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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底年至2017中的那一场官司

2016底年至2017中的那一场官司

作者: 寂寥如烟花 | 来源:发表于2017-07-18 09:23 被阅读0次

    关于2016年4月开始的房产官司,到2017年7月中旬,总算告一段落。期间,我遇到一些事,一些人。今日得以空便娓娓道来

       我们于2016年12月签署购房合同----审税(上家逃避一次,后来一次勉强过来)又因贷款原因,他找了个借口不卖。打他电话他拖到4月7、8号,才与我们商谈。一上来就说我们违约,我们真的是大写的一个懵逼。败笔来了:那个时候应该做的是:找一个律师和他谈,而不是找一个中介(买人广房子认识的)和他谈。亦或者,在这之前我们就可以咨询律师了,而且我们有亲戚是律师。贪图一时的省力,其实,路还是得自己走。这个中介我们后来才知道他是个拉皮条的,换句话说,他巴不得你们打官司,他好拿好处费。他的为人,后面还会介绍点。当然,他也有“高明”处,就是,未进门前就让我们,开好录音,只是后拉录音掉了。(原因律师也要负一半责任)。他让我们问,如果现在全款你还卖哇?上家态度很强硬的说,不卖。(其实,只要他这句话就对了)再说一句,当时链家说,他们里面也有录像和录音的,所以我要说的是凡是靠自己,因为后来我们的录音资料丢失后,找链家要,他们推脱。

      所以这一段我要总结的是:1、懂得法律很重要,平时没事就看法律书。2、买房过户,动作要快。重要的是房子属性要了解,这样方便贷款。3、懂法律了,你才会谈判。

      4月开始了第一场官司,第一场开庭带来了好消息,说是:上家在庭上就说,我就是不卖。而且法官还对那个律师说,你们不要太过分了,稍微一下就可以了。由于我们是特权委托,所以并没有出庭。我们算的,第二场,便可以判下来了。真的是属于盲目乐观。说一下这个律师,李晓毛(化名),是中介曹介绍的,据说是个打房产官司非常有名的律师,所以收费贵。(自吹自擂的简直了),但朋友介绍,所以收的便宜,只收5万。现在看来,真的是卖膏药的。并且,还说,这个5万的收费包括,以后的中介费用,违约赔偿费,都从这个官司里要回来。听着还挺让人满意的。菜鸟的叶先生(当然我也是)也没和他签订合同。只拿回了一份委托书让我签订。(后来才只知道我们是签合同的)

        第二次开庭,画风一转,说是上家反诉我们了,而且是一个“王审判长”亲自下台辅导他写反诉书,真的是黑幕呀!这时我们也坐不住了,其实,这个时候我们就开始对这个律师不信任了,因为第一次开庭后,就开始给我公公打电话说,“大饼”(中介)的介绍费,你们给吧,我因为律师费收的便宜,我们表示愿意的。他又说,你们的房子现在涨了100万。期间我们要送一些瓜给几个客户,顺便也送了大饼和李晓毛,结果第二天,“大饼”打电话给我公公说,瓜很好吃,家里人很喜吃,想再要几箱。活脱脱的敲诈,我公公给他买了几箱,叫他自己来拿。他也是好意思的,过来拿了。托人询问,问下来确有此事,我让我先生送资料的给他讲一下,我们是第一次打官司,许多事情不了解,有什么特别需要的,也说一下。他回答,我不喜欢给当时人增加负担。之后又接到“大饼”的电话说,李律师蛮好的,蛮辛苦的,人怎么怎么好。十足的对功敲背。没错,我公公是个大方的生意人,第一次见面就给他了1000元的辛苦费,可这也不是他敲诈的对象。

