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襄公三年(公元前570 年)
晋悼公的弟弟杨干在曲梁(今河北邯郸东北)为非作乱,晋中军司马魏绛惩治杨干及仆从。晋悼公大怒,对羊舌赤吩咐:”会合诸侯是高兴的事情,惩治杨干及随从,一点儿也不给我留脸面。我一定要杀了魏绛,没有什么可改变的!”
羊舌赤对曰:魏绛对晋君你忠信耿耿,为国家和君王披肝沥胆,这种人他有了过失也不会躲避惩罚,应该会来跟君王一个解释,何必劳动晋君你发号命令。”
话音刚落,魏绛在宫外将所书奏章交于护卫,就要拔剑自刎,被大臣士舫,张老阻止了。
晋悼公读了他的奏章曰:大王抬举我让我任职晋的中军司马。臣听说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战斗中及时生死攸关之时也不能违背君王,谨遵上命。晋候此会和诸侯的重要时刻,臣我哪里敢做违背君王之事?
君王的不对不守军纪,将领不尊敬君王的命令,是多大的罪行。臣害怕因违犯军令而获罪,殃及杨干,大家都受连累。是臣下治军不严,愿意受罚。臣自知罪责深重,惹怒了君王,臣请自杀后交于司寇治罪吧。”
晋悼公看完其书,赤脚慌忙自大殿跑出,曰:为王我所言,是因怜惜自己的弟兄,魏司马你惩治杨干,是依军法而行事。寡人我的兄弟,我没有尽教训的责任,使他触犯了军法,是我的过错。你就不要在惩罚自己来让我错上加错了,这样可以吧!
晋候认为魏绛能够依法治国,以刑制人,是国家的栋梁之材,在会盟后返回晋国后,加官进爵,对其行公食大夫之礼,任他为新军副帅。张老为中军司马,士富为侦查长。
郑国赠献晋候三位乐师,高级兵车各30乘,盔甲武器齐备,一共战车100乘,编钟2肆,及其镈和磬,歌舞伎二八。晋候将一半的乐器赐给了魏绛,曰:你协助寡人在结盟诸侯,和顺戎狄,整顿中原诸国立下汗马功劳,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曲之和妙,没有地方不和谐。咱们两个一起享用这些歌舞吧。
魏绛推辞曰:和合戎狄是国家的福气;八年之中,九次与诸侯结盟,诸侯没有不顺从的,是君王你的英明。是君王身边大臣们的功劳,我哪里有什么功劳?臣下还是祝福君王能安享乐舞而明白他要起的作用。
《诗》云:歌舞之于君子,要扶助君王治国,歌舞之于君子,福禄众人同享。去扶助你的左右,让他们跟随之。”
歌舞能够安放道德,促使道义的推行,礼仪的行效,信义的坚守,仁德的实行,而后可以治国,同福,招来远方的民众,这才是歌舞的意义。《书》曰:居安思危,想到了就要做预备,有预备就没有隐患,仅以此向君王劝谏。”
心得:1.不解,晋悼公对魏绛态度的转变。杨干不知到底犯了什么罪?要杀头!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出现的有点突然,感觉文中有遗漏。
3.对音乐,歌舞为古代统治阶级所赋予的意义,所承担的责任有了深层的解释。
4.感觉魏绛此时有点功高盖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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