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和劳动价值论
我们每个人上中学的时候,都学过劳动价值论,背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有些人觉得很多现象劳动价值论都解释不了,特别是学过西方经济学的边际效用论之后,会觉得西方经济学解释商品价格的方法简单,实用,方便。比如,我曾经在网上参与过一个讨论。发帖人说,在某地早饭摊上卖油条。刚炸出来的油条卖得稍微贵一些,而如果没有及时卖出去,凉了一点,就放在一边,要便宜一点。发帖人问,怎么用劳动价值论解释这件事?当时有很多网友参与讨论,非常热闹。确实,马克思的经济学中,被议论得最多的就是劳动价值论了。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整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但是,它也主要是个基础。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基础作用,而不在于解释具体的经济现象,相反,大多数经济现象都不能用劳动价值论直接解释,——当然了,它也确实还是能解释一些经济现象的,就像前边说的这个炸油条的例子,也是可以解释的。并且,劳动价值论也不是马克思提出来的。从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经济学的主流都是认同劳动价值论的。那时候已经有效用论,但不是主流;只是到了19世纪末为了对抗马克思主义,效用论才在经济学理论中站住脚,成了所谓的西方经济学的基础。
当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之前的劳动价值论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一点后边会谈到。
《资本论》中劳动价值论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第一卷的第一章《商品》。有很多人读不懂,也有人说这一章最容易懂。说这章最容易懂的人,多半学过一些哲学,对辩证法比较熟悉,所以看到第一章这样带有浓厚辨证味道的章节,感到很亲切。不过也正因如此,其实他们往往只是懂了,或者只是以为自己懂了第一章的逻辑,但是对第一章的内容,也就是经济学本身的内容,基本上还只是一知半解。(马克思说过有这么一种人,“对政治经济学有所谓高超的理解。一方面他对于经济事实完全无知,另一方面他对哲学只是抱爱好而空想的态度。”)最常见的一种说法,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中关于交换形式的内容不是历史的演化过程,而是纯粹逻辑的过程。对这种看似深刻的胡说,其实只需要引用马克思自己的话就可以了:“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历史过程与逻辑过程的统一,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连这点都不承认或者不能理解,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因为大多数人对哲学不是那么感兴趣,所以很多人既搞不懂第一章的逻辑,也搞不懂第一章的内容。马克思自己也说,“前几章读起来相当困难”。原因是“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而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不要忘了,马克思二十多岁时就被人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中的一个了。
其实对于普通读者来说,没有必要在劳动价值论上面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只是因为劳动价值论是第一卷的第一章,读书总要按顺序读吧,所以最先读到的就是这个理论。很多人被这个要命的劳动价值论弄得头晕脑涨,完全找不着北,所以也就没有能够继续读下去。这其实是很可惜的,因为《资本论》在这里才刚刚开了个头,更加精彩的东西,还在后边。从前每当有人问我怎么理解劳动价值论,我总说,你不是一定非要去理解它,你记住它,然后去读后边的章节就可以了。也确实如此,如果能够理解它,当然更好;可是如果实在不能理解它,却又偏偏硬要去理解它,那反而增添无穷的麻烦。我看到过很多人质疑和反驳劳动价值论的文章,也看到过一些真的想去理解劳动价值论而提出的问题,深切感到很多人是如何在这个理论上面白白浪费时间。《资本论》和其它的著作是不一样的:要想读懂《资本论》,必须要做准备工作。直接上来就读《资本论》,困难是非常大的。
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很简单: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用以说明,商品的价值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个别生产者的劳动时间的长短不影响商品的价值,商品价值是社会现象,是由社会平均的劳动时间决定。这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之前的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区别所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观念。
