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种叫做第六感的东西,自认为它有神秘的力量,很长时间了,只要感到它还在就一定能将预感变为现实的,突然,有天它消失了,因为我遇见她是没有任何的征兆,失去时也没有一点准备。
家里有盆花朵,长的很美丽,我从不给它细心的照顾,常常忘记浇水。它曾掉光所有的叶子,失去那红得滴下来的艳丽,然后,有天它突然灿烂的面向阳光,那份力量让人惊讶。
我会望着它发呆,整整一个下午,或者一整天而不去做任何事情。
我喜欢过简单的生活,穿棉质的上衣,黑色的牛仔裤,喝白水,挤公车,我会在急促的城市生活中过自己想要的慢节奏,像缝隙里的爬虫,为了一天三餐奔走不停,会和要好的朋友喝得烂醉,然后游荡在无人的街角,也会在阳光正好的天气里读点小资的文字,写点自由的文字,我想这样的生活足够让任何人疯狂。
有人对我说过:“无论如何的难过,都不必用烟酒来麻痹自己的身体,毕竟那没什么用,因为你欺骗不了自己的灵魂”。
我一直都想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忘记一切,租一所最顶层的房子,努力工作,从而能够保证自己有温饱的三餐,晚上在天台吹吹风,观望繁华的街景,我不知道会不会看到漂亮的霓虹灯,不过能够看到破败的胡同那也是好的,就好像那个时候窗外的居民楼,大片大片的居民楼,大片大片的黑暗,死一般的寂静,偶尔看到有微弱的亮光,便把那当做希望的花火。
我生活在北方,这里有冷得让人发抖的寒风,孤独寂寞但却美丽的雪景。我想搬去南方居住,因为那里一定不会有这样美丽的雪,也一定嗅不出让人所窒息的死亡的味道。但是,可能我一辈子都去不了南方,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的宿命。
我研究命理学,那是我所要学习的东西八卦,奇门遁甲,可是我不相信它们,不知道为什么。
我喜欢秋天,同时讨厌秋天,它是怀旧的季节,是伤感的,充满了回忆的气息,在这样季节里,我能记起更多关于她的一切,那种感觉很好,我会给她打电话,也会一个人待着,直到歇斯底里的跑上天台。
有些东西是一辈子都永远不会消磨的,即使会忘记,即使回忆变得模糊,可是那种感觉是不会改变的,有些时间里,我曾天真的以为,忘记了一切,忘记了一切有关于她,可是我欺骗不了自己的灵魂,每当进入秋天,好像另一个自己活了过来,那是从时光巨轮上取下来的另一个自己,他被冰封了很长时间,他以极快的速度侵略每一寸肌肤,我会冲上天台,冷风的力量能抚平自己心中的不安与躁动,时间与距离会再次将他封存起来,然后,等待下一个秋天,不过,这过程一定是非常痛苦的。
我似乎在青春的尾巴看见了它,很美好,可是我看不清楚,也抓不到,努力抓到了一丝,发现里面没有自己所想要的东西,我放弃了它,再想抓紧时,再也抓不到了,它总是这么匆匆的来,匆匆的去,好像是为了教会每个人懂得珍惜。
还记得那年下过雨后,窗上的涂鸦。
日记本里重复写下,都关于我们俩。
你今天过的还好吗?
隔着天空和你说着话。
偷偷藏起最想说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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