       由于反诉,李晓毛对我先生说,按行规我们要再收费的,问他,多少钱?他说,2万。我先生第二天就把钱打给他了,这也是个败笔。

      这里我要总结的是:1、任何正规化的是,尤其涉及到钱的,一定要有合同,合同条款列明。2、哪怕你是特权委托,也一定要出庭。3、给钱不要爽气,人家只是当你是提款机器。

        所以这官司,从简易流程到了普通流程,先是开了2次庭,后来的反诉。再后来我们又准备了一些资料,终于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剧情在我身上上演。至此,我们还没有完全不信任李晓毛。他拿出了一叠投诉信,让我们寄给投诉部门,我们就开始对他信任度减低。这投诉信写的怎样不说,就说这个行为,万一构成一个污蔑罪,不傻眼了吗?我电话李问他事情缘由,我问他又证据吗?他说有庭审录像的。我问,拿的到哇?他说,那怎么拿的到。然后我先生有问他一个朋友的舅妈(她是法院的院长)。最后,我们坚定不发投诉信。我们一开始的猜忌是李晓毛借我们的手,打击“王审判长”

        这一段我要总结的是:用人不疑,在当今不太适用,必定,利益诱惑太大,也许你对钱财没概念,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对钱财没概念。

        这个庭是没法再开下去了,所以就变成了约谈,只约谈了我们下家。在这个周末,我打了电话李。他说,那一天你一定要和法官吵,情绪要激动。这样的话案子就判我们赢的希望就大了。我爸让我问他,这个被告名下有几套房子?他说,这个不知道。我说,你不是可以查的吗?他说,我们律师的权限很有限的。我爸税,如果这套房子是他唯一住宅,那又要搞事情了。

        约谈我们的是王兆根法官。我带上了我爸一起去约谈。王姓法官说的每一句话都在偏袒上家。但也让我学了几招。他说,你妈妈账上的钱,虽然那个时候是够支付的,但那不是你的钱。我大写的一个啊字,心想,在上海买房那个不是靠父母的。但还是点了点头,心想,我看你还有什么可以说的。他又问,你们到过户时间,有没有发消息给他,说一起去过户。我说,他都不肯卖了,所以,才开始打官司的。所以从证据上看,你们没有意愿买这个房子。一句话,彻底说懵了我。他也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句话的意思。这时我爸说话了,他说,田国凉(化名)到现在也没发消息,说他不卖房。很明显他是有意愿继续履行合同的。惊的旁边的记录员,张大嘴巴。反应还是我爸快!我是笨呀!

       法官又意味深长的看着我说,这个案子你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放在心上。我回答他,关于这个案子审了那么久,我一个法院院长的朋友也在笑话我。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相信徐汇法院的公正严明性。

      这里我要总结的是打官司 你最好还是要认识里面的法官。这个很重要!不然,即使你是“正确的”,他也可以拖成“错误的”。

        第二次的,约谈又开始了。这次是上下家都去的。这个不学无术的律师,竟然叫上了曹中介,算是人证。结果王兆根不认可。说是,这是约谈不是开庭。李说,再不出现没机会出现了,接下来庭又不开了。我擦,什么理论。王问田国凉,你反诉的时候说要索赔-------,对不对?几块钱,是他写错了小数点。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句来了。田很激动的说,怎么不对,是你们帮我算的。王着急了说,我们会帮你算的?我在一旁冷笑,你们这是在玩弄什么权利呢?王一直拦着我爸开口说话。甚至怒气的赶我爸出去。哎!我是能耐呀,找个人给自己老爹受气。

         在等待判决时,李晓毛电话给我先生,说要判下来了,你们有人挖?没有人的话,我这里有。问他要多少钱?他说,10万。我们不予理睬,准备二审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公公托的人来电话了,说,判决要出来了,判你们赢。但是,那些赔偿费就不要问上家收了。我们也同意了,并且写了不追究赔偿的书面文交予法院。

        终于在2017年3月10号,判决书出来了。判我们呢胜诉。以为可以远离套路,没想到,设套的人不死,套路便不绝。判决书是15号我们从律师那里拿到的。然后积极准备,过户资料。发现少了一些重要的资料,在家翻箱倒柜的寻找。后来接近到可以申请执行过户的时间了,我让我先生问问律师资料是不是在他那里。结果,去他那里时,他给我了我们田国凉上诉书。我去。我打电话给李,我问他,什么情况。他说了一下,还说,找不到你老公的微信号,所以打电话告诉“大饼”了。我第一反应,靠,你TMD,怎么在我面前演什么!这个上诉书,我还怀疑是你伪造的咧。我说,这样吧,把我们在你那里的资料给我,我先去办一下执行过户再说。

