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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 刑事辩护手记(2)我只想请姑娘喝杯酒,却差点花光一个月

[都市] 刑事辩护手记(2)我只想请姑娘喝杯酒,却差点花光一个月

作者: 蛮小吉的蛮大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5-02 17:47 被阅读0次

    2012年年底,司考成绩出炉,我以366分的成绩低空划过。

    略猥琐,但有效。

    我本想请团队一起去嗨皮嗨皮,但这个成绩貌似有点拿不出手,再加上大家都很忙,决定干脆就找胖子一个人庆祝庆祝得了。

    冬天嘛,我打算吃火锅。但胖子却说这么大喜事吃顿饭多没意思啊,要不晚上去三里屯喝两杯吧,一看你小子就没去过酒吧,带你见识见识。

    我说昌平府学路东关二条巷子口的酒吧算酒吧吗?

    胖子丢给我一个鄙视的眼神,你就说去不去吧?

    我说我倒是想去,问题是喝完酒以后大半夜的我咋回到我那昌平的狗窝呢?——因为房租直接交到了来年1月,所以那时我依然住在安静祥和的昌平,每天就算正常下班(大概9点吧),回到家也基本11点了。

    胖子想了想说,要不你住我那吧,客厅沙发还是空的。

    说实话我挺不喜欢住别人家的,即使很熟。但又抵抗不了去酒吧开眼界的诱惑,只好决定委屈下自己。

    晚上干完活走出办公室已经快10点,胖子正打算去停车场拿车,被我拦住了。

    我说你那破帕萨特就别开过去丢人了吧,再说也不好停车。胖子一想也对,于是我俩干脆拦了辆出租车杀向三里屯。

    10点的三里屯,正是热闹刚刚开始的时间,无数在大冬天里衣衫单薄的红蓝绿女们在城市的流光溢彩中擦肩而过,无声提醒着我这样的小白:这里是真正的欲望之都。

    跟着胖子在三里屯village里七转八转,在我彻底迷失方向后,终于成功地走进了一家连名字都没来得及看的Night Club。

    可能是时间还不够晚,里面大概只坐了三分之一的位子。胖子问我是去吧台还是在下面,我说就在下面吧,还是不太习惯坐在太显眼的地方。

    于是我俩随便找了个比较靠墙的地儿坐了下来,服务生飞快地拿来酒单和食品单。我扫了一眼,尼玛真贵。当然了,其实那些红酒洋酒和鸡尾酒我基本都不认识,只是看到一瓶嘉士伯就卖36,心里有点小怵。

    问胖子喝什么,胖子说先喝点啤的吧。我一听正合我意,以我的酒量黑方什么的估计喝两杯就得倒,干脆一人来了两瓶嘉士伯,又要了个果盘。反正主要也就是图个氛围,喝什么不重要嘛。

    几口啤酒下肚,虽然室内暖气开得挺足,但大冬天的还是觉得有一丝冷意。边喝边扯了会儿淡,酒吧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但和我想象中的美女云集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问了下胖子为啥带我来这家bar,有啥特点吗?胖子很神秘的酝酿了一下,说这是他在三里屯唯一来过的bar,算上这次一共三次。

    “我靠!枉我还以为你丫是老司机!”

    “算了算了,这泡吧也没啥意思,还不如街边撸串了,咱两赶紧喝完撤了,这点儿我还能赶上回去的末班车呢!”

    “别介啊!”胖子按下我的酒瓶,“你看,有意思的这不就来了吗?”

    我顺着这厮淫荡的眼神望去,我去,还真有两姑娘朝我们走来。

    黑丝长裙,紧身毛衣,一个淡紫一个浅粉,衬托得身材琳珑有致。虽然肯定算不上绝色,但胜在青春靓丽啊。特别是这大冬天的,更是人未至,一股火热已经扑面而来。

    “帅哥,没位置了,介意我们坐这儿吗?”淡紫色问道。

    我下意思地四处瞄了瞄,灯光昏暗下也看不清是不是真的全都坐满,但人确实比我们刚来那会儿多了不少。

    “美女垂青,当然不介意啦!”我还没说话,胖子已经抢先请俩姑娘坐了下来。

    “你们在聊什么呢?”

