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画端
仅凭你一双眼,不足以使我动情1
好女孩是什么?把留着长长直直的黑发用一根黑皮筋扎在脑后,穿着短T恤牛仔裤再配一双运动鞋。上课不迟到早退,周末泡在图书馆看书,细碎的阳光映在脸上,整个人放射出智慧与美的光芒。
所以我不是个好女孩,我也从来不屑做一个好女孩。
二十来岁,正是年轻貌美足以把青春用来宣泄的年龄,我将我所有的心思用在吃喝玩乐上,所以我会吐烟圈,会划拳,英雄联盟比街头那家天下网吧的网管还打得好,我还是我们这个区最年轻的纹身师,没有什么挑战性的图案我都不屑去接。
我的爹妈在我最叛逆的年龄离婚了,谁也不想养我,就把我塞给我那年迈的奶奶,一个月打点钱来好像就尽了自己伟大父母的责任了——其实那点钱也就够买几条烟罢了。所以我从不指望跟家里要钱,我辗转在各种男人身侧,低声下气的要、撒娇,我总有办法让男人心甘情愿地为我掏钱包。奶奶过世以后,我更变本加厉,臭名昭著。
终于有一天,我遇见了森木。
在和一个有妻子的男人秘密交往了半年后,我们的恋情终于被正房太太发现,她花钱雇了几个地痞流氓放话抓我,誓要把我给“办了”。纹身店和家里都被人堵着,没地方去,我只好买两个黄油面包,在图书馆里躲一天。
我是真的很聪明,图书馆里头除了书就是读书人。像我们这种人,虽然不看书,但是图书馆在我们心里就像是神坛一般,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小混混们怎么也料想不到我会躲在图书馆,于是我躲过了一劫,却没料到,我没躲过更大的灾难。
阅读室的位置都被占满了,一个个读书人闷着头专心致志地看着,脸贴的紧紧的,恨不得伸脚就能走进那书里似的。我抱着我的面包,窝坐在角落的地上,偷偷吃了起来。
“同学,图书馆里是不能吃东西的。”身边坐着的男生说话了。他和旁人不同,别人看书都是把脸埋进书里的,而他却坐的笔挺。他侧着脸跟我说话,让我觉得很不爽,“你这样会影响到别人……尤其是我。”
“你谁啊你,管理员都没管我,你凭什么管我。”我压低声音,继续吃我的面包。
谁知道他竟抬手叫来管理员,让管理员把我请出去。
我活了二十年,从来没有人敢让我这么生气。我把剩下的面包一股脑儿全往嘴里塞,顺手拿了一本书,把管理员哄走以后,我决心好好报复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伙子。我抬脚刚想把他从座位上踢下去,忽然收住了脚。
他是个盲人。
他长着一张平凡的脸,和千万平凡的男人没有什么不同,唯独双眼紧闭着,桌上的书上有很多凸出来的字,应该是盲文。
“没有座位吗?那你坐我的吧。”他感觉到我在他身边站了好一会儿,便起身,把位置让出来给我。
“那你呢?”许是因为他的缺陷博得了我的同情,我的语气柔和得我自己都怕。
“我坐地上,男人嘛,无所谓的。”说完,他抱着书,坐在了刚才我坐过的角落。
“你叫什么名字?”我压抑住自己想要搀扶他的欲望。
“森木……就是四棵树。”
2
我追森木的行为已经在我的朋友圈子里传遍了,素来“非大款不榜”的我今儿个竟然吃素了。很多曾经追过我的富哥儿们又重新回头来找我,他们好奇我的口味怎么一夜之间就变了,还变得那么彻底,完全没有理由可循。
“这个森木到底是给你下了什么迷魂药,把我们的白蛇姐姐迷得神魂颠倒的,这就准备从良了。难不成他是许仙转世?”七七裸着上身躺在床上,要我给她在腰线上文半张耶稣的脸。
“你会不会说话?信不信我帮你文上你初中班主任的脸?”
七七是我的闺蜜,我们一起泡吧一起找男人再一起失恋,从穿开裆裤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白蛇,说真的,你认真啦?”
“怎么不认真,再过两年我考虑结婚生孩子了。”我白了她一眼。
“那他喜欢你吗?”
