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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终将学会的生存方式

孤独——终将学会的生存方式

作者: 左小城 | 来源:发表于2018-10-07 20:17 被阅读0次

            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只孤寂的刺猬。

    01  越孤独越狂欢

        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都说孤独有十级,李米偏爱三四七。独坐咖啡厅,独处电影院,独自看海。其实有些东西不需要刻意去逃避,因为逃不开的,比如孤独,它会不知不知觉成为一种习惯。李米说她小时候就爱背着外婆一个人在午后傍晚偷偷骑上小绿,从城东一口气骑到城西,对着巷口小声叫唤几句,给老张家的胖橘猫喂几口再走。

    孤独——终将学会的生存方式

    02 广交朋友少碰爱情

            李米二十岁之前多多少少是有一点自闭的。不爱笑,不爱说话。高中同桌沈森恬大概是上帝派去给她的天使,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爱笑,爱说话,话匣子打开了能说三天三夜,心地善良,朋友很多。她偏爱李米那股子孤独的小倔强,从与李米遇见的那一天她就说要带李米走出孤独的圈子。半年后,李米逐渐的开始笑了,至少抹去了李刺猬的称号。因为李米的孤僻,同学们偷偷的给她起了这个别名。李米也是后来快要毕业时候哭着跟沈森恬分别才知道了自己这个可爱又无厘头的名字。将近两年了,快到分别之际,李米才在一个睡不着的夜晚打电话告诉沈森恬她和孟凡的故事。

            孟凡是她从第一个认识的男生朋友,李米曾一度把他当做了世界的中心,当时的李米为了他傻事没少干。他比李米大了两岁,李米高一的时候,他在忙着高考,只有在周末的傍晚会带她出去散步或着看电影,更多的是在咖啡厅刷题。李米在旁边趴着睡觉,一年365天的日子,简单而美好。李米很懂事,从不抱怨,从不跟他讨要时间,她做的最多的大概就是在他来不及吃早餐的时候给他带去黄油面包和热牛奶,和在他与题海战斗的时候坐在一旁抱着小奶猫看着他,也是在那时候她与咖啡厅的小奶猫成了好朋友。李米喜欢他认真和上进,那时的她只希望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静静的就在此刻;又或许是快一点,再快一点,她就可以去他的大学找他,然后整天腻在一起。

            终于,该来的还是得来。六月末,孟凡要去心仪的城市上学了,李米为他开心是真的,为自己难过也是真的。李米只能信守承诺,熬过剩下的两年去找他。每次李米的生日和圣诞节他都会回来,李米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着约定走的,两年之后去他的城市找他,然后就一起感受他乡的春夏秋冬。唯有最后一个圣诞节他没回来,他也没有像以前回电话解释他的缺席,却在平安夜的最后一小时收到了长长的信,大抵是说他熬不过异地的痛苦,也遇到了一个更合适的女孩,他承受不住李米的过分懂事,对李米更多的是愧疚和退缩。总之这次,他要先放手了,希望李米越来越好,找到一个更好的人。

            李米依然懂事,没有哭闹,也没有回复,只是在看完信后删掉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在高考的前六个月,李米以病为由缺席了整整六十天,搬出了学校,在外面租了房子。她会在夜里无眠之时拿过妈妈的藏酒喝得醉醺醺的胡言自语,也学着电影里面的桥段对着窗外大吼大叫希望他忽然出现在窗前。也曾在大雨里奔跑着想要去到他的城市问为什么,最后只能湿漉漉的回到房间,在放洗澡水之际因高烧不退晕倒在浴室直到整个房间被水淹没,房东姐姐无奈的破门而入后将她送到医院抢救才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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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蓝也终于在李米离校四十五天之后收到了学校的休学最后期限通告,才匆匆从国外赶回来找到李米。她或许知道了些什么,也或许知道李米什么都不会说,不会解释才没有过多追问。只是在看到了更瘦的李米的时候忍不住抱着这个倔犟而又让人心疼的女儿偷偷流泪。她在最后的十五天里带着李米去了另一个城市,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尽管一路上,李米依然话很少,但至少她感受到了李米渐渐的在调整自己。最后,在送李米回学校的前一夜,她抱着这个二十多年来相依为命却几乎没有沟通的女儿入睡。第二天早晨,李米起的很早。留了张便条就走了,上面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我依然会为你,为自己勇敢生活。太阳重新升起了。

