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却也奇怪,明明知道是个坟墓,人们却还是争先恐后前俯后涌的慷慨以赴?
如果这话是真,那是不是只要政府发个文件,取消婚姻制度,从此世上爱情失去天敌,便可以得持久永恒了呢?
如此说来,当初发明了婚姻的那个家伙倒真是其心可诛啊。
也许是我愚钝吧,不自禁的想:那么,是爱情死去了,于是人们把它装进了婚姻这座坟墓呢,还是爱情本活着,进了婚姻这个坟墓,于是窒息而死呢?
倘是前者,既然爱已死,又何必进这个坟墓?大费其周折。倘或是后者,那么,可怜的,爱情竟是被生生活埋了。
但这却又是居心何在呢?什么是爱,爱从何来,都是太深奥的问题,不是等闲的脑袋可以想明白的。
但我想人生来具有爱的能力便如木头生来可以燃烧吧,总有那么一个时刻,火花一闪,木头被点着燃起,激情绽放,那样的时刻总是会被定格在记忆里,回味无穷的。
火焰是炽热而美艳的,火焰过后留下的是什么呢,我想,是温文而不乏热度的木炭吧,炭火不夺目却能持久,冬天可暖手,夏日宜烹茶。谁能说它没有在燃烧呢?
流星绽放,记忆得永恒。
细火慢烹,历久而弥香。
生如夏花,匪爱何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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