因为《资本论》里的论述太复杂,而一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又说得太教条,所以很多人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都不全面。如果再学过一些西方经济学,就更加困惑了。大家可能第一个疑问就是,商品的价值为什么只是由劳动决定的?其实这里边的道理是很简单的。
自然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物质资源,有的可以直接满足人的需求(比如空气和水),有的必须经过加工改变它的物理性质(比如把木头做成凳子)甚至改变它的化学性质等(比如石油冶炼出的各种化工产品)。改变物的性质,必须靠人类的劳动。只有经过劳动改造的东西,才能作为商品拿出来交换,那些自然界中现成的东西是可以直接到自然界中去寻找的。所以商品的价值必然由劳动决定。人类从开始交换商品起,就天然地以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价值。劳动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也是来自于生产它们消耗的劳动,它们的价值转移到新生产的商品中去。当然了,由于私有制的存在,自然资源早已经被私人用这样那样的方法占有了,以至于我们对自然界中存在的东西,也需要支付费用才能使用。比如矿泉水。这些费用不是用来支付商品本身的价值的,而是用来支付对资源的占有的。
要理解劳动价值论,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商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的定义有些含混和分散。还是恩格斯说得清楚。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写道,“商品是在一个或多或少互相分离的私人生产者的社会中所生产的产品,就是说,首先是私人产品。但是,只有这些私人产品不是为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他人的消费,即为社会的消费而生产时,它们才成为商品;它们通过交换进入社会的消费。”
结合马克思的论述,可以总结出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如下几个条件:
第一,社会已经形成了。就是社会,至少是社会的一部分已经由经济关系联系在了一起,而且这种关系是平等的。(“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资本论》第1卷第2章。)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是和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社会关系的形成是基于社会分工。正因为社会分工的存在,使不同的人生产不同的东西,从事不同的职业,使每个人,甚至每个经济组织都不能提供自己需要的全部产品,才使得交换成为必要。实际上可以说社会的形成就是社会分工造成的。就是因为有分工,才有把不同的人结合在一起的经济关系。马克思说,“各种使用价值或者商品体的总和,表现了同样多种的、按照属、种、科、亚种、变种分类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但是社会关系并不一定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社会关系才能成为商品经济的基础。
第二,私人产品。一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都是很粗糙的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不错,商品是用来交换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都是商品。有不同利益的经济实体之间的交换,才是商品。也就是说,私有制是商品经济的前提。
第三,商品是人类的劳动产品。不需要劳动就可以获得的物品不是商品。有些商品并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比如土地,比如前边提过的矿泉水,为什么可以买卖,而且有价格?这些是特殊意义上的商品,不是劳动价值论可以说明的。这要用后边章节中会介绍的地租理论等等才能解释。现在,你只需要记住,政治经济学里的商品是劳动产品,不是劳动产品就不是商品,目前还不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之内,这样就可以了。
第四,商品的主要特征是“交换”。不用来交换的产品,即使是提供给他人享用的,比如农民给地主上缴的地租,奴隶给奴隶主的供奉,都不是商品。
需要说明的是,服务和劳务也可以是商品,尽管它们不是物质形态的。
二、劳动价值论与效用论
在微观经济学中,商品也是出发点。比如,198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德布鲁,在其主要著作之一的《价值理论》一书中说,“商品是完全由其物质性、时间性和空间性刻画的货物或服务。”他还说,“集中讨论商品随时间的变化,可以得到储蓄理论、投资理论、资本理论和利息理论。……类似的,如果集中考虑商品随地点的变化,可以得到区位理论、运输理论、国际贸易和交换理论”,“商品的价格是人们对得到一单位(未来的)这种商品现在必须付出的数额。为了把上面介绍的价格概念和价格的通常含义——即价格是因商品在某时某地可得而付出的货币量——联系起来,必须引入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价格的相应概念。通过比较的方法,就可以得到利息和贴现率概念;比较同一时间,不同地点的价格,可以得到汇率的概念。”