            李米重新回到学校,释然了好多,顺利完成了剩下的日子。只是最后,她去了南方,一个离孟凡最远的城市。从此南北两茫茫,再不相望。

          沈森恬是有故事的,她从不提起自己的过往,却对每个人都笑魇如嫣。走之前她告诉李米,广交朋友,少碰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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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不疯魔不成活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李米独来独往已经是众所皆知了。她活活把大学时光活成了朝九晚五的生活。三点一线,舞蹈室,咖啡厅,酒吧。李米的记忆中缺失了那个山一样的男子,爸妈五岁那年离婚了,两人都是工作太忙,缺少彼此的陪伴,互相抱怨,最后落得分道扬镳。妈妈是芭蕾舞蹈演员,一个精致而美丽的女子,却因为意外的事故断了自己的梦想,李米是她的寄托。爸爸走后,李米的生活就只有妈妈,芭蕾和每年12月末的汇款单和敷衍的生日问候。这十多年来她习惯了,可能环境使然,她很少与唯一的妈妈交流。

            她更着迷于午后空荡荡的舞蹈室,伴着悠扬的歌声翩翩起舞,随心所欲,把自己释放。妈妈从来不催她回家,所以她不慌不忙,两个小时的舞蹈房外加一小时的咖啡厅,因为zoo他们家的那只小奶猫大概是她最好的朋友了,每次去都愿意依偎在她的怀里,李米沉醉于被依赖的感觉。现在更甚,好不容易逃离了妈妈来到了一个新城市,面对陌生的一切,李米完全的做到了礼貌性的充耳不闻。

          早晨的时光她喜欢独自在形体室里放飞自己,虽说走上芭蕾之路是延续妈妈的梦想,但她打心底里也享受它,她最喜欢七岁生日时爸爸送她的酒红色芭蕾鞋,陪了她好多年,它更像李米的孪生妹妹,舒服且踏实,形影不离。

            李米是咖啡厅的常客了,那个充满故事,每天午后都坐在吧台抽烟的老板娘会为她留好靠窗的角落,并在几分钟之内给她拿来一杯摩卡,李米或许拿出本子来写写东西,或许戴上耳机小憩一会儿,老板娘从来不催她,天冷的时候会给李米递一条卡其色披肩,总之,她们尚未说过几句话却熟得像认识十年的老友。李米有时会感觉她比妈妈还重要。

            晚上九点三十五分,李米会准时出现在一家名为"渡"的酒吧。这里在三环开外,李米是这里的朋友,心情好的时候或许会跳上一支芭蕾。李米是在两年前生日的时候来到这儿的,她喝醉了,跌跌撞撞的跑上台抢了乐队主唱的麦,歇斯底里的唱了一首英文歌,Five Hundred Miles , 结束后迎来了大片大片的掌声。后来便和成了阿正好朋友,他是酒吧老板也是主唱。阿正的酒吧没有太多灯红酒绿的红尘气息,不喧闹也不至于冷清,有一种充实感。大部分人都是常客,这里更像一个除了尘世之外心的落脚点。阿正说很高兴她来这里,也可以随时到他的舞台上跳芭蕾伴着他的民谣。

          李米明白,阿正人很好。不过,做不了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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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知世故不世故

            李米喜欢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听歌,写写东西,或许是心情日记,也或许是每天乱七八糟的所见所闻,她不觉得那些无厘头的事情糟糕,反而对这些沉默着的字符朋友珍惜得很。总好过一个人的失眠与发呆,因为她怕透了彻夜未眠的无奈感和陷入空洞的无力感。充实的疲惫总好过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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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观不一致连朋友都没得做。慢慢,慢慢,她可能越来越安静了,倒不是害怕与人交流,只是那些俗套未免也太过于明目张胆,她索性屏蔽聒噪而虚伪的环境。三十平米里,只要有耳机音乐和文字足矣。比起物质需求的残缺,更惧怕精神粮食的匮乏。其实对于对的人,李米也是毫无保留的,惺惺相惜,侃侃而谈。毕竟,遇到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伯乐不常有。

            唯沉默是最有力的回击。一不小心戴上了了清高的头衔,更有甚者抨之以击,隔路。有人说二十出头的年纪想太多实属无趣。她不争辩不解释,笑而不语。因为和俗人一般见识实属自讨苦吃。她深知,知世故而不世故是最好不过的处世态度。毕竟,年纪轻轻心地善良,便无所畏惧。

            住在春天里的刺猬,之于世俗,敬而远之,无谓时光,遗世独立。  人啊,无非就是要么庸俗,要么孤独。往往,孤独是全世界,是所有人,是一切历史,是终将学会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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