        去了法院,受理人告我,上家在上诉,不好受理。那我们就只好等通知了。这段时间,我爸带我去了张志华(他的表兄一个律师)那里,情况说了一下。他说看这个时间段(5月9日下午4点),这个案子基本是未审先判。基本是维持原判。我打李电话,他叫我,你不要过去了,叫你老公去。我爸当即就打电话给张志华。张说,这个律师绝对有问题,这样你到我这里来拿一张表格,填一下。你做你女儿的特权委托人。

        5月9日,这一天。我们来到了中院,我爸算是故地重游了。上了6楼,李看见我一楞说,怎么是你,又一看我爸,又一愣,说,你也来了。表情之滑稽。我知道为什么他一定要我先生来。他要讹“剩下的2万元”。 中院的周法官,先是和李谈,我是害怕有猫腻,真的是一遭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和我爸俩人尾随过去,那个周的意思是,商量给田5万。我坚决不愿意,我说,我已经没钱了。李在旁说,他们律师费都欠我呢。我心里暗笑,你真不要脸,这句话,我可听出来是真心话。我爸说,给个2.5万,这个人2百5。最终调解下来给3万。5月28日,过户。6月30日之前交房。我突然觉得很可笑,真像个乞丐。我这次也学乖了,说,我怎么保障他会交房,到时候,又要耍无赖了。那个周法官说,那这个3万,他也别想拿了。李在旁边一直说,你(周)厉害的,说动了她。抢了我的功劳。结果,周理睬都不理睬他。李问我,怎么同意和解呢?我说,这个水深呀。他说,你也知道了,对挖,他是法院认识人的。我说,我问过徐汇区政府的人了,不止,还有别人在搞。我也知道是谁在搞。我就早点结束这件事。我的手机一直处于录音,出了法院。李说,看不出呀,这老头来头这么大,认识法院的高层。其实,我和我家先生,都猜测过,田不可能认识法院的高层,如果一开始就认识,他第一次开庭就不会说,真话。而且,今天和他一起来的人,也像的拉皮条的,并且写的上诉书,也不专业。而且,在庭上,李还祥装地问,田要手机号。多此一举,我们早就确定是李在挑事。我爸说,他就是个老赖,会认识什么人。我真为李的智商抓急,不知他会明白我们所说的话吗?我问李,你当时说的,为田写反诉书的,是王兆根吗?他说,不是,是汪俭蓉。接着,他要吹嘘,他怎么给汪施压的。我爸马上打断了他的话,说,好,我们走了。李律师下次来南汇玩。他尴尬的笑着说,是要去的,到时候和大饼一起去。无处不在的提醒我给好处费吗?

       这里我要总结的事:法院真的是帮所谓的弱者(其实就是无赖),不帮理。这就是中国的法。房价涨,就是可以违约的理。但是,我们错过了据理力争的好时机。一步走错,中途的矫正,是要花很大的代价的。

          回到家晚上和我先生捋了一遍,到凌晨3点左右迷糊睡。以为事情总算告一段路,其实还有事情等着,当然是小巫见大巫了。

         5月17号,调节书下来了。当时叫法院也寄给了我爸一份,就是怕李捣糨糊,处处防着他。我拿着这份去法院,先申请解除保全。早上的时候,接到了王兆根的电话,他说,你这样有风险的。我说,没事的。中院叫我这样做的。他说,那你给我写一份,后果自负的书面书。我说,好。下午,我让我先生送过去。晚上8点,接到了,王的电话,意思是还是不同意我做这个事。甚至还说,就是50元的事呀,你到我们楼下,来申请强制过户就可以了。末了还说了一句,这件事就不归我管了,阿拉执行庭法官的事了。我想,他是不是也察觉到我在防备他。我爸也问过张志华,这样可行的吗?他的意思是,这也是保护这套房子不被轮番查封。虽然我们觉得王和李是联合起来一起讹我们钱的,但还是决定照王的意思做,就因为,他说,这件事不归他管。

