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残疾人的待遇
今天就说在美国因为残疾人的待遇和警察打的一场官司
无障碍停车位,即残疾人专用停车位。1990年,美国总统老布什正式将残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y Act of 1990,简称ADA)签署成法律。如果没有残疾停车牌或停车证,车上亦没有残疾人却停车于残疾人停车位上时——罚单等着大家。
美国的人行道远远少于汽车道,居民出行大多依赖汽车,所以在中国看城市无障碍设施主要看盲道,而美国则要看车位。
初到美国时,就有朋友告诫我,停车时一定要看好路边的标志,有蓝线和红线的地方千万躲开。后来学了交通规则我才明白:红线是警察划定的禁止停车区,而蓝线则是专为残疾人划定的停车区。停在红线区要被罚款35—75美元,而要是非残疾人把车停在了蓝线区,罚款金额就可能高达200-1000美元。所以朋友的建议是,实在找不到停车位了,宁选红线,不选蓝线。
在纽约、洛杉矶、旧金山等大城市,要想在繁华的闹市区找到一个停车位,简直“难于上青天”,但拥有残疾人车牌的车辆就不必担心找不到车位。任何经营场所,无论车位多少,在最方便的地方总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我照顾的病人是位80多岁的帕金森患者,一定要别人帮助才能走几步,生活不能自理的。在美国属于残疾人。自然需要得到美国法律的支持和各行各业的照顾。因为残疾,他就申请了残疾人车辆停车证,这个证很重要,我们如果带这个病人去医院,商场,任何公共场合停车,都是停在这些场合最方便的地方。醒目的位置专用的标志,保证随时到随时停。如果没有这个残疾人专用的停车证停在这个专用位置,在洛杉矶罚款$450元起步。
这天我送这位先生到预约的家庭医生诊所就医。因为经常来,停住车,就下来搀扶他去诊所。忘记将残疾人停车证挂在车内的后视镜上。半个小时出来,看到车雨刮器上有张$450元的罚单。完蛋了,麻烦事来了。
一个星期后,法院来了信,规定什么时间地点我要到法院打庭。同时要将罚单$450元写张支票寄给他们。声明如果我的官司赢了,罚单金额全部退给我。输了就充公了。没办法,照办就是了,写了支票,同时我写了份申诉,承认自己忙中出错,忘记挂了停车证。同时将我的驾照、我和这位先生的工作合同及政府支付的薪水单,复印了停车证单一并寄过去。
我忐忑不安地等了二个星期,终于等到法院的回函和一张$450元的支票。结束了,没有上庭,法院相信了我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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