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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定律中的假设、事实及启示

需求定律中的假设、事实及启示

作者: 老卢庸观 | 来源:发表于2018-01-12 20:12 被阅读27次

学需求定律前,关于需求,我第一印象是供给与需求的大概关系,比如:供大于求,价格下降;供给不足,出现短缺,物价走高;供给适度大于需求远好于物资短缺,等。

学需求定律后,我深刻体会到经济理论解释世界和经济现象时的局限性。即便这个定律在张五常先生眼中是经济理论中唯一一个不可或缺、仍未出现替代理论的经典理论。

仅仅为了验证需求定律——价格下降,任何物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理论层面就得首先精微辨析“需求”与“需求量”间的不同——前者受价格之外的因素影响,后者则受价格变动影响(前提是其他影响需求量变化的因素不变)。比如,大雨连天导致雨伞需求量增加,这其中的“大雨连天”就不是价格因素,若想需求定律发生作用,则必须假设“天气不变”来规避“大雨连天”因素的出现。

讲得直白点,需求定律中的因变量——需求量而言,凡是价格因素之外影响其变化的因素都得假设其不变,需求定律才能发挥作用。这可以说是需求定律生效的刚性约束条件了。

比如,智能手机价格下降,导致智能手机需求量增加。要想兑现这个逻辑,影响手机需求量的其他因素比如手机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就不能发生变化,不能出现下降。

当然,这其中还得注意到一种特别的情况——因为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比较多,而这诸多情况中有时候不仅引发资源使用的转移,还会引发价格变动连锁反应,导致其他中间物品的价格变动影响物品需求量。

比如,出现咖啡价格下降——咖啡需求量升高——糖的需求量增加——糖的价格上升——咖啡的需求下降(也许隐含着“喜欢喝咖啡的人大多是要加点糖”这样的假设吧。)这样的循环,影响到咖啡需求量的变化。

对于这样的不可预料“中间因素”如何处理呢?张五常先生认为就让它们去变动吧。若非如此,需求定律的解释力将会被极大地束缚,“中间因素”也可能在未来需求定律被推翻时拉来背黑锅。

我认同这种观点。

一个经济理论难免要有假设,才能发挥其精彩绝伦的解释力,让我们认识走向深刻。但若假设、限定太多,则又会限制其大部分解释力,成为一个经济理论界的“温室花朵”,不堪重任。更何况,从发展角度看,任何理论都是要在实践中大展手脚来丰富完善或淘汰的,太在意、太限制了,既阻碍发展,又躲避革故鼎新,就没意思了。

对任何经济理论,我们至少要看清这么三点:

一是经济理论必有前提假设,要用这个理论,就必须搞清楚前提假设是什么。

二是与理论相悖的事实一旦出现,要么是来结束理论的,要么就是来扩充其能力的。

三是只要没有出现推倒理论的事实,理论应用中出现的新变化就无须大惊小怪、层层设限,最坏不过用错或无效,重新寻找新的理论就可以了。

这样,在假设与事实不断验证中,经济理论才能茁壮成长,成为人们认识世界的一扇窗口,让人们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指导人们的实践,不断解放生产力。

(完结)

封面图片授权基于CC0协议。

备注:学习张五常《经济解释(卷一:科学说需求第五章需求定律)》有感

我的学习感受很可能是错的,有不对不妥之处,欢迎不吝赐教,非常感谢!愿与大家分享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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