我想,森木应该是喜欢我的。
最初我总去图书馆,假装和他偶遇,后来我们开始约去咖啡厅,我听他说书里的故事,他说的动情,我听得也认真。我渐渐喜欢上和他在一起,我们好像有聊不完的话题,他告诉我东野圭吾写的故事多么奇妙,告诉我有个诗人叫泰戈尔,他写“我做海浪,你做陌生的岸。我奔腾前进,大笑着撞碎在你的膝上。世上没有人知道我们俩在什么地方”。
和森木在一起,我竟觉得我像个好女孩。
他看不见我的花臂,看不见我染成蓝绿色的头发,看不见我化着浓妆。他把我当作一个好女孩,一个和他一样爱看书的好女孩,小心翼翼的对待。
那天他点了一杯拿铁,喝拿铁的时候喉头上下耸动着。因为他看不见我,我可以放肆的用眼睛在他脸上掠夺,每一处,我就像个贪婪的雕刻家,想把他脸上的每一处都记下来,用石膏刻成雕像放在家里,这样我每天都能见到他。
“森木,我喜欢你。”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我这二十年说了不下百遍,我可以用不下十种情绪念出各种情感。唯独这一次,我说了出来,并不带有任何情绪,却几乎要流下泪来。
森木被我突如其来的表白吓了一跳,不小心把手中的拿铁都打翻了。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我忽然笑了。
“干嘛啊,小男生第一次被表白啊?”
他忽然握住我的手,刚想要说什么,却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
“白蛇?”
我愣住了,下意识回过头,却看见了方硕。
方硕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也是我最恨的一个。我因为他被学校劝退,被朋友孤立,被人摁在水里险些溺死,打胎打到年纪轻轻便不能生育。
我从前以为他会遵守他的诺言,与我一生一世,可他却先食言了。
我仍记得我一个人在电影院看着周星驰的《喜剧之王》,人人都在笑,而我却因为张柏芝的感情哭的稀里哗啦。
“方硕。”我艰难地叫了他的名字。
“这是你的新男友吗?你怎么喜欢这一款的了?”方硕扬起嘴角,他似是发现了森木的缺陷,笑的有些轻蔑,嘴角的唇钉闪得我恨不得扇他一个耳光。
就在这时,森木松开了原本紧握着我的手。
他站起身,对方硕伸出了手。
“你好,我叫森木,我和素素今天第一天在一起。”
3
终于告诉森木我的过去,是因为我觉得我不能在隐瞒了,我喜欢他已经喜欢到,不能再利用他的看不见,把真实地自己隐藏起来。
可是他却说他不在乎。
我和森木同居的那段日子,是我这一辈子最难忘,也是最痛苦的日子。
我们躲在出租屋的被窝里,他触着盲文书给我念诗,我抽着最便宜的烟,吐着烟圈,生把自己整成了烟囱。
他想吻我,却从来都抓不到我,我在房间里跳上跳下,把他跑的气喘吁吁,却在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候,我偷偷亲吻他。
二十岁生日那天,他买了一个大蛋糕送给我,我却躲在被子里不做声,看着他对墙角的娃娃唱生日快乐歌,俯身上前吻了一嘴毛。
他的声音很好听,在本地的电台下午三点档当电台主持人,和人聊聊故事,念念诗。每到这时候,我就打开电台,像个小粉丝似的一边听着一边对着空气呵呵傻笑。
但是我们彼此都不足以养活彼此,作为一个有尊严的男性,他决定再找一个他能胜任的工作。
我时常调侃他,要他去街头算命,生意肯定很好。对于我这样饱含恶意的玩笑,他也总是笑笑,一次一次地包容我。
正因此,我似乎不知疲惫的在消耗他的包容。
一向习惯养尊处优的我露出了本性,因为买不起一个名牌包甚至一个口红而气得乱摔东西,摔完以后心疼地抱着一地碎片哭。
我除了文身什么也不会,每每看着他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我就气得牙痒痒,生气得理直气壮,好像最开始死缠烂打要在一起的人不是我而是他。我骂他是负累,是我的累赘,是阻碍我傍大款的头号敌人。
我忘了他念诗时候的意气风发,忘了他喝拿铁喉头耸动是多么的性感。
他呢,也和我争吵,吵完以后也抱住我,要我不要这样。
他看不见我,我便会故意往他身上头上砸,他无处可逃,我又解气,又恨我自己。
他头流了血,手破了皮。
他说:“素素,白素素我爱你。”
我们互相折磨,又深爱着彼此。
我想起了亚当和夏娃,也许从一开始我就是他身上的一根肋骨,我痛,便要他一起痛,我们本就是一体的。
那日开始,森木开始变了,也就是从那日开始,我开始计划离开他。
森木除了电台的工作,又找了一个按摩的工作。是隔壁两条街的一家盲人按摩小店,生意不错,正缺人手,森木便去了。
