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申明:本文参加“423简书故事节”,本人承诺文章内容为原创。
“今晚留下来陪着我,好不好?”
“你明知道这没有任何意义。”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只要一想到再过几个月你就走了,我就......我一想到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了,我就........”
距离上次我这样躺在他怀里,已经过去了八个月。
一、和他车厢中私奔般恋爱
火车上。
Emmm,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有充电宝吗?
她漫不经心的把头从窗户边转回到左侧,将眼睛从车窗外的戈壁滩景色转换到这个向自己借充电宝的陌生人身上。
她盯着他看了几秒钟,面无任何表情,然后深深的眨了一下眼睛,同时一只手从随身挎包里摸出一个充电宝递到他面前,“喏”,就再也没有多说一个字。
这个时候,借充电宝的男子倒是有点愣住了,反应了一秒钟吧,接过充电宝,又指了一下自己的座位,对该女子说,我就在那边,用完了还给你。
女生很干脆的回答了一个字“好”,之后就继续将视线拉到了一望无际的戈壁滩。
中国最大的省,也是最西边的省,果然名不虚传,近乎晚上十点钟太阳才完全落山。而戈壁滩的一望无垠也终于随着黑夜的蔓延消失不见。
第一次来新疆啊。那个下午向自己借充电宝的陌生男子的声音又出现了。
女子用手轻轻的将一只耳机和耳朵的距离拉开了一点点,然后点了点头。
你一个人来的吗?女子又点了一次头。
男子不禁感叹道,哇,真的是佩服你们现如今的这些小姑娘,欢迎来到新疆。
这个时候你索性将一只耳机去掉,都说新疆那什么,所以就自己来看看咯。
这一次你说的话有十几个字之多,不再只是单纯点头或者一个“嗯”来回应了。
哈哈,这个时候男子忽然极其严肃的说到,新疆很好的,相信你会爱上这里的。
女孩貌似同意的点了点头,并且第一次在男子面前露出了一个向日葵般的笑,就好像在说,是的,我已经爱上了这里一样。
继而男子忽然热情高涨起来,你玩狼人杀吗?你来和我们一块玩吧,我们那边好多人呢。
你稍微面露难色,一字一顿的回答到:嗯我没有玩过,不会玩,大概小时候已经把玩游戏的天赋都挥霍殆尽了吧。
没关系的,都有个开始嘛,一块玩吧,我可以教你啊。
就这样,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玩狼人杀。
很久以后,在一个吵闹的酒吧,一个男子问他,会不会玩狼人杀,她认真思考了几秒钟,郑重的摇了摇头说道,不会。
在玩游戏之前,男子耐心的给他讲了一遍游戏规则,每一个身份都有哪些能力等等。在玩的途中,每一局,无论男子的身份是否和自己相冲突,在你发表观点的时候都会帮你,护着你,即使你说的语无伦次,依旧会帮你辩解。就这样玩了好几个小时,其他伙伴都说男子偏心,一直护着你,但男子义正言辞,理直气壮的说,她不会玩啊,我说了要教她的。然后每次其他玩家的申诉都最终在大家起哄唏嘘声中告一段落。
过了会,大家觉得没意思了,一人提议说玩打人游戏吧,被打的那个人要猜中打人者,方起身换人被打。于是你就成为了这个游戏的黑洞,每当那个男子被打的时候,大家都起哄让你打,而且还让你打的很重,但是男子很少会猜中是你,因此你还洋洋得意了很久,直到后来。有一天你们聊天的时候,男子才说,那个时候啊,真的是觉得你好笨,每次你挨打的时候,我都故意打的轻,并且动作很慢,就是为了让你猜中,可你怎么那么笨,老是猜不对呢。所以每次轮到我挨打的时候,我知道是你,我也都故意猜错,免得你一被打,就起不来了。
后来,你们看到车厢有很多人没有座位,一直在站着,你提议说,我们去车厢连接处站会吧,把座位让给他们。于是三五个朋友就一同起了身,其中一个人拿了扑克和几张报纸什么的,就这样,人身中第一次在火车上,席地而坐,玩着牌,直到深夜。长期以来,你对长途火车已经逐渐麻木,几乎每次做火车的标配模式就是,口罩、耳机,音乐声音开的老大,或者再带一本书籍,无论多少个小时,几乎不喝水,一言不发,如果领座的人十分的友善热情,你会礼貌性的微笑点头,继而继续沉浸在自己构造的世界里,直到火车到站。
每节车厢连接的地方,都是震动摇晃的格外明显,你们三五个人站在那里聊天。一男子,半打趣的问你,有没有男朋友啊。你腼腆的笑着回答,没有。而另外一男子——借充电宝的男子,指了指你手上抱的那个娃娃,那是你离开西安的时候,一个朋友赶在火车发车前,送到你手上的,因为你们不知道彼此要多久才可以见面,所以你一路一直抱着它。