不同的是,马克思的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分析向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走。在政治经济学里,如果用一定数量的商品A换取一定数量的商品B,则这些数量的商品B称为这些数量的商品A的交换价值。于是政治经济学便研究交换价值是由什么确定的。在马克思之前很久,经济学家们(比如大家都知道的亚当·斯密)就认识到了交换价值不是随机的,它体现了商品的价值,而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因为只有通过劳动,才能生产出各种有用的商品。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库珀曾经通俗地解释过,“从一块面包中抽掉耗费在它上面的劳动,抽掉面包师、磨坊工、农夫等等的劳动,还剩下什么呢?不过是一把对人没有任何用处的野草籽而已。”马克思指出,不同商品之间,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都是人类的劳动产品。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任何可以相互比较的地方。
商品的有用性称为使用价值,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完全不同的,比如,玻璃杯和大米,一个用来装水一个用来果腹,它们的使用价值极不相同,因此不可相互比较。微观经济学也从商品出发,但是它解释交换价值(当然,微观经济学已经不再使用交换价值这个概念了,但是实际上是一回事),却是从效用的角度。微观经济学认为,商品有效用,按照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人对某一种商品的需求是有限的,达到一定数量后就不再需要这种商品了。按照商品给人带来的效用的不同,人愿意为获得这种商品支付不同数量的货币,这就是商品的价格。由于效用和使用价值有相似之处(有些人说效用就是使用价值,这是不对的),所以效用论也遇到了和使用价值相同的问题,就是不同的效用是不能直接比较的。所以现代微观经济学用偏好取代效用,用严格凸性的假设来体现边际效用递减,范里安在《微观经济学(高级教程)》中坦言,“效用函数通常是一种描述偏好关系的非常方便的工具,但却难以给出任何心理方面的解释。效用函数唯一贴切的特点是其序数性质。”当代经济学,不得不认为个人的任何选择(哪怕是损害自己利益的)都是这个人的效用最大化,从而使效用理论滥用。
马克思是知道效用理论的,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就对当时的效用理论做出过评价。这里只需要向各位读者说明一点:马克思的理论从来不从单个的人出发,而总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社会总的规律,并不受到我们每个人的想法或者命运的左右,社会的规律是“客观的”,也就是说,我们要用社会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的问题,从而了解我们自己的命运和各种意识,而不是相反,从每个单个的,而且是效用论中的那种不处于任何社会关系中的个人(马克思说的“抽象的个人”)出发去研究整个社会的规律。
价值的概念解释的是商品与商品交换的比例如何确定,而效用或偏好理论讲的是一个人为什么需要某种数量的某种商品或商品组合。这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用效用理论来否定劳动价值论,从逻辑上也是讲不通的。效用理论中的效用,事实上体现的也是人与商品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一端是人的需求,另一端是商品的属性,而这两者都有明确的社会性。只不过主流经济学拼命抹杀效用理论的这一社会内涵罢了,否则效用理论将不得不解释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以及不同阶级阶层的不同的效用观念,不同的商品需求,而这将走向历史唯物主义。
效用论并非全无意义。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之后,“它必须按照生产资料来安排生产计划,这里特别是劳动力也要考虑在内。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一计划。”他还进一步指出,“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劳动支出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能余留的全部东西。”
三、劳动价值论的具体内容
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量决定。生产同样的商品,每个人可能花费的时间都不一样长,有的人快一些,有的人慢一些。但是不论每个人花费时间长短,同样的商品的价值是相同的。这里的劳动量是社会平均的,是大多数生产者生产某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也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一定要记住的概念,它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其它劳动价值论的根本不同之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个概念大家都知道。这个概念有着很深刻的哲学和历史内涵,但是在这里,我们不说得太多。再强调一次,劳动价值论并不是马克思创造的,但是马克思把这个理论改造、充实、发展到了完善的程度。
