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美协主席作品被指抄袭:被抄袭是快乐的,也是痛苦的!
王筱丽被曝“抄袭”他人绘画作品后,《新京报》是这样说的:
“无论如何,抄袭都不可被容忍,王筱丽的多幅画作到底是不是抄袭,她对画作流入市场是否知情,都需要调查清楚。若能查证是抄袭,该严肃处理则严肃处理,若她是清白的,该还她清白也不能含糊。”
事实上,这几天书画圈一直在讨论此事,而且都在围绕着一个问题:临摹是否等于抄袭?
各方观点不一。有人认为王筱丽比葫芦画瓢,抄袭无疑;有人认为她只是临摹,构不成抄袭;也有人认为虽是抄袭,但要给年轻人机会。
王筱丽是谁?中国美协理事、青海美协主席(上图)。她抄袭了谁?马寒松,当代画家(下图)。
怎么抄袭的?媒体披露,王筱丽从2015年开始临摹马寒松的作品,目前流入市场的多幅作品除题字与色调稍有不同外,立意、构思、构图都与马寒松的作品一样(见下图)。
结果呢?青海文联已介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
两幅画也忒像了(左马寒松,右王筱丽)。旁的不说,就画中人物的面部表情,纵然是同一个画家也未必能画这么像!
同卵双胞胎尚有区别,画家竟然能用手画出两张相同的画,还是两位不同的画家,太不可思议了!当然,有一点可以肯定:临摹者的临摹水平很强悍。
我们都知道,学习书画的唯一途径是临摹,目的是为了形成自己的风格。如果临摹就是抄袭,后人岂不全在抄袭?因为都是临摹前人的作品起家。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定义或区分临摹与抄袭?
按中国美协专家的说法,临摹和承袭是学习与致敬,不能算抄袭。但如果是原封不动把别人的作品誊抄复制,还将仿作不作文字说明并拿出去售卖,那就必然面临抄袭指控与侵权问题。
也就是说,临摹可以,但不能以此牟利,否则临摹就是抄袭。那么,王筱丽是否用临摹的作品牟利呢?
事实上,早在2016年马寒松就知道王筱丽临摹他的作品,只是在朋友圈调侃了一下。但时至抄袭被曝光之前,王筱丽从未提及过此事。
事发后,王筱丽写了一封道歉信,承认临摹,至于是否抄袭则含糊其辞,只说作品从未参加过任何展览,网上列举的作品也不是她的字迹。
倘真如道歉信中所说,市场上的作品他不知情,那么临摹就算不上抄袭。
但是,后续网友又曝出她与某书画商人的(频繁)转账记录,而国内一家大型的书画商城确有她的临摹作品售卖。若网友曝出的这些内容属实,那么王筱丽就构成了抄袭。
如今的问题,究竟谁说的是事实,我们搞不清楚,所以只能等待调查结果。
笔者也是一个书画从业者,却没有被抄袭的烦恼,我写的字估计需要倒找钱,别人才愿意要。
我真的希望有人临摹我的作品,只要不作为商业用途,那样我会很快乐,很开心,至少能证明我有水平,可惜没有。
但我也有被抄袭的烦恼,自己的文章被人频频复制,而我却毫不知情。比如,文章在一个平台首发,五分钟后即可在其他平台看见一模一样的内容,当我再发时已经无法申请原创。
跨平台维权时间长,最后还未必能成功,即便成功了,文章也过了时效;起诉抄袭者,我却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对此我很痛苦,以至于写作的心劲儿都没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水平,盼着别人临摹自己,可真到了别人临摹自己的时候,却又很苦恼,矛盾,真的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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