看到她手里抱的那个娃娃了没,那就是我,从现在开始,那个娃娃就叫拜提。借充电宝的男子对另一个男子,貌似扬言示威道。
你抬起头看了一眼拜提,笑着低下了头,不停的拨弄着手里的娃娃。
到了后半夜,一些乘客下了车,车厢了空出了一些座位,他说,我们找个地方休息吧。你点了点头。就靠着窗户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你发现自己已经靠着拜提的肩上,他给你盖了外套,一只手被他紧紧握着,而他的另一只手放在你的膝盖,因为夏天的火车,空调简直不要太足,牛仔裤的破洞,给了冷气偷袭的机会。看到这,你忍不住的笑了,虽然他不知道你有关节炎,但是这个偶然的巧合,让你心头一暖。
第二天早上九点钟,火车到达终点站——喀什。
二、原来你这样珍惜我,从前在热恋中都未听讲过
她问道,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了,会不会变尴尬。
他笃定的说,即使最终分开了,我也不会让我们变尴尬的,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帮你。如果你此生注定要有这么一个忘不了的人,那一定是我。
那一刻,女子除了相信他的话,没有丝毫怀疑的道理。
到喀什的第二天,他把她介绍给他们的朋友认识。他们带着她去大街小巷的逛,去吃各种好吃的。去东湖公园喝茶,三五个大男生陪她去花卉市场,在暖阳高照的午后,在当地摊贩喝上一碗只有这里才有的酸奶刨冰,具有民族特色的碗,桌椅。他们站在屋檐下看秋蝉到底在哪棵树上叫个不停,她嫌刨冰太凉,只喝了几口,撒娇着都给了他。
那个时候,就像是生活。
一个下午,和往常一样一起出去吃饭,十点钟各自回家,十一点钟,他发来消息说,分开吧。
你治不好我的多疑。
就这样,一顿平静的晚饭,千千万万个夜晚之一,平静的说了分手,没有任何征兆。
又是八个月后的一夜晚,也是八个月前的那家店,吃过晚饭后,凌晨两点钟,他在马路上对女孩说,我舍不得你,我一直爱你,只是我没办法违背父母,我没办法改变我们之间的种族。
他一直在说,女孩在旁边一直在哭,最后女孩纸说了一句话,这都过去了。
他那晚醉的一塌糊涂,都已经无法走回家。她不忍心,于是把他送回家,打开门,扶他进了家,她转身离开,被他紧紧抱住,带着哭腔一直哀求你不要走,留下来吧。
于是,她不忍心,随他回了卧室。他一头栽进床上,他伸手去拉她。她甩开了他,坐在床的另一头,抱着膝盖,把头深深的埋进了两只胳膊里。
他一个劲儿的求你,让他抱一抱,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于是,她又心软了。
她平静的躺在了他的身边,他从后边紧紧环抱着她,两支胳膊用力过猛,差点使她都不能呼吸,他将头埋在她的后背,说。这两天,忽然想到你就离开了,大概是这辈子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好难过。才发现自己好舍不得,以前发生的事情,一股脑的就涌现了出来。
她又开始哭,他开始亲吻她,抚摸她。
她努力的挣脱掉他。
她说,不要这样,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她依旧面无表情,平静冷漠的就像是一尊石像。
后来她悄悄的起身,打开门准备回自己的家,走到小区院子的时候,他追上来,大声喊着她的名字,甚至是愤怒的质问她,为什么要偷偷走掉。
他用力的拽着她的手腕,她一边想要挣脱一边说,都已经过去了,何必这样呢。
他大声的说着话,她安抚他,求他小声一点,他说她不跟他回去,就不小声,要吼的整个小区都知道。
无果,她再次和他回到他家,这是她第二次到他家,第一次是前半个小时。后来她和朋友讲到这件事的时候,笑着说。
真的是没有想到,去他家竟然是这样去的。
而大概这也是你唯一一次去他家了吧,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了,再也没可能了。
后来,确认他睡熟后,她慢慢的从他的怀里钻出去,轻手轻脚的打开门回了自己的家。那个时候已经凌晨五点钟。回到家,洗澡,喝水,敷面膜,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平静的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早晨醒来,她接到他打的电话,问她什么时候走掉的,就这么狠心把他丢下走了?
