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故乡,于我,大概有十八年的记忆,直到那个时候,我记忆里的故乡似乎都没有什么改变。就像一个初恋一样,在好长的年月里,她是改变不了的,包括她的模样、她的言谈举止。
直到2012年或者2013年的样子的时候,当我再次回到故乡,当从母亲那里听到关于一些人情世故的变迁,有些甚至是让我非常震惊的。这种震惊就来源于我固守地对故乡本来模样的猝不及防的改变。就觉得,他不可思议了。
读小学的时候,大概应该在放暑假,因为模糊的印象中是有电灯泡从大门里扯出来的,晚上的时候,大门口外面可以摆上小饭桌和马扎,大人们可以凑在一起打牌。那时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感觉,就跟母亲说,再过三十年,就应该没有人了。那时候离开故乡的人并不多见,土生土长在那里,然后死了就埋进墓地里。但我就觉得故乡迟早会没有的,为了给自己的这个不着边不着眼儿的东西一个更令人信服的东西,不假思索地就蹦出来“三十年”这个期限。
我对书本里写的那些类似“金色麦浪”啊“金黄色的秋天啊”“收获的喜悦啊”啥的不太感兴趣,生长在农村里的人都清楚,哪里有那份儿欣赏“金黄色”的闲工夫啊,反而热火朝天、浑身刺挠才是真正的感受。
最讨厌的应该是夏日午后,炎热一点儿都没退去,大地真的是吐着火舌的,想把人都吞进看不见的热浪里。提一桶氨水,跟在母亲身后,她小橛子在玉米根部挖一下,我们就往坑里倒一些氨水,然后她再把小橛子上的土盖回原处,继续挖下一个,我们则提起桶来往前走,顺便要用脚把刚盖上去的土踩实。那氨水的味道,一口吸进鼻子里,在炎热的八月,比公共厕所的味道还要浓上百倍。呛死人。眼睛里都呛出泪来。母亲就不断地说:“快到地头了,快到地头了”……这些活儿都是钻在两米高的玉米地里去做的,脖子上、胳臂上、手上、腿上、脚脖子上都被划了一道一道的,浑身痒到心里,又不知道到底哪里在痒。
重复着,重复着,天就暗了下来,仿佛氨水的气味也没有那么浓了,浑身也不那么痒了,是对它们麻木了。身体适应了这种酷刑。而吉衣舍的日子,本应该也是这样的重复的。怎么可以改变呢?苦了点儿,但更多的是快乐啊。
去别人家的自留地里偷来甜玉米、地瓜,拿到河滩上去烤得喷香的。还有黄瓜和洋柿子用来解渴。谁家的苹果、枣子、石榴……小伙伴们齐刷刷地跳进村边的小河里,还摸了那么多泥鳅。然后谁家的西瓜地也被我们的小脚丫画上了不规则的好看的脚印。一群偷吃了打了农药的葡萄的孩子们,在河滩上排成一排拉肚子。
反正这些都是长年累月的没有任何变化的,年复一年。人与人之间,也是遵循着“以人心换人心”“得下春风,才有秋雨”这样的规则。这些怎么可以改变了呢,在后来的年月里。我不知道。但我很痛心。社会的以经济为中心的发展必然导致了这种邻里亲情的分别,以前浓浓的那些东西,可以说荡然无存了,增添的东西是城市人的那种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不管怎么说,还是变了。不是别的,是人心变了。但不能怪人心变了,是经济社会发展逼迫人们的心变了。还衍生出来更恶劣的一些东西。直到那时,故乡从一个内心向往的地方,转变成内心要逃离的旧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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