    “没什么,就工作上那点儿事。”我随口说道。

    “你们做什么工作啊?”

    “律师!”

    “哇,大律师啊!我最崇拜律师了!是不是像TVB里面那种还要带发套的?太酷了!”

    不得不说,虽然我觉得俩姑娘表现得过于浮夸,但内心深处还是忍不住泛起一阵阵得意。唉,人类的劣根性啊。

    聊了几句后,淡紫色姑娘拿出手机,“大律师,加个微信呗,说不定以后还有事找你呢~”边说还边抛了个媚眼儿。

    这个时候我由衷感到带胖子来泡吧实在是太明智了,不然换了大师兄那种级别的型男,还怎么能衬托出我的英俊潇洒呢。

    “好啊!”姑娘主动相邀,万万没有退缩的道理啊。

    加完微信,姑娘顺势说道:“好友都加了,你们这俩大律师还不请我们喝杯酒吗?”

    我和胖子飞快地对视了一眼,觉得作为男士也是应该主动点,再说不喝点酒接下去剧情怎么发展呢?

    回想起刚才看的酒单,最贵的好像也就三四百块钱,勉强可以接受,于是笑着说道:“没问题啊,你俩想喝什么,随便点。”

    “你说随便点的哦,可别反悔哦~”姑娘微微一笑很倾城,至少倾得我没有仔细思考她话中的深意。

    服务员也不知从哪个角落突然窜了出来,姑娘接过酒单,俩人一起看来起来。

    不知道为啥,这个时候我心里突然有点打鼓。

    “对了,你俩喝点啥?”姑娘抬头问道。

    “哦,我就来呗 Martini吧。”胖子飞快地说道,我猜这是他唯一喝过的鸡尾酒。

    “呃~”我犹豫了一下,实在是对洋酒基本一无所知,又不想露怯,干脆说道,“我都行,你俩帮我点吧,相信你们的眼光!”

    “OK!”浅粉色姑娘给我比了个手势,然后俩人对着酒吧飞快地报出了一串英文,我一个字母都没听懂,但还是假装很淡定地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酒上来了。

    我稍微抿了一口,微甜,不是很辣,感觉还算可以接受。

    就这么边喝边聊,一个多小时很快过去。就在我以为今晚可以不用去胖子家睡沙发的时候,淡紫色姑娘突然说道:“哎呀,快十二点了,和帅哥聊天时间就是过得快~谢谢你们请我们喝酒,时间很晚了,我们就先回去了,以后再联系哈~”

    说完,两人根本不等我们反应,一口喝完了杯中所剩无几的酒,然后摆了摆手,就这么飘然而去,留下我俩一脸懵逼~

    当然,我俩也并没有懵多久,因为很快就有服务员过来买单。

    我一看单据,尼玛,3850元!

    这怎么可能!

    “先生,这可是您自己点的酒。”服务员显然早有准备,指着单据上的明细说道。

    老实说,单据上的名字除了嘉士伯我一个也不认识,但我相信自己的记忆力,酒单上根本就没有这么贵的酒。

    “你把酒单拿过来我对对。”

    “没问题。”服务员很干脆地冲某个黑暗中的角落打了个手势,很快有人拿了张酒单过来。

    我接过来一看,傻眼了。

    这酒单根本就不是我最初看的那张,上面全是英文,一个汉字都没有,最关键的是价格都奇高,最便宜的一款也是550。

    这时候在没经验也反应过来我们遇到了传说中的“吊模宰客”。

    问题是不管怎么说,酒是我们自愿请的,也没哪个规定说一家酒吧只能有一张酒单,所以还能怎样,只能认怂啦。

    好说歹说,给我俩打了个折扣,3500。

    走出酒吧,胖子黑着个脸说不说话,上了出租车才憋出一句,咱俩一人一半吧。

    我叹了口气,说算了吧,说好了我请客的,再说主要也是怪我,不过这事儿咱可都别提了啊,丢不起这人啊。


    在胖子家的沙发上窝了一晚,第二天装作啥也没发生的样子去上班。

    本以为一切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大半年后的一个下午,我正在整理案卷,手机突然响了一下,弹出一个微信对话框。

    “大律师,在吗?还记得我吗?”