语气间无不开心,那种感觉就像是吵架之后,用一夜欢愉就和好的情侣。
只是,她和他再没可能,而和他昨晚也没有发生不该发生的。
电话那端的他开心的以为他们的关系又发生了变化,然而,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他并没有感受到电话这端的她,神情冷漠,目光呆滞,说话几乎不动嘴唇。他说中午下班了一块吃午饭,被她拒绝掉,问为什么,她说不需要有原因。
三、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在酒吧认识的一男子,带你彻夜兜风。
在这座城市大街小巷的来回穿梭,还去了郊外的一个人工湖。
路过老城的时候,你忽然大喊到,我真的就要离开这里了,但是为什么这么舍不得呢?
他漫不经心的问你,刚才在酒吧,你打电话的那个人是前男友吗?
我将头探到车外,咯咯咯的笑,大声的对男子说,你是问我的前男友还是前前男友还是前前前男友。男子和你一块大笑,随即,你的回答和笑声就被风吹到了很远的地方,消失不见,不留痕迹。
过了会儿,你像是再给他讲故事,又像是自言自语到。
前段时间的一个晚上,大概是我们分手后的八九个月吧...........
女子说,从来没想过会那样去他家,也从来没想过他会那样挽留她,
我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样没有原则
债务纠纷,从来都不会是难题,从来都不会纠缠不清,
唯一能够纠缠不清的,大概只有感情。
当天晚上十二点,在他央求下她又和他们去了酒吧,那晚他回了她的家。又是不出意外的,她抵不过他的苦苦哀求,仍旧被他抱着睡了很久很久,直到早晨八点钟,他离开。就和以往的很多个晚上一样,他带她出去玩,凌车回到她家,等到第二天天亮,他起床再回自己的家。后来他就睡着了,可是她却彻夜未眠。
他说,他觉得这一两年的时间特别对不起她。亏欠了她。他想留她。可是他没有办法,他们之间有无法逾越的障碍。他说他忘不了他的好。
女子也借着酒意问到,既然我这么好,那你还不要我。问的是如此的漫不经心。
毕竟这个问题在如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当做一个玩笑讲讲倒是不错。
他说,不是我不要,而是我没有能力要。
那晚他说了很多很多,大多数是让她甚感惊讶的话。
那晚她哭了很久很久。
无需等到毕业多年以后,仅仅是一年时间,我都已经习惯自己一个人,任何事情都一个人,相比起从前,更加的隐忍,克制。
日子一天天的过,让我不断有所新收获的就是关于“长大”的定义,有时候我觉得长大就是学会不断的接受各种活法。那天晚上去夜店。和之前去的不太一样,看到那些明艳魅惑的女子,最开始我在心底竟然还有丝丝的抗拒和轻视,真的是为自己作为九零后而感到羞耻,而这件事也一直在我脑海中徘徊了好多几天,后来一个瞬间,我忽然就想通了,那也只是他们众多活法之一,人生百态之一,我又有什么资格去瞧不起呢。
有时候我觉得所谓长大,所谓变老就是开始喜欢粉红色,那种最能代表少女心的粉红色,经常会在网上看到,说一个人最缺什么就会使劲儿的在朋友圈晒什么,生怕别人会误会你没有。所以,在我这里似乎就是,生怕自己变老,所以开始有少女心,开始喜欢这些噗通噗通的炸裂少女的颜色,正式你害怕失去,你意识到自己正在失去,所以你竭尽全力的想去挽留,要去昭告天下你有,你还有,你还没老。
有时候我觉得长大就是,放下。
放下,关于我和你之间。
那天,正好《后来的我们》上映,可是你们的后来需要十年之久吗?你能掐指算出你们的后来在那时那刻到来吗?一顿平常的晚饭,可能就是最后的晚餐,一个平常的夜晚,可能就冰释前嫌。那些你从来没感受到的,未曾了解的,忽然有一天,你就那么借着醉意通通道了出来。来不及,多少段故事,写满不在意。
