呼的骚年,隆重地介绍到:“这是我们乡毕业五年的师兄,今天刚好出差来母校看看同乡的师弟师妹,大家掌声欢迎。”之后所有人的欢呼跳跃庆祝,阿若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她那天晚上花光了二十多年积攒的勇气,走上前去跟师兄握了手,结结巴巴地问出了师兄工作的所在地北京。只是不愿意错过,好不容易看上眼的人,她二话不说,背离了整座熟悉的城市,去到只听过的北京城。坐上火车后,一见钟情的狂热稍稍冷静了些,盯着窗外陌生的辽阔平原,才想起,“他毕业五年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有女朋;听说的北京好像很大,我好像不知道他具体坐标在哪儿;他在送旧会上跟我握手时的笑容,是跟别人不一样的吧……”各种担忧都没有成为阻挡她继续北上的理由,毕竟上了路的火车也不能说停就停,更何况阿若没有想过停,她给了自己很成熟的理由,她很笨,一次只能做好一件事,22岁以前,她只读书,她征服了。她现在只想做一件事,征服那个一见钟情的男人。

    她秉承学霸的气质,按照自己的步骤,一步一步,就真的征服那个当时还有一个相处三年女朋友的男人。

    借着人生地不熟的老套理由,从乡长口中拿到了他的联系方式,又以同样的理由,成功让他帮忙找房子找工作,慢慢变成了朋友,从这个过程中,阿若才知道原来他有女朋友了,也对,如此风华正茂的他,怎么可能只有她知道。可是就这样放弃,那她来北京的意义何在呢?难道现在回到广东重新开始没有他的生活吗?这次她还是固执地坚持用自己阶段性目标为理由,再一次留在了他身边。于是你能看到的是,同是应届生的我们,深夜还在办公桌前加班累成狗的时候,阿若深夜煮着第二天给他的醒酒汤,和各式各样媲大厨的便当,独自幸福着。

    终于熬出头,不再是朋友是三年后那个晚上。他应酬完累成狗,回到家,女朋友敷着面膜,让他去做饭,他顿时发了一顿大火,跟女朋友说了分手,边从家里跑出来,打电话给了阿若,让她陪他去喝酒。酒精加男女,世界颜色注定大不同,阿若那晚,还是成了自己内心抵触的小三。三年的各种贴心照顾献殷勤,终于找到了一个集中的突破口,三年,终于还是成了他的。成为正牌后的阿若,想着自己业绩平平的工作,工资又低,干脆在他的期望下果断地辞掉了工作,尽职尽责地照顾着他的饮食起居,又完成了她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全职太太。在一起一年他们就结婚了,结婚第三年决定要一个孩子,却因阿若身体太差不适合怀孕,拿掉了第一个未成形的孩子。阿若很自责,恨自己不能为他短时间内生个孩子,于又将这种自责转变成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甚至为他穿鞋,系鞋带。而他在这些年,被阿若宠得“无法无天”,把所有对他的好都当作理所当然。若是就这样细水长流,这些年为了征服一个男人所做的牺牲,便也能“一笔勾销”。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好像每天都在人群中上演,而主角性别多数为男。他不出意外地成了主角之一。单位上那个女同事,性感诱惑对他还主动示爱,从她身旁经过,散发着的幽香刺激着他的每个毛孔。而回到家看到素面朝天的妻子,满身的油烟味,连拥抱都没有了欲望。于是自然而然的,阿若最终还是成了他饭桌上的一粒白米饭,像极了他当年的朋友,而女同事成了他胸口的朱砂痣,像极了当年的他。只是不同的是,当年他分手是因为女朋友太不顾家,而这次离婚,只是因为阿若太顾家。

    暂且不谈这个他渣的程度,那段离婚的日子前期,阿若是崩溃的。你拿十年征服的男人最后被自己大学好友征服。是的,单位的那个自信浑身诱惑的女人是小诺,也是离婚的时候才知道,阿若动心的那一眼,小诺也同样地陷进了那个人温润的眼眸中。只是相比于阿若当时的冲动,她鼓足的勇气晚了些许。毕业以后靠着的世界崩塌了,而自己这么多年来除了学会做家务照顾人,除此之外一无是处。好像又回到初次相遇时一样,阿若一直在想那天如果酒喝的多一点,沉一点,是不是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沉睡”这么多年。

    那次背叛过后,喝了很多种酒,什么酒烈喝什么酒。她不是自甘堕落,她只是想在不那么清醒的情况下结束那段自己觉得可笑的征服。

    她在大街上游荡,竟然觉得这座城对自己还是像当初刚来的时候一样陌生,无家可归,连自己认识的朋友都是他的朋友。这么多年最熟悉的大概是小区旁的菜市场,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可是以后呢,要怎么办?回老家吗?

    多年前那个学霸加强版的阿若回来了,继续待在那座城,一个近三十岁的女人,像二十岁一样,开始苦苦打拼。从找工作到试用期到转正一步一步走到现在,有自己品牌,又能笑得如当年一样自信满满。

    演讲台上的她,从容地笑着,我曾花十年的时间去征服一个男人,我以为我是成功的,成就感满满地成了家庭主妇。后来爱情的失败,事业的艰辛,我花了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才明白,有些东西如果是两厢情愿的,你适度去争取一下,大概会谱写一首人生赞歌。有些东西若是单方面的喜欢,该放弃的时候就放弃吧。毕竟恋爱真的只是我们生活的一小部分,征服事业征服钱财,给人的成就感远远高于征服一个男人,前者你是在自己掌握自己的人生,后者则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一个,没有义务对你负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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