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斋杂集 历代有名情爱典故系列之五八:火烧祅庙
【简介】“火烧祅庙”这个典故,出《蜀志》,见清•张英丶王士禛等人所编《渊鉴类函》卷五八。袄庙是波斯拜火教的地方。相传蜀帝的公主与乳母陈氏的儿子从小青梅竹马,后来分开,陈生思念成疾,公主闻讯后约陈生于袄庙相会,公主到庙时碰巧陈生先至并因等久而熟睡,不忍扰之睡觉,遂将幼时所用之玉环置于陈生怀中然后离去。陈生醒后见状,怨恨自己一时因贪睡而坏了自己好事,怒气成火,将袄庙焚毁。
【出典】《渊鉴类函》卷五八引《蜀志》:“昔蜀帝生主公,诏乳纯洁陈氏乳养,陈氏携幼子与公主居禁中约十余年。后以宫禁出外,六载,其子以思公主疾亟。陈氏入宫有忧色,公主询其故,阴以实对。公主遂托幸袄庙为名,期与子会。公主入庙,子沉睡,公主遂解幼时所弄玉环附之子怀而去。子醒见之,怒气成火而庙焚也。”
注:
禁中:与后“宫禁”同,即指皇宫中。皇宫,是不准外人进入的,故称。禁,指严禁丶禁止出入。
疾亟:指相思过度而生病。
询其故:问原因。
阴:暗自里丶私下里。
幸:指前往拜庙神。
期与子会:希望和陈氏的儿子相会。
【释义】陈氏儿子因在袄庙沉睡而错过了自己与情人相会的大好机会,对自己很是愤怒,怒火一时从心中喷发出来,将睡的袄庙就烧掉了。后诗文中遂引“祅神庙雷火、火烧袄庙、火焚袄庙、烧袄庙、火喷袄神庙、神祠火、袄火”等用典形式表示爱情受到挫折,也指人冲天的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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