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一次见到文平,是在一个月前的岳麓山下。
长沙的夜晚很漫长,而我经常在九点左右的时候夜奔,沿着湘江一带,夏天的夜晚,江边的芦苇林子里蚊子很多,它们大多数会盘绕在你的耳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些蚊子很奇怪,它们会追随你很久,只到你献出了身上的一点血。
猴子石大桥附近有绚丽但是很廉价的霓虹灯,这些霓虹灯将红色和黄色的光投射到水中,然后一些远来的游客就会举起手机,将这些水中的倒影“咔咔”照个不停。我经过猴子石大桥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聚在一起拍照了,在像素模糊的手机里,会有千奇百怪的构图出现,我故意避开那群人,从紧挨着江畔的小路上走了过去。
由于江水时常冲刷岸边,江畔那条小路现在已经是泥泞不堪,坑坑洼洼,在不远处的芦苇荡里,我似乎看见了一团黑影,他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慢慢走了过去,那居然是一个人,他穿着一件白衬衫,下边是牛仔裤,我用脚踢了踢他,借着霓虹灯反射在江里的光,我看见他的身下竟然淤积着一摊血,血已经非常浓郁了,将他身子底下的枯萎的芦苇杆都染血红血红的,而那些血,现在又沾染在了我的白色的运动鞋上。
月亮很快便升到头顶了,江水有着些翻滚的态势,我想悄悄原路返回,但却已经发现,江水早已经将我来的那条小路淹没了,芦苇荡在江风中发出“簌簌”的响声,在这个响声中间,我似乎又听见了另外一种响声,好像是远处传来的脚步声。
在那个脚步声到来之前,我已经向后退了几步,闪身躲进了一人多高的芦苇荡里,芦苇杆上的一些绒毛沾到了我的衣服上,脚下松软的泥土中,似乎隐藏着什么昆虫。
我看见了来者,他是一个中年人,穿着很朴素的衣服,长相也很普通,没有一点特殊的地方,是你看过一眼之后,就会立马忘记的那种。他走到芦苇荡的尸体前,也用脚踢了踢那个人,我忘了在哪本书上曾经看过,作为杀人凶手都有一个通病,就是会在事后一段时间,重返案发现场。
霓虹灯渐渐暗下去了,他左右看了看,从身上拿出一包白沙烟,刁在嘴里一根,江面慢慢起雾了,远处都变得朦朦胧胧,他抽完烟后,将烟蒂弹进了水里,然后我看见他挽起自己的裤腿,戴上了一双布手套,抓住了死者的脚踝,我发现,死者的脚踝上有一道伤疤,凶手拖着死者走进了江里,走到离岸边一米的地方,江水正好淹到他挽起裤腿的地方,他一松手,尸体马上便顺着江水便漂走了。
他站在江水里,一直等到尸体漂得看不见影子之后,他才趟着水走上岸,在岸边踱步了一会,他顺着来的方向,慢慢离开了。
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远之后,我才露出头,有一只蚊子一直环绕在我的耳边,现在我的脑袋里都是蚊子“嗡嗡”的声音,它是如此的困扰着我,犹如在警戒着我什么。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有问过文平关于那天夜晚的一些细节,文平是我在一个文学论坛上认识的,他自诩自己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却每天都在为晨报写一些“学习马克思主义精神”之类的文章。
“最近有人失踪了吗?”我说。
文平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 “你问这些做什么?”
“你不是跟报社的人很熟吗,报社那些人不是跟派出所那些人很熟吗,他们最近有没有接到什么有关于失踪人口的报案。”我说。
“你问这些做什么?”文平甚至有些皱起了眉头。
“要是没有失踪人口的报案,那最近在湘江上,警察有没有发现一具尸体?”我说。
“你问这些做什么?”文平问我。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的脑子里突然回响起了蚊子的“嗡嗡”声,我努力回想那天晚上的那个人的样貌,可是却发现这个时候越发模糊起来。
文平拿出一包白沙烟,点了一根,说 : “我最近写了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一听?”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已经开始讲起了他的那个故事。
去年二月份的时候,他去江西游玩,在南昌的八一大桥下,遇见了一个女人,两个人莫名其妙聊了聊,女人非常喜欢博尔赫斯和卡夫卡,说及自己的文学偶像的时候,她的眼睛里仿佛亮起了光。
晚上的时候两人非常自然的睡到了一起,女人很安静,在床上也不怎么主动,但也没有拒绝,夜里他被尿憋醒,起床去卫生间的时候,奇怪的发现一旁的女人睁着眼睛,在小声的抽泣。
他劝问 : “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想到了以前一些高兴的事情。”女人恢复了情绪,擦了擦眼睛说。
他伸出手放在了女人的额头上,替女人拢了拢头发,女人浅浅地冲他笑了笑,便扭到了另外一侧,闭上了眼睛。
他一晚上没怎么睡觉,一直在猜测女人所指的不开心的事情是什么,也许是她想起了远在他乡的父母亲,或者说是之前的几段恋情,又或者是对自己处境的担忧,但他对于这个哭泣的女人,除了知道她喜欢博尔赫斯和卡夫卡之外,其他的一概一无所知。
第二天的时候,两个人在南昌的滕王阁上合影留念,女人一开始拒绝拍照,他费劲口舌,终于留下一张女人的照片,在回酒店的途中,他终于问起了昨天晚上他想了一夜的问题。
“你昨天想到了什么事情?”他说。
“一些不开心的事情”女人非常平静。
“哪些事情令你不开心?”他非常直接的问她。
