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迷上了著名作家茨威格的优秀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觉得不能叫这篇小说是短篇小说,因为短篇小说一般不会超过七千字,但这篇小说显然超过了七千字;也不能叫中篇小说,中篇小说往往超过万把字,但不要再多了;叫这篇小说是长篇小说也不行,长篇小说往往是十万字往上,但这篇小说充其量才只有三万字左右。因此,就叫这篇小说为优秀的小说吧,我读了很多小说,觉得这篇小说太优美了,迄今为止,没有哪篇小说超过它,至少说没有哪篇小说让我迷恋超过我对它的迷恋程度。与其在读一篇小说,不如说是一种特别美好的精神生活的享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篇小说不是以描述情节见长,而是以细腻的文笔和富有文采的隽永的语言,以及精湛的技巧,来作他很擅长的心理描写。与其说是一篇小说,不如说是一篇优美的长篇散文,因为这篇文章的全文都是以一种如数家娓娓道来的拉家常的形式跟读者唠嗑的,只听文中的女主一个人讲,你只要负责看她写的就行,因为这篇文章是以一种书信的形式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且文中的称呼就是我和你,我是女主,你是一个跟女主有过几次肌肤之亲、令女主终生刻骨铭心的作家,不过,读者读了就会不由地倍感亲切。当然个中原因,我不说你也懂的。
读这篇小说到了有一段十五岁的女孩找作为作家的你,想要你收留她哪怕做你的奴仆,只为不要让她母亲嫁到因斯布鲁克去时带走她,我觉得这一段写的好极了,说是神来之笔也毫不夸张。这一段词汇相当丰富,但读来却令人不觉得有堆砌华丽词藻之嫌,这对我们学会讲话,学会写作,简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你看其中有句话说得简直是妙不可言:“我精疲力尽地倒在一床旅行毯上,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走得我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这段中还有很多精彩的地方,譬如女主说她尽管精疲力尽,但她想临走之前见你一面且向你倾诉爱慕之情的心思依然没有泯灭。还有一段话十分精彩和令人为之动容,不可不概括地写下来:我向你发誓,这里面丝毫也不掺杂情欲的念头,我当时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除了你以外实在别无所想。像这种魅力四射的语言还有很多,不胜枚举,限于篇幅,我就不再赘言了。你如果想要知道,不妨亲眼去看一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相信你会打心底里认为秀色可餐,从而爱不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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