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的时候收到狗子的短信,她说:“我发现我真的不喜欢他了。”
短短的一句话包含了五年青春的爱情终结,可歌可泣,可喜可贺。
狗子的爱情经历十分简洁明了,简直是一条道跑到黑,连一条岔路口都没有。最狗血的是,这条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的阳关道,居然特么的是段没见过一次面的网恋!
她初中通过网络认识他,那时候还不流行智能机,手机的标配就是腾讯QQ,来消息的时候企鹅跳个不停,挂一天QQ流量还不到1M。这个男人比她大十岁,长相普通,家境普通,人品更是一无是处。可他偏偏有副三流酒吧驻唱歌手的忧郁嗓音,直直的刺向狗子情窦初开的小心脏,她像每一个坠入爱河的姑娘一样死心塌地。
他们认识五年,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他们从未见过,狗子却一共给他写过三封信,为他喝醉六次,其中五次给他打电话,哭的昏天暗地,肝肠寸断。但遗憾的是,这个男人因为感动和她在一起,却终究少了那份陪她亘古亘今的真情。
他们在一起的第三个月,男人提起他父母催他结婚,可是这个远在北方的姑娘却还在上高中,在她最美好的年华里追求着未知的一切。结果不言而喻,时常屈服现实比偏执梦想要容易的多。只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他居然毫无预兆的跟一个只有一面之缘就要住进他家里的女人结了婚。那年我跟狗子看着他俩的结婚照嘲讽那个女人胖的无法直视,骂她小三上位不得好死。那一年我们大一。他们从相识相爱到相离的第四年。
犹是如此,闺蜜还是念念不忘的趁着醉酒给他打电话。她也知道这世上所有的大道理,可还是抵不过舌尖上那句百转千回的我爱你,那场猝不及防的抛弃几年来如鲠在喉,却只换来一句,“别再联系了,我怕她误会。”
这世上所有的痴迷都是迷人心智的穿肠毒药。想起这个人时,心会疼的滴血。
想着别疼了吧,我不爱了。
却又想着,要是他能再看我一眼,那便疼死我也值了。
于是这条路上冤魂无数,却都带着以爱为名的悲悯。
愚蠢而无药可救。
直到今天,那个已婚男人换了个小号加她,她才陡然发现,很久以前那些在死亡线上垂死挣扎竟都像昨日的大梦一场。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不爱了就像爱上时那样突如其来。
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抚平一切,改变一切。
于是我这样告诫她:“喜欢不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已经不再留恋。分开就要分的彻彻底底,不要再试图成为朋友,这才是作为一个女孩的傲骨。”
你只要记得你要走的越高越远,变得越来越好,让他悔不当初最好。但你绝不能心软,那样你才能一直理直气壮的说:“曾经有个婊子抢了我的男人,但是,老娘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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