“店老板是个小姑娘,跟我一样大,很能干。她说,她开这家盲人按摩店,不是为了赚钱,就是为了帮助盲人的。”森木说着,几乎都不换气,一口气说完,我很少看见他这么开心,如果他能睁开眼睛,那此刻他的眼睛一定闪着光亮。
“小姑娘叫什么名字?”我尽量使我的声音随意一些,但其实我的面容已经狰狞至极。
“她啊,叫陈曦。”
4
陈曦就是我的噩梦。
一直以来,旁人都笑我,就连七七也笑我,说我傻,抱着一个看不见的男人当宝贝。但是他本来就是宝贝,只有我知道。
他是有才华的,他仿佛能读懂世间上的任何情感,所有喜怒情状他都能在触摸之间、从那我永远看不懂的书中体会到。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亲吻我的时候就像在亲吻一片羽毛,生怕呼吸之间我就会被吹跑。
所以我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森木这个宝贝。
我辞了纹身店的工作,每当森木去按摩店工作的时候,我就躲着远远地监视他,监视着那个叫陈曦的女孩。
陈曦真的就是那种好女孩,梳着高高的马尾,就算不化妆也很清秀,每天都笑脸迎人,我看着她就觉得,哇,好女孩啊。
不得不信,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确的。
森木对我从来都是一心一意,可是我不能阻止其他人去爱他。
森木认真工作的时候,陈曦看着他;森木念诗的时候,陈曦看着他;甚至森木去电台工作的时候,我去按摩店里看到的陈曦,也是两眼出神地听着电台。
我认识那种眼神,和我当初的眼神如出一辙。
我好像开了天眼一般,我可以见到未来他们两人共同经营这个小店,街坊邻居都很喜欢这一对小情侣,他们过得不富裕,但也不困难。
我嫉妒得发狂,然后开始做噩梦,梦醒了就哭,我有时候偷偷躲在厕所里自残。七七说我病了,得了抑郁症,我当然知道我没有,我思路清晰的不得了。
但是。
森木,我真想和你在一起啊。
我想和你在众人的祝福下喝交杯酒,生三个孩子,再养一直像你一样温暖的金毛犬,忙时在一起,闲时也在一起,像千千万万个普通家庭那样幸福。
可是我不配啊,如果我与你永久在一起,我才是你的负累。我作,我残缺,和我比起来你几乎是完美的,就连看不见也成了你的优点,你看不见这世界上所有的肮脏,所有的不堪,你就是天使。我和你在一起的每时每刻,都会被自卑和内疚而煎熬。
就像一对价值连城的耳环,怎么能用褴褛的衣衫来搭配。
所以对不起,森木。
如果你我是那许仙白蛇,那么陈曦就是收复我的法海,我逃不过的。
5
我仍然记得离开森木的那一天,他悲伤地几乎站不稳。
我来到他工作的盲人按摩店,说了人世间最伤人的话,他都没有松开手。他勉强笑着,要我在大街上别闹了。
我咬着牙含着泪,几乎是用喊的:“就凭你这一双眼,就不足以使我动情。你懂吗?”
他忽然就松开了我的手。
“对不起。”他一声道歉来的莫名其妙,我的眼泪终于砸了下来。
我躲在街角,看见陈曦给失魂落魄的森木递上了一杯水以后,跌跌撞撞的回到了出租屋,带着我所有的行头,真正地离开他。
那之后,我一天也没有停留,带着剩余不多的钱,离开了这座城市。
离开他以后,我开始偏头痛,这也许是对我说谎的惩罚,但我对此甘之如饴,我这一辈子没做过什么好事,就这一件。
每每头痛发作,我便整宿整宿睡不着觉。
这样也好,睡不着觉,我便再不会梦见那段日子,不会梦见第一次我怎么遇见他,不会梦见那间我们常去的咖啡馆,不会梦见他傻乎乎地抱着一块蛋糕,对着娃娃说生日快乐。
我将头发染成黑色,戒了烟,在很普通的小公司里给人打下手,我尽力把自己活的像个正常人,忘掉那些年我曾作过的死。
但是我也像失去了恋爱的能力,再没有遇见过能叫我动心的人。
有时候也会后悔,我把多年来的悔恨写在信纸上,想寄给你,却又嘲笑自己,给你写信你也看不见,难不成要陈曦给你念吗?
于是我把写出来的信烧了,写一封烧一封。
对不起啊,我没那么伟大,我只能当你已经死了,不然我会忍不住,想要回去找你。
所以直到最后,我想说的话,都没能说给你听。
仅凭你一双眼,不足以使我动情。
使我动情的,是那双曾紧紧握紧我的手。
是从来没有见过我,每天早上起来要用手温柔的在我脸上抚过。摸我的眼睛,我的鼻子,再耍赖地用唇贴上我的。
是当所有人都叫我白蛇的时候,我都忘了自己的名字。可你却叫我白素素,叫的那么好听,好像那从来都不是我的名字。
是在我发疯发狂的时候,你紧紧抱住我,从来不曾抛弃我。
是在家里满地狼藉的时候,你像拼世界地图一样,把我们一起捏的陶器小心地拼好。
是……
——
是这浩瀚世界里,傲然生长在我心里的四棵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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