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大还是保小?”我们有时会在新闻里看到,女人生孩子时出了险情,医生会这样去问女人的家属。我觉得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答案应该毫无疑问:坚决保大人。从法律角度来讲,女人已经是合法公民,孩子尚未成型,算不上合法公民。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所以,大人的生命权应当得到充分保护,而尚未成型的孩子,则享受不到这样被保护的权利。
再说了,女人的生命,应当首先由她本人决定。医院即使不了解按照法律规定首先保护大人的生命权,即使是对此的确有疑惑,那么也应当去征求女人的意见。为什么要去问那婆家人呢?结果婆家人要“保小”,那么,女人和婆家人的一生一世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从前看电视相亲节目,有一位离异的女人在相亲时,讲起她当初离婚的原因:生小孩时出现险情,前夫家人极力要“舍大保小”,伤透了她的心。
依我看,医院是没有权利提出这样的问题的,因为法律早就明文规定:要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事实上,若是真的“舍大保小”,我觉得,那无异于医院和婆家人一起,“谋杀”了那位精疲力尽奄奄一息的产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