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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系列」《孟子》(万章上)第三节

「浅析系列」《孟子》(万章上)第三节

作者: 霜月洞天 | 来源:发表于2020-05-06 13:24 被阅读0次

    前言:自开《万章》之后,并不建议大家阅读,只做一定的过目即可。因为,舜的例子过于独特,可以说史上父母想要自己儿子性命的并不多。换言之,自“虎毒不食子”的俗语出现后,更可以用此俗语作为规劝父母从善的方式之一。

    前言2:不管是赏析还是引申,都只希望带给大家一些可在生活中借鉴的东西,其中心思想也一定偏向于正能量(正义)。所以,在做有关舜的赏析或引申时只考虑现实意义,若没有现实意义则没有引申类目。

    说明:此节内容中孟子所引用的史实高度落差较大,且其中至少存在两种夹杂关系(君臣关系与畸形的兄弟关系),所以,此节会以一分为二的方法仅作赏析。

    赏析(畸形的兄弟关系):

    在原文中,孟子借用“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说明舜对其弟弟的仁爱态度,亦是一种及礼的表现(就算弟弟以杀害自己为首要任务(象日以杀舜为事),但作为哥哥的我也得好好的对待他)。换言之,舜对弟弟的态度与做法即是对“长兄如父”的完美贯彻(虽然,笔者是家中独子,没有这种“长兄如父”的概念,但是,个人觉得奠定在舜与象这两兄弟立场上的“长兄如父”,世俗罕见,然却舜为了处事能够合乎君子行事的标准,选择了亲爱之而已矣,是为后世之典范)。然而,对于“长兄如父”来说,理应是相互的,当父母已无力支撑家庭的时候,家中的长兄便承担起教育、抚养弟妹的责任,可以说此时对父母的孝会逐渐成为一种对父母所诞子女的“孝”(这种孝更是一种仁爱,对晚辈的仁爱——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但,摆在舜眼前的却是,自己仁爱弟弟,给予其富贵,弟弟却时时刻刻想要杀害自己,夺得自己的所有。此间的“长兄如父”已经畸形成为单方面的给予(随时有可能死亡)。

    引申(付出与回报):

    此世,付出与回报对等,则说明两者从来不亏欠(几世),且没有附加天意。

    此世,付出大于回报,则说明两者有过相互亏欠,你这一世的付出可能与哪一世别人(在你身边的人)对你的付出刚好抵消。

    此世,付出小于回报,则说明哪一世自己有恩于他人,今生受人家的报答。

    (点:舜之大圣、大贤,却拥有这样的父母与弟弟,一者,可能是前世对他们的亏欠,今生来还报;另者,可能是天命使然,也即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若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舜之父母、弟弟的出现,只是来成就舜的大业罢了。)

    总言之,若站在轮回因果的角度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对等的,不一定只是一生的对等,也可能是靠几世的轮回补齐相差或多余的。而,我们把这些强制平仓(因果)的东西称为外物,且,平仓的结果即是归零,亦可理解为性本空,在这性本空中,我们这一世追求所获得的东西,可能是前几世丢掉的东西,也可能是我们后几世将要失去的东西;我们这一世所丢失的东西,也可能会在后几世中追寻得到。然而,作为凡人的我们,时常会因为外物的得失而喜怒无常,何时才是尽头呢?若你愿意活在这种喜怒无常的安乐中(最终迷失),那也还则罢了,若想要早点达到自我平仓的境界,不被外物的轮回所叨扰,那就观内吧。虽说,生命与外物一样会经历轮回,但生命只是灵魂所暂存的表现形式而已,生命会生老病死,而灵魂却可以不变或是只在某一层面上做度脱。换言之,在《九章集》中言明了一点,不会因为外物对自身的附加或是减少而改变的东西,才是真正的永恒的灵魂:这样的灵魂始终以其本真的状态留存于天地间,不接受轮回,只有其被天地赋予了某种使命的时候,才会附着在可视之物上,来帮助人世解脱苦难。

    当然,能够做到不被外物影响的人少之又少,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最实际的办法就是在假设中行动,即,今天我获得了什么,明天把它扔进垃圾桶看看自己是否真的失去了它,或是否没了它就真的活不下去了。保有一种垃圾桶假设,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会被自己扔进垃圾桶的东西,并不是无法割舍的东西,哪怕你会一次又一次的把它从垃圾桶中捡回来(这只能说明你还是放不下而已,扔多次即可),然而,其实这些东西就是你日后被强制平仓的东西。

    当,自己养成垃圾桶心态的时候,会慢慢地看清自己没有扔进过垃圾桶的东西是什么,也即是自己所真正想要(持有)的东西是什么——此时,有的人会发现自己其实一无所有;而,有的人会开始反思,我为什么会拥有这些,从而而开始找寻人性起点,重新对自己的人生做一番必要的审视。此时,正确对待外物的心态也就开始了。

    另:丢进垃圾桶的东西包括生命中被更迭的东西(金钱、外物等),可能当下的东西无法扔进垃圾桶,但,当新的东西出现或是旧的东西坏了的时候,这些被淘汰的东西也就自然而然的进入了垃圾桶中。

    引申2(孝):

    孝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之孝,是为孝于父母之身;广义之孝,是为孝于父母之义。传承父母对己身教育的实质,以及贯彻其实质中蕴藏的内涵是为高于以物质孝于父母之身的大孝。换言之,父母以善行(善念,德行)教化子女,希望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不会在其手中泯灭,子女也正只有传承好父母的意志与心性,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孝(即使在父母离开之后,这些东西依旧会以血脉的形式延续下去。我们也依旧以人类的身份继续存活在世间,也正只有这样,在天地间以另外一种形式照看着我们的父母才会欣慰与自豪)。

    赏析(君臣关系(略)):

    舜以君主身份对待象:

    ①、远离中央、百姓。

    ②、剥夺实权。

    ③、以仁相待(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

    ……

    舜选择了封侯而不交实权的做法,使其既能不伤及自身与百姓的生活,又能以兄为父来养育弟弟,可谓大善、大智、大孝、大德。

    提:舜的近乎于完美的操作,告诉我们,以仁德(泛指儒家思想核心)出发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定然能让日常生活与人际关系两相成全。

    小引:哪怕世事不尽人意,如若能够不改其意(德善),即使过程艰辛困苦,然,最终的结局定然是唯美的。人生在世,哪有处处如意之时,只有相信才能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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