在感情里,我从来都不会是那个胜券在握,运筹帷幄的人,我永远只会预料开头,却无法猜中结尾。
后来才发现,在爱里,我永远都是没原则的,即使可以对自己无限残忍,但对于你,我都做不到。
在酒吧的时候,遇见三个女人打架,或许叫做纠缠来得更加贴切。大概情节用三个词足以概括:同性恋,出轨,变心。他们从酒吧里撕扯到室外,出于看热闹,出于怕闹出人命,我们都跑出去围观。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拳打脚踢,恶语相加,而被打者只是乖乖的蜷缩在地上,毫无反抗的意思。再后来就散了,只是一句话久久萦绕在我脑海中,其中一个女人对另一个人吼到:你知道什么叫爱吗?
回到酒吧后,我和朋友半开玩笑的说到,本来觉得是几个女人撕逼的狗血事件,但是却又好像因为那一句话让这个事变的被包容,被理解,变地纯粹了起来。
“徐,你告诉我什么是爱?”
在很久很久以前,高中的一个晚自习,一个朋友无比虔诚的看着我,几乎要哭出来,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问我什么是爱。即使此时此刻的我,都依旧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那时的我又怎么能懂呢。
什么是爱呢?
小学的时候,我觉得男同学给我写的小纸条就是爱。
高三的时候陪我看书,陪我玩,也会督促我学习,给我讲物理题,每天下午给我拿热咖啡,这就是爱。
大学,那个用手焐热的双皮奶,爱听我刚睡醒时候的声音的男子,给我分一支耳机的人,这就是爱。
还有那没了我们的后来,曾经一度认为,这都是爱。可是,直到我到二十三岁的年纪,在我遇到三五个说愿意娶我的男子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点都不懂得什么是爱,关于在这点,我似乎毫无感知,笨拙的像个傻子。
圣经里说的爱,太广泛,太完美,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子。
四、喀什,一座不下雨的城市
我和迪江坐在停车场的院子里,那是相当空旷的一个地方,然后都使劲儿的抬起头,盯着黑色的夜空。是的,我们都在等闪电,吹风,等雨来。然而我们总是在突然冒出的一句话的时候,错过闪电。停车场的院子很大,周围被一层楼高度的房子包围,但是回声却格外的大,我自己咯咯咯的笑声,在四周调皮的环绕蹦跳着。
我们一直在盯着闪电,听着雷声,在计算着距离,嘴里默念着声音的传播速度是340m/s,掏出手机,从看见闪电的那刻起,开始计时,看经过多少秒我们可以听见雷声,从而来目测距离我们有多远。这样学术性的时刻持续了大概有十几分钟,开始漂小雨点,作为一个生长在多雨的南方姑娘,发表了自己的言论,感觉这雨下不下来吧,没几分钟就会停的样子。
言语间透漏出了无限的失望落寞。
这是实话,迪江说。在夏天的喀什,就目前的情况推测,往往你觉得雨立马就会停的时候,他却会下的猝不及防,所以,我们现在需要找个躲雨的地方,目测不出十分钟,就会有瓢泼大雨的。
我满是不信的调侃他,要真如你所说,以后就叫你迪半仙好了。
他说,那你就等着吧。
-我们去了办公大楼等着期待中的狂风暴雨。
没多一会儿,就下起雨来,雨点越来越大,以至于砸在身上会明显的感觉到力度,继而地上开始积攒起小水潭,虽然没有瓢泼般,但落下来的雨也足以激起水花。
我开心的,更应该叫兴奋的跑到雨中转圈圈,迪江说我,是不是傻啊,现在的雨里都是泥,等会再去淋雨啊。
我反驳道,喀什的雨这么珍贵,我怕等会就没了。
他说,这场雨至少会下半个小时吧。
我说,那最好是,以后我就叫你迪半仙。
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所以就乖乖的在屋檐下看着雨落下来,再看着从地面激起水花。
