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成都的时候认识了沈从心和汤正年,初见沈从心的时候,完全想不到她的职业是在夜场混。当然,我不是说瞧不上夜场工作的人,只是第一眼看到那张嫩得可以掐出水的娃娃脸时,我只觉得她就是个刚念大学的小孩子。
和他们认识是一次很尴尬的拼坐事件。从日照旅游回家当晚直奔烤串店,海味儿吃多了,甚是想念川味。乃至在前台建议我们两家要不要拼坐的时候,我竟然脱口而出。
“没事,我都行。”
完全没考虑到人家两个情侣,我一个单身的自然无所谓了。
其实,说出来就后悔了。
但当时的沈从心却笑着跟前台说不介意拼坐,随后对着我也笑了笑。站在她身边的汤正年将手放在她头上,轻轻揉了揉,脸上尽是宠溺。
坐下之后,菜很快就上来了。但是服务员以为我们是一家的,所以全部装在了一个盘子里。我有些尴尬。
“要不一起吧,能坐一桌也是缘分。”沈从心笑起来很好看,脸上有两个小小的梨涡。
“这……”我平时是个面子薄的人,和不相熟的人一起吃饭还真没试过。
汤正年大概是看出了我的顾虑:“一起吧,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
后来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和沈从心相见恨晚似的还点了好几瓶啤酒。虽然家就在附近,但我也没敢多喝,沈从心倒是喝了不少。
那会儿就知道了她是在夜场工作,而汤正年是个软件开发公司的老总。小人之心的我一度觉得沈从心估计就是汤正年在外面的小情人了。
离开的时候,汤正年背着沈从心,沿着红星二路一直走,被昏黄的路灯照着,一会儿模糊,一会儿清晰,直到完全看不见。
二
很多和我没有生活交集的人,我都不觉得会见第二次面。
所以当沈从心给我发微信叫我出去喝酒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卖茶女盗了号然后来铺垫剧情了。抱着一丝怀疑的心,我还是出去了。
很远就看到店外的矮桌旁坐着的女孩,我走过去,发现桌子上已经堆了一堆空酒瓶,比上次的还多。
“噫,是你啊。”她喝得醉薰薰的,估计自己都不知道给我发了信息。
我坐到她旁边去,至少要倒下的时候也有个依靠。
“那个,你怎么喝这么多啊。你对象呢?”
我一说完,心里咯噔一下,该不会是被正房逮着了吧。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还没开始说话,却开始抽泣了起来。
我有些慌,四周的人开始朝着这边看。
我把剩下没喝完的酒退了钱,然后扛着她往旁边的酒店走去。就当是日行一善吧,我心想。
开了标准间,把她拖进去几乎费了我全部的力气。
“秦晴。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脏啊。”
躺在床上的沈从心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喃喃说道。
“秦晴,其实我以前不是这样的。”
三
沈从心是北方人,高中的时候因为想吃四川的麻辣烫,硬是不顾家里反对,考到了成都来。因为水土不服,还生了挺大一场病,生生瘦了十几斤。再加上南北方饮食生活差异太大,她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勉强适应了。
大二联谊会认识了前任,也是第一任男友,宋晨。
宋晨家里比较富裕,平时性子也比较狂放不羁,来上学就跟玩儿似的。但沈从心不是,她是有梦想的,她想先挣点钱,然后开一家书店,每天就看看来来往往的人,就很棒。所以宋晨在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之后跟她告白说在一起的时候,她只觉得无语和不被尊重。
但宋晨后来还是赢得她了,在一场场爱的攻势下,沈从心败下阵来。
朋友们都以为这场恋爱坚持不了多久,在这样的以为中,两个人恩爱到了毕业。
宋晨觉得是时候把沈从心介绍给家里人了。
头一天,两人还特意去了商场,打算买些东西带去。
“额,那个,阿姨喜欢什么东西,我买点。”
“没事,你人去了就好了。我妈她又不缺那些。”
“可是,多少是我的心意嘛。总不能空手去啊。”后来沈从心挑了一套不便宜的营养品。那是二十一岁的沈从心攒了几个月的钱。
成都晚上挺冷的,特别是下了雨之后。沈从心拢了拢衣服,宋晨识趣的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二人拎着东西从顺城街走进春熙路,路两边的小店还开着。
“你妈妈会不会不喜欢我啊。”
“傻妞,我喜欢的我妈妈又怎么会不喜欢。”宋晨捏了捏沈从心的脸。
地上的感应灯随着他们的步伐一条条亮起,沈从心握着他的手指着地上的感应灯。
“我们以后的房子里也要有这个,好不好?”
