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志常在,自强不息。”
1984年1月,我在一本记事本上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是1983年下半年开始做连文书的,你看当时我的字也写得不好,我做文书3年空闲时间我就不停地写稿,还有就是不停地练字,现在写字比那时好多了。
我也不清楚自己当时为什么这样写?
在这之前,我经历了许多的无奈,许多的迷茫,我的眼泪没有人知道。哎,我在老家看中的女孩,她家大人看不上我啊,她们觉得我家兄弟多,家里穷,所以把她许配给本村大队书记的儿子了。这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失恋啊。现在我感谢我的初恋,她让我知道自己要“自强不息”。
自强不息,还有一枚印章现在我成功了,因为我从那时候就开始努力拼搏的。
这是真的。
这个记事本便是最好的证明。
人啊,你只有努力了,你才挺得起腰,你才抬得起头。
我会永远珍藏这个故事,珍藏我的初恋,珍藏我的失恋,珍藏我童话般又苦涩的20岁啊!还有你注意到了没有,在这个小本子上有一枚我的私章。原来在做文书时,我刻印了一枚私章,2002年我办厂了,就把它找出来用作法人章了,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这么神奇,我在三十多年前就为自己做老板刻印了一枚私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