商品的价值不仅由生产这种商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且由再生产这种商品的劳动时间决定。比如,本来生产一件衣服需要2小时,现在只需要1小时了,那么现在一件衣服的价值就只有从前的一半了。即使是从前生产出来的衣服,现在的价值也只有从前的一半了。只有可以在再生产过程中不断生产出来,商品的价值才有一个衡量标准。如果某个商品不能再生产出来,那它的价值就没有客观的衡量标准了。古董就是这样的商品,它不可能再生产出来(再生产出来的是赝品),所以它的价值也就无从确定了。马克思说,“那些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即不是劳动产品的东西(如土地),或者至少不能由劳动再生产的东西(如古董,某些名家的艺术品等等)的价格,可以由一些结合在一起的非常偶然的情况来决定。要出售一件东西,唯一的条件是,它可以被独占,并且可以让渡。”你肯定听说过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古董价格的说法,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古董本身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它的价格是随意的。
因为能够不断在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商品有着可衡量的价值,而且这样的商品也是全部商品的绝大多数,所以它们才能稳定的体现出经济学的各种规律,因此把经济学的基础建立在这样的商品之上是正确的。只有在了解了普遍规律之后,才可能科学地去分析那些特殊情况,那些“不是商品”的“商品”。
劳动价值论也讲供求关系。如果市场是充分竞争的,生产要素可以在不同行业间顺利流动,价值规律就会自动发挥作用。供求关系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需求的增加促使商品价格上涨,供给的增加促使商品价格下跌。为什么商品的价格会经常变动,虽然商品的价值相对稳定呢?因为商品价值体现的是商品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关系,而商品价格体现的是商品与其它商品或者货币之间的关系。价值与价格体现的是不同的东西,因此,从价值到价格的转变,本身就使价格偏离价值。供求关系对商品价格的影响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商品的价格经常上下波动,从长期平均看比较稳定,这是因为商品的价值比较稳定。
现在来谈谈开头我们提到的那个炸油条的问题。由同一个人炸出来的油条,为什么凉的就比热的便宜呢?请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中,“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油条的使用价值是它可以吃,但是并不是什么东西人都可以吃。爱吃油条的中国人,喜欢吃熟的、热的食物,而不喜欢吃生、冷食品。油条作为商品,它的使用价值不仅仅包括了它的成分、分量和形状等,还包括了它的温度。其实,差不多所有食品,温度(或热或凉)都是使用价值的一部分。凉油条不好吃,使用价值已经不如热油条。马克思说,“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确实,热油条和凉油条包含的劳动时间都是一样的,看似价值量应该是一样的;但是,耗费在凉油条上的部分劳动由于温度的降低、使用价值的部分丧失,成为无用劳动,因而不形成价值。所以凉油条比热油条价格便宜很正常。如果再从供求关系的角度来看,在需求这方面,对凉油条的需求没有对热油条的需求多;在供给这方面,如果不尽快把凉油条卖出去,时间长了油条不仅仅凉了,而且还要因为吸收水分不脆了,甚至变质,那时候就更没有人买了。所以在供求关系的影响下,凉油条也应该比热油条便宜一点。为了把油条的大部分价值变成货币而适当的把小部分价值让利给了消费者,否则就全部价值都消失了。
关于劳动价值论还有许多争论。比如,微观经济学因为用效用和稀缺性来解释商品价格,总爱提出一个问题,说劳动价值论解释不了:水的价格为什么没有钻石贵?我曾亲耳听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张军提出过这个问题,而这位教授还是上海戏剧艺术中心的音乐剧《资本论》的顾问。微观经济学的说法是,水的效用虽然比钻石大,但是钻石稀缺,所以钻石贵。钻石确实稀缺,但是比钻石更稀缺的东西还有很多,却未必比钻石贵。实际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章里,几乎一开头就提到,发现金刚石(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钻石的自然形态)平均要花很多劳动时间,因此很小一块金刚石就代表很多劳动。因为这个劳动量实在太高,实际上金刚石价格还没有高到和劳动量相称的地步。比如(《资本论》书中的例子),到1823年,巴西金刚石矿80年的总产量的价格还赶不上巴西甘蔗种植园或咖啡种植园一年半平均产量的价格。大概张教授和很多聪明人一样,不知道金刚石就是钻石?