“好,以后把墙上墙外地上房顶,全都装上这个灯。哈哈哈。”
“你傻不傻,哈哈。白痴晨。”
四
第二天两人起很早,收拾打扮好就准备去见宋晨的母亲。
沈从心知道宋晨家里很有钱,但却不知道这么有钱。
两人一路直达温江,宋晨的车开进一片别墅区,继而又开进了一处院子。
她有些紧张,两人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他妈妈会不会嫌弃自己。
事实证明她全都没想错,宋晨的妈妈对她一点好感都没有。甚至言行举止都是上层人士的骄傲和自豪。
不过他妈妈也说了,宋晨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这话是当着宋晨的面说的。
战战兢兢一天,仿佛是过了一年才结束。回到出租房的沈从心将脸埋进被子里。宋晨把她送回来就赶回去了,说是他妈妈有事找他。
她拿起手机给宋晨发了一条语音。
“晨哥,怎么办啊,你妈妈真的很不喜欢我。”
那会儿,她完全没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
第二天宋晨的妈妈找到她,明确表示了不希望她再和宋晨交往。没有那些偶像剧里拿钱换人的桥段,有的只是一个母亲的坚毅和一个女朋友的坚持。
我后来在想,如果当时沈从心答应了宋晨母亲的要求,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了,是不是,她就会做一个开书店的老板娘。
可是,哪有那么多的是不是。
眼看着口头警告不管用,宋母干脆找了一些社会人士去恐吓一下小女孩,让姑娘知难而退。也许连宋母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所说的随便警示一下竟然会被社会人士赋予更严重的后果。
金池夜场后面有一圈草坪,草坪周围是足有半人高的矮木,四季常春。
沈从心是夜场老板娘在草坪里发现的,头发凌乱,衣衫褴褛。身上,脸上全沾的是草坪里的泥。
沈老板把她带回夜场,亲自给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醒来后的沈从心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东西也都不吃。沈老板问她什么也都不回答。
她当时在想什么,后来喝醉了的沈从心也说不清楚。
只是一直在想,那几个玷污了她的男人说的那句话。
“那个男的给你好多钱?”
“就一千块。”
五
后来沈从心就一直住在夜场,有的时候帮着卖卖酒,不想工作也可以什么都不做。沈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可能是心疼沈从心吧,又或者都是一家姓出来的,多少带点亲。所以沈从心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都随意。
她想过帮沈从心报警的,但是被沈从心阻止了。其实大多数时候,报警,对于经济差异太大的两方来说,没什么用的。
沈从心一直没有换号,但是依旧没有人找自己。她也不想去找别人,更不敢找。
在夜场也挺好的,至少不会饿死。
汤正年就是沈从心在夜场认识的。
为了给刚上任的汤总接风洗尘,一些公司的老员工竟然选了这么一个品味独特的地方。他们不知道,其实这个汤总一点也不好这一口。
那会儿的汤正年大概三十二三岁,比沈从心大了整整一轮。
沈从心在酒房取了酒,送到指定的2106房。
进去后,不得不注意到那个坐在点歌台旁边半眯着眼,一张臭脸的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一个男人来了夜场是这幅模样。
但客人的事,自己想得太多也没用。她放下东西就打算走,却被人叫住。
“陪我出去走走。”
那个男人还没给她说不的机会就示意了同伴,然后站起来开门出去。她也紧随其后。
包厢的隔音效果很好,刚合上门,四周的声音就完全收了起来。不过一墙之隔,便是截然不同的两派景象。
“你去忙吧,我自己出去走走,透透气。”汤正年说。
原来只是拿她当个出来透气的幌子而已。
沈从心嗯了一声,转身准备进去。
“那个,要不然,一起?”汤正年想了想说。
“嗯。”
夜场离春熙路真的太近了,近到走两步的距离就到了。
这个城市最敬业的恐怕就是小吃店的员工了,天再黑,也要坚持在岗位。
汤正年将手环抱于胸前,他吸了吸鼻子。成都怎么总是下雨,下过雨的夜晚又潮湿又冷,他突然想起什么,回头看了看沈从心。
出来得急,没来得及回去穿外套。沈从心强忍着冷空气。
汤正年加快了步子,将沈从心甩在身后,不大一会儿却端着一杯奶茶回来,他递给沈从心。
“额,谢谢。你不喝吗?”
“我不爱喝甜的。”
“哦。”
两人继续往前走,有了奶茶的温度,倒是还能在这冷风中多走几步。
忽然汤正年的袖子被攥住。他回头疑惑的看着沈从心,只见后者眼睛死死的望着前面的地面,像是要把地盯出个窟窿来。
“太冷了吗?那要不回去了?”沈从心没回答他,但他还是转身往回去的路走。只当是沈从心实在冷得受不了了但又不好意思开口。
而他们背对着的,刚刚沈从心紧紧盯着的地上。
一条条感应灯正因为别的行人而依序亮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