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志明
夜夜都是不眠夜,日日都是忧愁日。
热爱写作与文字贩子有哪些区别呢?这是我昨天看到的一条评论,不由得让我陷入了沉思。
我到底是喜欢写作?还是想销售我的文章?我自己有些犹豫了,两者好似并不起冲突,但总感觉不太平等。
如果非要我选的话,我可能会偏向于后者,因为我个人就是因为看到了投稿赚钱才开始了解写作。
尤其是起初当我听到一篇文章高达千元的时候,我仿佛如一头贪婪的狗,想冲上去夺一块肉下来。
后来我发现,这里品种交杂,豺狼虎豹各处都是,要想在这抢块肉下来,至少要付出些代价。比如,时间。
野兽们都已经蓄势待发,可我还嫩牙初成,只能先将自己的血肉扔出去喂饱那群野兽,寻得一条出路。
顺着这条路拼命的向前奔跑,可这时我的血肉早已被吃光,野兽们再次追了上来,我只能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来吓退他们。
可野兽们哪会理睬我,他们疯一样的向前冲刺。而我,要么坐以待毙,等前面的肉被分光之后去闻闻地上残留的肉香,又或者选择不顾后果的向前跑,直到自己身死于此。
我该怎么选呢?
依旧如初,我还是偏向于后者,我跑了没多远就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夺食者,这次我不再只做做样子,而是直接扑上去。
可我敌不过,野狗终是野狗,野兽的獠牙太过锋利,刺进我的肉里。恐惧与胆怯,我以无后退之路。
我放弃我的一条手,任其他们嘶咬,我不在乎了,我要接着前行。
路上,我遇到了许多的尸骨,他们在路途上与野兽厮杀中死掉了,而我又何时也变为这般模样呢?
后方的路上还残留着我的血迹,若是此时往返或许还可以留下一条性命,而若继续前行,我可能即将身死。
拖着疲惫的身躯,我不知还能坚持多久,我仿佛看到了远方等待我的佳肴,但这都是幻想罢了。
因为这条路还有很远,很远,很远。
写作这条路真的很远,有人写了几百字便摇了摇头,有了写了百万字也依旧放下了笔。
我见过写了一篇文章后被编辑否掉就不敢再写的人,也见过写了许多年最后突然放弃的人。
放弃很有渲染力,身边的人放弃了,自己也便想放弃了。
生存下来的人寥寥无几,但同样的是,生存下来的人定会与众不同,只有无尽的厮杀才能促使成长。
这里没有侥幸与技巧,如果你的实力不行就要被踢出去,你可以重新站起,也可以灰溜溜的爬回去。
竟然来于此地,定是心里有着目标以及欲望,如果别人随便一个巴掌就可以将你的目标拍的粉碎,那你一定会在未来迎来第二个巴掌。
人人都是野兽,而我是条野狗
本文作者:志明
此篇文章首发于简书。送给所有的书友以及写作者,愿你能继续前行,虽说途中步步坎坷,但生活不是本就没有顺风顺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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