其它的各种对劳动价值论的反驳还有很多,实在没有多谈的必要了。大多都很庸俗,不是断章取义,就是自作聪明。
商品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所以对商品生产者来说,他生产的商品对他自己是没有用处的,他必须把商品卖掉,以货币作为中介交换其它他所需要的商品。而他的商品是否能够出售,却并不是他自己所能控制的。所以,在最简单的商品交换之中,已经蕴藏着造成经济危机的因素。当然这与真正的经济危机还相距甚远。
在历史上,随着商品交换的扩大和频繁,越来越需要有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能够换取任何其它商品的商品作为“一般等价物”充当交换的媒介。最后这种商品固定在了贵金属上边。金的化学性质不活泼,在自然界中通常发现的都是纯金,分布很广但是从来不是大量,而且明晃晃的非常华美。所以金很容易被所有人(特别是有着原始宗教信仰的古代人)都接受。此外,寻找金需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因此金的价值很高。金又有非常好的金属延展性,易于铸造和分割,非常适合交易使用。充当一般等价物的金或者银就是货币。货币本来都是足值的金属货币,特别是在欧洲。我们现在使用的纸币是很晚才出现的。我们在后边的章节还会回头再介绍货币理论。
因为商品在交换之前已经生产出来,所以商品交换并不创造价值。但是商品流通过程中,为商品的运输、包装、堆存等等付出的劳动仍然是创造价值的,因为这些劳动为商品创造或者保存了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有时间和空间属性的,我想大家都能理解,在粮食加工厂的一袋面粉和在粮店里的一袋面粉的使用价值是不一样的。我们会去粮店买面粉,谁会跑到粮食加工厂去买面粉呢?在关于流通费用的那一章,我们还会回头来谈这个问题。
商品的价值并不是财富,商品价值只是劳动时间的表现。财富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使用价值,还谈得上什么财富呢?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同时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劳动过程,从劳动创造价值的角度考察,各种不同的劳动都没有质的区别,都体现为一般的人类劳动,所以称为抽象劳动。但是如果从创造使用价值的角度来考察劳动过程,显然生产不同商品的劳动都是非常不一样的,否则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就都相同了。所以从创造使用价值角度来考察的劳动过程称为具体劳动。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不是两种劳动,只是从不同方面对劳动的不同认识。这就是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指出,“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转化为没有进一步的质的人类劳动。”
在《资本论》中,商品经济分两种,一种是简单商品经济,一种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只适用于简单商品经济,而不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也有不同理解。)实际上,资本主义商品的价格不是根据商品价值形成的,而是建立在成本和生产价格基础上的。那么,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不同之处在哪里呢?根本不同就在于,简单商品经济的商品生产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比如个体户,小农,小作坊,家庭企业等等。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则不然,生产资料与劳动分离了:拥有生产资料的是资本家,拥有劳动力的是工人,资本家雇佣工人从事劳动,生产的商品归资本家所有,工人获得工资。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生产方式,代表着完全不同的生产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建立在社会化生产力之上的,是过去时代的那种个体的生产力或者简单协作的生产力无法比拟的。资本主义的商品本身是资本。这使得资本主义有着与简单商品经济完全不同的经济规律。但是因为资本主义仍然是商品经济,所以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仍然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经济的规律之上的,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和价值规律之上的。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础,《资本论》中其它各种经济思想,如各位读者马上将看到的那样,都建立在这个理论之上。
小结:
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述遍布三卷《资本论》和手稿。但是,《资本论》第一卷第1篇《商品和货币》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收录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1卷)做了最详尽的系统阐述。尤其需要说明的是,我在本章中只是提到了劳动二重性的问题,但没有展开。其实马克思本人是非常重视自己的这一发现的。需要提醒读者的是,不要认为任何可以卖钱的东西都是马克思说的“商品”,《资本论》中的商品是生产出来的并且可以再生产出来的。还需要提醒读者的是,马克思写的是《资本论》而不是《商品论》,所以关注的重点应该在资本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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