        关于解封或者执行过户拖拉了几天,5月27日 去办理,先是要去交易中心拉房子的产证,然后等到下午1点半,去审核的时候,被告知,这件事要过5月28号,才可以申请。原因是,调解的是5月28日过户,所以要过这个节点。那就是意味着要节后了,因为,有个端午。5月31日,我再次来到徐汇法院,这套房子是有多妖怪,居然系统做不了,等到10点,才好做。然后去了另外一个窗口,那个工作人员说,哦,就是这套房子,是哇。王法官半夜(此处是夸张说法,估计也是晚上8、9点)给我打电话说,不可以这样做的。我问那个窗口,执行费哪里付?她说,你要付也可以,我给你开单子。我说,慢点,应该谁付的?她说,被执行人付。我说,那我就不付了。

       在等待中,李小毛打我电话,告诉我,那老头跑到法院去闹了,说好的去过户,干嘛不去?执行费我是不会付的。我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我是听王法官的。我不摆无辜,鬼知道你还要和姓田的搞什么鬼。

        我想到了一点什么,然后叫我先生去一次法院,交一张我写的纸,我怕到时候又要说我违约什么的。上面写的,为什么我是5月28号,才去提交申请执行。我先生回来说,那个窗口有说,不用交的。并告诉我们,流程马上要结束了

        6月10号早上在吃生煎的时候,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说,下个礼拜一来拿结果书,然后去法院交税过户,又说,你来法院的时候,把执行费付掉。

       6月12号,去了法院拿单子,之后去了去交易中心。结果税是交了,过户那里不行了。原来法院发的解封流程,还未完结。我靠,真的是妖房。我只好回去。继续等待。

        6月15日,可以办理过户了,所以又请了假去,窗口人员竟然说,你这个合同过期了,要重打,我说,啊?我上次来都没说,我这是法院强制过户的。然后他又帮我去问了,他的同事。总算事情办好了。接下来就要等,产证出来。

      这里总结一下:现在许多政府窗口都不是很专业,一个窗口不行,换另外一个窗口   

        这里要扒一下那个律师了,约了2017年6月30日早上9点交房,9点我到了那里敲门,里面有房客,把来意说了一下。他说,我约他的事晚上交接房的,他可能和你约的晚上。我一下子冒火了。打电话给李晓毛,他说,哦,我昨天,手机被打爆了,没电了,回来忘充了。是这样的,田国樑昨天告诉我,放到周一交接房子。我说,那你今天早上,干嘛不和我讲,我特地请假的。如果他今天不交接房子的话就是违约了,你给他讲一下。过了一会儿,我又给他电话,问他怎么样了?他说,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要不,你先把水电煤,抄一下。告诉我。我说,我不会抄的,今天,他不交也得交,不然就违约,那些钱他也别想拿。其实,现在越来越明朗了,李晓毛在捣糨糊。

       回到家,下午4点 左右,我爸给田打电话,田就顺杆爬下,怪那个律师,怎么怎么样的。然后他约了晚上8点交房。

       晚上,下着雨。坐了辆公交车过去了,交通倒是很方便,4站路。田说,和你们律师说好了。他说,可以的。然后顺干爬的说了律师一些话。所以我爸说田是个痞子,发现搞不过你们了,就服软了。我们约定了礼拜一交房。

       然后律师开始,要钱了。他打我电话说,还有尾款3万没结清呢。我看着他发我的合同,我说,那个反诉不是,在一审的里发生的吗?他说,你问你老公。我说,我不用问他。他又不懂法律知识。他又吧啦吧啦的说什么,我们签的合同是原告的,不是被告的。我问他,所以你的意思是,反诉还要签个合同时哇?他又说,这个反诉嘛在一起审理的。我说,为什么在一起审理,因为它是一个案子,所以合并受理。还好,最近开始在看《民法通则》,不然无法讲出专业的术语。签的合同是,包括,一审,二审。他三万的算法是,反诉2万,二审1万。这钱也真好赚。

        后语:东安楼下住着一个老太,是我先生去问,是否楼上的有漏水下来(老公房漏水是普遍现象,我们乘这次简装,要修理一下),聊上的。老太说,田去了日本后变坏了。以前和她也打过官司,为了房子漏水的事。现在想来,怪不得,他似乎很熟悉流程一样。

       吃一堑长一智,日子还要继续。套路也不会断。这里我要感谢3个人,一个是建筑业的老景,一个是某银行的行长郑先生。还有一个是我中学同学法驴的创始人梁同学。非常感谢在我疑惑时给予我解惑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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