    一看头像,典型的中国式网红;再看名字,雨后温暖,典型的中国式网红+1。

    居然是那天遇到的酒托之一,就是不记得究竟是淡紫还是粉红了(请不要问我为什么没有拉黑微信)。

    我犹豫了一下,没理,准备放到下班再说。

    可还没等到3分钟,微信语音通话居然响了起来。我赶紧拿着手机跑到外面没人的地方。

    “大律师,是我,你还记得吗?”

    “。。。。。。”我有点无语,心说就算记得好像也不是啥好事吧。

    “嗯,你听得到吗?我被警察抓了,已经告到法院了,我想请你当我的律师,可以吗?求求你了,我就认识你这一个律师。”

    “被抓?因为什么?”

    “这......”那边支吾了两声,还是说道,“还不就是因为和你们差不多的事情,但我们真的没有抢劫啊,而且我也不在场啊,求求你帮帮我吧,我不像坐牢啊!”

    “。。。。。。”尼玛,这我还真是彻底无语了,也不知道她哪来的勇气和自信请我当律师。

    但是出于一名专业律师的职(mou)业(sheng)操(xu)守(qiu),我决定还是不要直接拒绝。

    “这样吧,我现在只是实习律师,还不能单独接案子,等我和同事商量一下再回复你。”

    “那你快点啊,我是求了半天才能用一会儿手机的,求你了!”

    挂掉电话,我把胖子找出来说了情况,问他觉得怎么样。胖子说,着啊,上次被骗了大几千,这次还不连本带利要回来!

    我说你别期望太高啊,就她们的收入水平,你觉得能赚几个钱?

    胖子说,不能光想着钱嘛,还得想着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啊。

    我懒得理他,直接掏出手机给姑娘播了过去,问清楚她现在被关押的地方,顺便约了下午见面。

    当天下午,我俩开着胖子的帕萨特顺着京沈高速一路开到了位于豆各庄的某看守所。

    说实话,刚见到那姑娘时,我俩根本没认出来。

    穿着囚服、素面朝天、再加上精神也比较萎靡,和大半年前在夜店见到的简直判若两人。

    但是看久了吧,不得不说,这个样子其实还更顺眼更耐看一些。

    姑娘见到我俩,貌似也有点不好意思,扭扭捏捏了半天才说起事情经过。

    大概2个多月以前,姑娘在酒吧看到一个中年男人独自喝酒,于是故技重施。开头的套路是一毛一样的,只是在最后出了点差错。

    “我看那男的带着一块劳力士金表,肯定挺有钱的。但是穿得吧却是乱七八糟,还一口南方口音,一看就是那种人生地不熟的土老帽,所以就想着多弄点钱,其实也没多少,一共才1w出头而已,没想到他那块破表是在广东那边的带工工厂里买的,才两千多!结果那人死活不肯给钱,大柱他们一时气愤,于是......”

    “于是你们就直接动手抢啦?”胖子没好气的问道。

    “没有没有,就是吓唬了他几句,而且我又不在现场,就算是抢劫也不关我的事啊!”

    我俩又问了几句,眼看这事清楚明了也没啥更多可问的,就让姑娘签了委托代理协议,打道回府。

    一路无话。

    几天后,接到法院转来的检察院起诉书,对方果然是以抢劫罪起诉。

    我和胖子简单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去法院看看检方的有关证据材料再说,特别是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

    从录像上看,事情和那姑娘说的基本差不多:

    2013年3月13日晚上大概9点20,被害人走进酒吧;

    9:30,姑娘前去搭讪,很快两人打得火热,期间一共上了2瓶酒和一份果盘、一份开心果,每瓶酒都只是倒了一两杯;

    11:00,姑娘闪人,服务员上前买单,两人很快争论起来,具体吵什么听不清楚;

    11:10,三个壮汉出现,围着被害人。

    11:10—11:20,双方对峙,壮汉甲拍了被害人脑袋两次,看起来不重,壮汉乙扇了被害人一耳光,看不清是否留下指印;

