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论(11)

作者: 快乐大拙 | 来源:发表于2024-04-19 04:11 被阅读0次

    妻妾之非分者,所爱既多,费用必广,淫义之道必在骄奢,金翠之有余,兰膏之有弃,恶贱其纹练,厌玉其珍羞。人为之难,尔为之易;人为之苦,尔为之乐,此非分也。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译文】妻妾上过份的人,所喜欢的人多,开支费用就必然庞大,荒淫之道必定是放纵骄奢。金珠翠玉富裕有余,脂粉香草随便遗弃,不惜绫罗绸缎,饱食山珍海味,人做起来难,你做起来却很轻易;人为之痛苦,你却为之高兴,这些就是过份之处。神已记下,人却不知道。 

    悟:

    娇妻成群害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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