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自述:
“老公农村的,我们自己买房的时候婆婆资助了十几万,不过后面婆婆农村老家盖新房我们也拿了十几万出来,等于还上了这个钱。
现在小姑子要买房,婆婆说给三万,这个不用还,然后后面挣了钱再借10万给她,这个10万是要还的。
我老公跟我说,这个三万元算是还的彩礼钱,当时小姑子结婚收了2万元彩礼,婆婆没还一直放着说等买房子给她。
如果有钱我倒无所谓,主要是自己都还欠钱,然后要给小姑子三万,再借10万,好像更偏心女儿,儿子有外债还欠着,也不想帮忙先还下。我现在很不情愿给小姑子钱,主要因为:
1、我们目前还欠我妈十几万,当时买房的时候借的;
2、我婆婆自己老家造房子还欠亲戚几万元没有还。
这种情况我要同意给这3万元块钱吗?我该怎么办?”
我的建议:假如你有两个孩子,儿子有房子有外债,然后女儿买房子你作为母亲要置之不理嘛?对于你婆婆来说儿子女儿都是自己的孩子,也是尽自己所能帮一点。钱慢慢赚,但是买房子也就只有这么一次。
小姑子也是你婆婆的女儿,你丈夫的妹妹,而且你小姑子结婚的时候,你婆婆收了2万彩礼,就等小姑子买房时给她。母亲可以为儿子付出,但是女儿也是他们的孩子,父母将来老了,小姑子也会照顾父母的。没有法律规定,父母只为自己的儿子倾尽所有,对女儿不管不顾。而且钱是你公婆的,你不应该干涉父母的决定。
你婆婆的女儿结婚,给的是自己的钱,又没用你的钱,应该给的。和你商量已经够尊重你了,你结婚买房已经给过你钱,至于欠债是你自己的事跟给女儿钱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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