我又像是对迪江说,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
还记得刚来喀什没多久,有一天傍晚,我当时在房子,听到了外边雨像弹珠一样,一颗一颗清脆准确的打在窗户上,于是兴高采烈的给拜提发消息。
外边下雨了,我们出去淋雨吧。
然而,我的消息还没发出去,雨就停了。
当我还在对话框输入时,收到了他给我发的一张照片,那是我们对话框的截图,显示的是,他正在给我输入:外边下雨了,你可以出去淋雨了。
那时那刻,说不出的开心和激动,惊喜,溢于言表,甚至还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当时我们也才没认识多久,他也并没有多了解我,再加上文化差异,我真的是很感动很感动。可是,即使到我们分开,他都没有陪我淋过一场雨。而我更愿意听到的不是:下雨了,你可以出去淋雨了。
而是。下雨了,我陪你去淋雨吧。
一字之差,意义却这么大。
我们一屁股坐在大楼门口看了好久
虽然当时的雨还没等到我出去就停了,虽然后来依旧有那么多的遗憾,但是后来,只要下雨,我都还是会想起那次的对话,心头还是会一暖。
又过了会,我又跑到了雨中央,迪半仙儿又开始啰嗦说,这样你会感冒的。
我说,都是南方的汉子,哪就这么容易感冒的。
迪半仙儿拗不过我,说,不在这淋雨了,我们开车出去兜会儿风吧,就回家休息了。
可是这样的天气我一点都不想回去。
那您想去哪,我把你送到,我就回家了。
嗯,出于他如此的不仗义,我狠狠的踢了他一脚水。
随着哈哈哈的笑声逐渐消失在雨中。雨又下了十几分钟,也就消失了。
五、学会和孤独握手言和
为钱奔波的那段日子,我的生活极其不规律,我没有去看医生,但我心知肚明,自己已经患上了很严重的抑郁症。
白天在单位上班,下班之后去花店包花,再到酒吧兼职到深夜两三点。就靠着这样积攒了半年,终于还清了当初帮他借的钱。每一次在我下定决心觉不再帮他的时候,可最终自己还是败给了他的花言巧语,软磨硬泡,都愿意相信他说的第二天一定还给我的那句话。
就这样长期黑白颠倒的作息,害怕醒来,害怕天黑,也害怕天亮。不敢开客厅的灯,因为光太强烈,因此整个屋子就只用一个小小的台灯维持光亮。
害怕社交,害怕出门遇见任何一个熟人,几乎白天一整天都不会进食,到了深夜,饿的睡不着的时候,开始去厨房找吃的,不管什么,都一个劲的往胃里塞,等到明显感觉食物已经堵到嗓子眼的时候,再去卫卫生间吐出来,如果吐不干净还觉得难受,就会用手伸进喉咙,催吐出来。等到清晰的看见把第一口吃的事物都吐进了马桶,才会觉得舒服,就好像是一项任务完成了一样。不过往往也会可惜于那些被吐掉的食物,往往三四十到一百块钱的东西,就这样实现完了他的价值,走完了他的一生。
晚上,将自己关在拥挤的客厅,泡一杯浓茶,那种茶叶是从邻国口岸买来的,包装盒上有三种语言,但我却一个也无法识别,只是可以确定他是茶叶,可以用来泡水喝,形状犹如小虫子的尸体,味苦,但是我却喜欢。
帕格尼尼的音乐在房子里来回流淌,将台灯的光调到最小,穿着吊带睡衣,质地是顺滑的丝绸,我没有太多昂贵的东西,没有拥有大牌云集的能力,但是除过这条睡裙,他是我黑夜中最好的陪伴。
打开电脑开始写字,会不停的喝水,亦或是会坐在飘窗上,望着外边,有时候会有人经过,或者一只狗经过,但更多的时候,凌晨三四点的街道,是空无一人的,除过夜色笼罩,再无其他。
大部分时间,我更依赖于深夜时分的寂静,真的是可以听到黑夜的声音,那是一种带着敬畏色彩的静,以至于连呼吸都不太敢,或者说有的时候更害怕于听到自己的呼吸,常常紧闭双唇,靠着残存在体内的及其微弱的氧份活过下一秒。房间里除过哀长幽怨的音乐声,就只剩敲击键盘的声响,清脆,急速,愤怒和悲伤。写到实在头痛欲裂的时候,就会起身去卧室躺一会儿,卧室和客厅室友一扇门相隔。棉麻的床单,在初夏时节还是会给人带来清凉之感,给了微微滚烫的身体恰到好处的体贴。之后会轻轻闭上眼睛,当你再次醒来的时候,原以为已经睡了很久,可却也不过几分钟,你起身穿上拖鞋,去客厅继续写稿子,写的内容可能是以前的回忆,也可能是刚刚梦里发生的事情。