    11:20, 被害人拿出银行卡,服务员用pos机刷卡,随后被害人走出酒吧,走的时候还抱着那两瓶剩下大半的酒。

    “这,尼玛看起来就是抢劫啊~虽说没真正动狠手,但暴力胁迫也一样啊,更何况还拍了几下呢,只能从当事人不在场这方面去说了?”我不确定地问道。

    “不行,这姑娘虽然不在场,但你要说她完全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显然是骗鬼啊~就算不是起主要作用,一个次要作用还是跑不了的。”

    “那咋整?虽说输了咱也一样有钱赚,但毕竟不太好意思啊~”

    “不好意思你妹啊!不过我觉得这案子也不是完全没得打,回去好好想想再说。”

    于是那几天,我疯狂地在查找各种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和案例,可这罪名实在是简单明了: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怎么看怎么和那姑娘一伙的行为丝丝入扣,毫无任何疑义。

    几点后我对胖子说:“我看咱还是算了,看看能不能想办法给那姑娘判得轻点吧,反正这抢劫罪是跑不了了......”

    胖子鄙视地看着我:“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哥已经想到办法了!”

    真的假的?我严重表示怀疑。

    “哼,就知道你不信,不过咱两这几天还得抓紧去酒吧调查调查~”

    “调查什么?”

    “山人自有妙计,你就......”

    “我去,这得花多少钱啊?”

    “你傻啊,谁让你真喝了,不会看完就走啊?”

    “卧槽,那还有要不要脸了?”

    “脸重要还是案子重要?”

    ......

    于是接下来三天,我和胖子在无数次鄙视的目光中,分头逛遍了三里屯所有酒吧。

    闲话不提,转眼到了开庭的日子。

    我和胖子人模狗样地坐在辩护席上,听着公诉人在那滔滔不绝。

    说实话这也不是啥大案子,看检察院的意思也没多重视,两个公诉人看起来都比我大不了多少,一看就是新手。

    不过我和胖子对这案子的事实部分也确实没啥不同意见,所以前面基本都没怎么说话,质证阶段飞快划过。直到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照本宣科地读了一遍起诉书,法官问辩护人有没有意见。

    胖子整了整西装,缓缓站了起来——主要是因为太胖,想快快站起来都做不到。

    “辩护人对本案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在法律适用方面,公诉方指控罪名完全错误,本案不应不应被指控为抢劫,而应被定为强迫交易罪。”

    说到这里,胖子略微顿了顿。我发现对面两名公诉人立刻露出了一丝慌乱的表情,其中有个更年轻的嘴角还动了动,我估计是在说“fuck”。果然还是太年轻啊,我心中暗自鄙夷。

    法官倒是一脸云淡风轻,只是轻轻敲了敲法槌,以示肃静:

    “请辩护人陈述理由。”

    “根据刑法,抢劫罪和强迫交易罪在表现形式上都是以暴力、胁迫作为手段,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即侵犯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市场经济秩序。具体来说,这取决于被害人消费的商品或者服务与损失的财物是否基本匹配,如果索要的财物远超出商品或服务价值,则应定为抢劫罪,如二者基本一致或者相差无几,则应该认定为强迫交易。”

    听到这里,我赶紧递上我俩在酒吧的战果:

    “这里是三里各大酒吧的酒水价格表以及我们做的一个简单统计,从中可以看出,被害人当晚点的分别是一瓶轩尼诗XO干邑白兰地和一瓶法国进口的2006年侯伯王红葡萄酒,虽然总计9880的售价比市价确实贵了将近两倍,但在酒吧,这个价格实属正常,甚至不算最贵。而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从头至尾也并未向被害人暗示过这两种酒很便宜,至于被害人主观上没有想到这两种酒会这么贵,主要是因为其很少去酒吧,对洋酒和葡萄酒也并不了解,因此此案也不构成诈骗罪。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此案应以强迫交易罪判罚。”

    庭审到此算是基本结束,后面的流程就是走了个过场,倒是法官专门问了一句书记员是否将辩护人陈词完整记录在案,得到肯定回复后就宣告休庭。我和胖子相视一笑,觉得稳操胜券。

    最后也确实如我们所料,姑娘以强迫交易罪被判拘役5个月,其他几名壮汉和酒吧老板则是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1年不等。

    出狱后,姑娘还想约我吃饭感谢,我严词拒绝,因为女朋友已经留学归来。

    普法小贴士: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都市】刑事辩护手记(1)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 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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