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步笔的第3篇文章。
【墨影】――来自书墨&电影 总活自己的人生怎么够,一定要穿越时空去不同世界走一遭才过瘾啊。
“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记忆里还是那个盛夏,阳光氤氲着婆娑绿叶,微微蘸黙着少时情愫。她们迈着轻盈舞步,身姿曼妙,回眸往来。
当目光停留在末页空白,岁月狰狞地撕下残存余光,故楼危危,流散天涯,斯人已去,“芳华”安在?
我是不愿承认有关那代人之所谓“芳华”的,那是个是非太过分明的年代,你可以被众星捧月成英雄,亦可以溺亡在众人的口水讨伐中。十几岁的孩子,他们敢爱敢恨,源于抱团取暖的集体力量,他们胆小怕事,源于形单影只的空虚自卑,所以,每一个人都惶恐而狂躁着,拼命融入到这个团体中,生怕被抛弃似的。管他是非对错,管他善恶荣辱,亦或者说,对于当时的他们而言,还分不清这些。
刘峰和小曼,是被这个时代错负的弃儿。他们本至纯善良,上进努力,却在交错的时间被推向极端,重蹈覆辙着彼此的路,最终只剩下一副支离破碎的残存躯壳。他们不幸于生亡月年,相惜于彼此遇见,蹉跎半辈,流离一生。小曼是爱刘峰的,如飞蛾扑火般的炽爱。一个自小就从未被爱过的人,最能读懂爱,也最珍惜爱,因为一无所有,才敢拼尽全力。所以,当刘峰第一次站出来说要和小曼跳舞时,小曼已是千疮百孔的内心像是找到了依附,他对她好,所以她要对他更好,千百倍的好,这个跨度,便是一生。我无法定义故事的结局,小曼和刘峰之间的感情,那有漫漫岁月带来的厚重,不仅是道为爱或陪伴,两个饱经风霜的灵魂交织缠绕着,谁也不会离开,谁也不会抛弃。
“最终送命的是我。在卡车狂奔发出快散架的声音中,他称心如意地看着泥浆在玻璃上溅着礼花。他的生命将要谱写的这个英雄故事,以及这故事将要谱写的英雄颂歌,让所有痛斥他的人都会高唱。”此时的雷又锋,苟延残喘于人世,挣扎在临死之濒依旧念叨着“歌颂”,刘峰明白吗?他不明白。他被这个世界高高举起,又重重摔死在万丈深渊中,举步维艰依旧走不出生活这泥潭,和所有人一样,被阉割在那个混沌时代。
【墨影】芳华故去,我祈求生而为人刘峰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小曼。小曼是最终看清这世态炎凉的人,她见证着刘峰的大起大落,在那个被冷落的黑暗角落,执拗的活着。她不惧怕世人目光,她无所谓他人善待,静静追求着自己喜好之事。世人鄙弃,战火尸殍,都没能把小曼击垮,可当她被外人追捧成“英雄典型”时,小曼突然变得不知所措,那些画像赞美让小曼认不清自己,她受够了这个世界人性规则下的是非荣辱,她想安安静静的活着,她就这么一点愿望,这个世界都未曾满足她。荣誉抵消不了那些年的凌辱,非旱即涝的极境几度让小曼崩溃,是她变了吗?还是世界变了?那个世界应该从来就没对过吧。
感恩岁月磨去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不堪与荒谬,荧屏最后,我依旧记得小曼倚靠在刘峰身旁的模样,并以此来想象着书中他们的后半生。在历尽兵荒马乱,看过人情冷暖之后,他们互相搀扶着,颤颤巍巍,却祥和安然。刘峰走的匆忙,就连追悼会都是狼狈收场,但我想,当刘峰闭眼的最后一幕,他是知足而踏实的,身侧有小曼相伴,那颗千疮百孔的心也该安定了吧。记忆里,他和小曼舞动着身姿,相视一笑,抱着炸好的糖球送得心上人,情愫悸动……
光影流年,白驹过隙,当一代人的芳华已逝,曾被荒诞规则撕破的面目全非的面庞,被岁月渐渐刻画出“人”的模样。当年小心翼翼的,用心追寻的,挑拨利用的,终被埋没于滚滚长河。我们穿梭于两个时代,审视着有关“人性”的课题,善恶与共,六欲七情,总该有点勾心斗角,自私利诱,才得以称之为“人”,才终留下了这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故事”。他们也曾正当年少时啊,触动心间丝丝弦,让我们悲叹,亦让我们怀念。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过常青的冬青甬道,时间拨回至一九七三年四月七日。
“你好,我是刘峰。”
“你好,我是何小曼。”
生而为人,我很庆幸。
芳菲韶华,愿君常安。
【墨影】芳华故去,我祈求生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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