人都是极易孤独的动物,尤其是对于多数人而言,似乎与孤独天生为敌,非死即活的那种,好像始终无法共存,那天晚上和迪江去拍照的时候。
迪江说,最近啊,你们都不在,就我一个人。
其实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共性。在一些公共场合,尤其是有熟人或者可能会遇到熟人的公共场所,你害怕自己一个人吃饭被看到,害怕自己一个人逛街被看到,其实就如同在学校的时候,大多数女生上厕所、去食堂等等不管干什么都会拉上一个小伙伴,这都是一种怕孤独和没有安全的体现。
所以出现了许许多多的这样的场景,吃饭在看手机,走路在看手机,似乎很多人无时不刻不在看手机,个中缘由其实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除过那些真的很忙的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得业务往来的人需要盯着手机处理公务外,其他更多的人就是把手机当做护身符,遇到了熟人可以假装没看见,以此来避免被问为什么是一个人啊;或者对着手机或专注或开心,如果有人关注到你的话,你的行为似乎就可以告诉那个人,看啊我好忙啊,看啊我多开心啊,随时随地都有人和我聊天呢。有一句话叫做,一个人越是缺什么就越是想展现什么,或许用显摆这个词更精准吧。所以其实我们自以为的完美掩饰反而是暴露无疑,大家同在这个社会生存,谁又不懂谁呢。
一个人从来都不会成为对孤独的定义,真正的孤独反倒是你自己内心的与世界隔离。前两天迪江叫我去吃烧烤,我本不想去的,因为那几天牙疼,但是转而想到之前他说的,想吃宵夜的时候,都找不到人的落寞,我就答应了,接着他说再把拜提叫上。我说那你俩去吧,我就不去了。他赶忙问到我俩怎么了,我解释道,我答应去只是不想你吃宵夜却找不到人陪。
他说,在这他能找的也就我们俩,平时的话他都是叫外卖,自己一个人吃。
这一句话,孤单落寞再次彰显的淋漓尽致。
其实我们可以和孤独共存,孤独是一种生活模式而不是一种生活状态,与我而言,孤独大概可以和独立成为近亲,孤独是一种潇洒的认识态度,但前提是你要正确理解孤独,孤独和孤单是不一样的,学会享受孤独,充实的孤独可以使你变的精彩,变得有趣。
而我要学会和孤独握手言和,相依为命。
六、忘不掉的过去,也都会成为过去
抱着我,一直说“我忘不掉,忘不掉我们的过去”。
我说都会过去的,我任由你紧紧的搂着我,没有挣脱没有反抗,没有任何情绪。
你问我用了多久忘记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我淡淡的回了一句,没多久,挺快的。
后来有一天晚上,吹着凌晨两三点的风,车上放着迪克牛仔的《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看着外边的夜色,我和迪江说,他问我多久忘掉的,我当时说没多久,也就几天的时间吧。
我问迪江,我的回答是不是挺可笑的。
是可怜,是残忍。迪江这样认真的回答道。
大概安静了一两分钟,原本呼之欲出的话,我还是选择了不说,自己心里知道,懂得就好。
没仔细算当时是分开了多久,我只记得那次我喝的烂醉如泥,第二天醒来完全不记得发生过些什么,后来其他人告诉我,说我一直在哭,一遍又一遍的问书记,为什么要让我遇到他,为什么要让我认识他。还说我想他,想见他,以前每次喝了酒,他都会在我床头放一杯水。
我不知道那次我对着书记,对着其他陌生人说了多少我们之间的事情,我只是从旁人的陈述中,才意识到他在我这的地位还是那么的根深蒂固,才发现他还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那天我醒的特别早,准确的说应该是突然醒过来,而记忆的衔接还停留在酒杯上。紧接着从朋友的口中知道都发生了些什么后,早晨七点钟,我拿起手机给拜提打了电话,那个时候我只想和他说说话,告诉他都发生了什么。那个是应该是我们分手后两个月。这则通话最终在滴滴滴的忙音后挂掉,我想他应该还在睡觉。
中午十一点多的时候,他给我回了电话过来,问我怎么了,怎么那么早打电话,我说没事,还说了什么,找了什么蹩脚的理由,已经全然不记得了,总之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又或许,我说了我想家了,想爸妈了之类的吧。
当初刚来喀什,安排我在酒店住好之后,他说他得先回趟家,让我先好好休息,下午给我带好吃的。当时我既惊讶又满眼羡慕的说,你就是本地人吗,真好,可以随时回家。他当时说,不用羡慕,只要你想,就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家。
挂掉电话之后,我认真的思考了很久,庆幸早上他没接电话,否则我应该说什么,是说过了这么久我还是放不下你,还是说我昨晚喝的烂醉如泥,一直质问书记为什么要让我遇见你吗?
不,这些我都不能说,不该说,所以,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所以,你看啊,我忘掉,不应该叫做忘掉,更合理的表达应该是释怀,我也用了至少两三个月的时候吧,并非如我所说的,没多久,也就几天的时间吧。事实并非如此轻松简单。
他说女生总是口是心非,尤其是我。
那天他问我,是不是打扰到他的生活了,我鼓足了勇气说了一个字“是”。
本来我是就像是平静的湖面,而你就像是那颗石子,打破了我的平静,还激起了千层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那天晚上,他睡觉的时候一直握着我的手,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才松开。那晚我们都没有喝醉,那晚我们彼此都清醒无比,你问我这半年都是怎么过的,有时想一想真的是可笑的问题,我们办公室就隔一个走廊,家就只隔一条街,但是你却不知道我这半年是怎么过的,是不是很可笑,我们又不是老死不相往来了,我们又不是分了之后就是陌生人。我还记得第二天你走的时候,说,让我有什么事就给你打电话,你都会帮我。
那天早晨不再像从前一样走的时候会吻我一下,再抱我一下。
我们熟悉而克制。
他说,那天他突然意识到我要走了,他说他舍不得。想我留下来。你说你忘不掉。
说了很多很多,说的都是我全都不知道的内心话。
那天还是在八个月前的家店吃饭,他总是让我多吃点多吃点,一个劲儿的问我吃饱了没。
那晚在回小区的出租上,他靠在我的肩上,司机师傅似乎是急着收工回家,车子开的特别不稳,我用手扶着他的头,我紧紧的抚摸着那张脸,让他靠在我怀里,生怕倒了。酒精真的是让人又爱又恨的东西,让人迷离,让人可以说清醒时无法说的很多话。
长期的深夜喝酒,让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拥有过昨天的人了,对于每一个已经发生的昨天,酒精作用下产生的幻觉,更像是在我进入深度睡眠后,做的一个悠长而不愿意醒来的梦。
七、活着往往比死去更可怕
凌晨三四点钟,去郊区的墓地,经过殡仪馆的时候,摇下车窗,一股尸体的味道扑鼻而来,到达墓地后,浓烈的白酒味和生石灰的味道充斥着空气。
我穿着白的发光的衬衫,披散着头发,并且将它全部拨到脸部,站在一个朋友的身后,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背等待他回头受到惊吓的样子,之后我们哈哈大笑。
朋友告诉我说,这样大声嬉笑会打扰这墓地沉睡的人们,因为他们已经休息了。于是我们转为悄声讨论谁去抄墓碑上的名字。虽然没有一点光亮,但却也隐约可见人影。我们都熄灭掉了手机的手电筒,在马路上静静的等待独自去墓地抄墓碑的朋友。
在我们还没到达墓地时,我在车里都已经害怕的蜷缩成一团了。然而当真正的下车后,忽然的,反而整个人都变得轻松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还记得奶奶要入殓的时候,我紧紧握着他的手,那个时候已经完全的没有了体温,那种尸体的寒冷,留在了我手心好长一段时间。我看着那个躺在棺材中,表情祥和的老人,眼泪止不住的掉,大人们都说眼泪要是落在了奶奶身上就不吉利了,纷纷把我拉开,就这样,握着奶奶的手一点一点的松开,棺材被盖上,封棺,我看着几十厘米上的钉子,一点一点的被锭进去,除过儿女的哭泣声,四周格外的安静,每钉一下,我就知道我和奶奶又分开了一些,直到最后一下被死死的砸下去,这最后一下仿佛就是对棺材里躺着的人,最终的评判。奶奶是饱受多年病痛折磨去世,每当看到奶奶因为病痛折磨的呻吟时,我都有过可恶且无情的想法,语与其让奶奶这样受折磨,还不如去了的好受。但转眼又会想到,如果那天真的到来,我一定会害怕的死掉,害怕从一个可以呼吸的活人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那个时候我认为自己一定没办法接近,一定会躲得远远的。但是,在几年前的那一天真正的到来时,除过蹲在救护车后放肆的哭了一场之后,我都异常的平静,守灵的几天,我几乎都是在奶奶的灵柩旁,一边烧纸钱,一边和奶奶说话,一点都不会感到害怕,入土后的那些天,我也每天都去墓地,和奶奶说话,然后说着说着就泣不成声。原来,当一切都真正的到来后,我竟然可以如此平静的接受他。所以,渐渐的,也就养成了自己什么都无所谓的性格,我可以平静的接受一切的相遇和离别。
所以,后来当拜提问我用多久忘掉我们之间的过去时,我面无表情的说到,没多久,也就几天时间吧。
回来的路上,朋友说,最初他还蛮害怕的,心里毛毛的,总感觉背后有人在盯着有,他对每一个经过的墓碑都说打扰了。
我说,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
有一个女孩,他父母常年在外,几乎没有机会关心她,由于重男轻女,他爷爷奶奶也不喜欢她,所以小女孩很孤僻,不爱说话,不爱回家,每天放学后就会拿着一本书去家附近的一处墓地,靠着一座坟上开始读书,等到天黑的实在看不见字了,就回家;有时候也会看着看着就靠着墓碑睡着了,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的透彻了,不知道几点钟,于是匆匆回家,之后就是一顿不出意外的打骂。
朋友质疑道,真的还会有这样的人?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真的。
另一个朋友也说到,我相信真有这样的人,虽然可能只是极少数,但一定是有的。
质疑的朋友继续好奇道:那她就不害怕吗?
其实很多时候,活人往往比死人更可怕。或许周遭灯火通明的现实往往比阴森的墓地更让小女孩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我看着没有边际的黑夜淡淡的说到。
曾经,一个年轻有为的男人对我说。
今年夏天,我要娶你。
我说,我不会结婚,至少现在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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