女人想了想,才说 : “我跟我闺蜜的老公上床了。”
他想说些什么,但却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他还没有结婚,女人口中的那些混杂的男女关系他知晓不多,这个世界,每天都会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纵使你努力去挖掘,那些隐藏在人心后面的故事谁又会知道呢。
只是他的心里突然有一些醋意上升,就算他和那个女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可是这个女人仍会想起别的男人。
接下来的旅程中,他心有芥蒂,和女人玩得并不开心,而女人整日里眉头紧锁,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一天夜晚,他独自去楼下买宵夜,女人想要吃一份馄饨,他本来不想去的,只是女人一再要求,他走下楼,路过银行的自助取款机的时候,他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连衣帽的男人手持着一把刀,把一个取完钱的女人逼到了墙角,男人将女人的LV包抢过来以后,紧紧握在手里,然后他细细打量起女人,眼睛里发出了欲望的火苗,劫匪伸出了手指,摸了摸女人的脸,摸完之后,手顺势滑了下去。
他站在银行外,看着眼前的一幕,脑子里竟然想起了那份馄饨的事情,犹豫再三,他最终还是离开了那里,附近大多黑灯瞎火,一片寂静,跑了三四条街,他终于在附近的一条偏僻的街道,看见一家馄饨馆还亮着灯。
馄饨馆的老板是一个满头白发老头,六十多岁,围着一个发油的白色围巾,每次说话都要咳嗽一下。
“咳咳,我看你很着急的样子,外面有什么事吗?”老头说。
“没什么事情!”他装作很淡定的样子。
老头说 :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他感觉自己有点眼花,因为他看见,老头有点冲他笑了笑,他甚至都怀疑,老头会不会在咳嗽的时候,把唾沫星子溅到馄饨汤里面。
“在这里吃还是打包带走?”老头说。
他看了看店外黑漆漆的夜,犹豫了一下,谁也不知道这一刻,他究竟在想什么,他最终下了决心,说 : “在这吃。”
虽然门面看上去寒碜,老头也看上去不修边幅,店铺卫生也不符合标准,馄饨汤看起来浓稠浓稠的,但这里的馄饨却是可口美味,他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馄饨,肉馅里淌着肉汁,咬下去吹弹可破。
“这是什么肉啊?”他忍不住问。
“猪肉啊!”老头面无表情。
他还想问,突然门外走进来一人,冲老头喊了一句“爸爸,怎么还没关门?”
老头看着门外的人,说:“最后一个顾客,吃完就关门了。”
他看清楚了门外的来人,竟然是那个在银行自助取款机里抢劫的男人,而那个男人居然是这个老头的儿子,他手里握着那个女人的LV包,还穿着那个黑色连衣帽,但是显得有些凌乱,裤子的拉链都没有拉上。
一切都变得荒诞起来,他有些想笑,但还是没有憋住,笑了出来。
男人好奇地看向他 : “你笑什么?”
他发疯似的笑了起来,笑到最后,竟然一只手敲起了桌子,一只手捂着肚子。
男人很认真地说 : “你笑什么?”
他也学起了老头的咳嗽 : “咳咳……你……”,他看了看一旁的老头,摇了摇头,说 : “我也不知道自己笑什么。”
男人有些戒备,他慢慢向馄饨换的后院走去,正当男人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站了起来,冲着男人喊了一句“你等等。”
男人扭回头,他站在原地,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喊那个男人,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说什么。
“那个女人怎么样了?”他说。
男人眯紧了眼睛 :“你说什么?”
“你强奸了那个女人?”他说。
男人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刀,他突然冲了上来,男人的攻势很猛,他根本没有招架的能力,他只好先踢翻了桌子,把馄饨汤泼在了他的头上,然后夺门而出,一口气猛奔了三条街。
跑到一个路灯后,他累的实在跑不动,便扶着路灯杆歇息,他的大腿上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深可见骨,血“汩汩”地向外流着,牛仔裤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大片。
那道伤口后来被医生用纱布包了七八层,细心调养了很多天,但还是留下了一道伤疤,像虫子一样。
养伤之中,他再也没有回那个酒店,也没有再见过那个女人,伤好之后,他第一时间离开了南昌,坐高铁回到了长沙,住进了在岳麓山下的一个小公寓。
由于他的文字功底教好,于是便被晨报招进去做了一个编辑,过了几年,他又去做了记者,后来在一次采访中,他认识了一个企业家的女儿,两个人一见倾心,吃过几次饭后,便定个亲,之后便结了婚,没过多久,家庭又填新成员,是一个非常可爱的男孩,三口之家其乐融融。
“这是一个什么故事?你想说什么?”我有些好奇,迫不及待地问文平。
文平说 :“不要着急,故事还没有结束。”
“后来呢?”我问。
婚后生活很幸福,但时间一长,他就自己的老婆有一点不正常,每次两个人在房事的时候,老婆总是紧紧锁着眉头,闭上眼睛,甚至有时候会惊慌失措,昏厥过去,甚至她对这种事情居然有强烈的抵触心理。
对于任何人来说,事情总会有一个因果的,于是他便询问原因,可是老婆却闭口不谈,在多次开导劝说之后,他的老婆终于说起了心中的秘密。
有一次她去南昌游玩,由于花钱过度,晚上去银行额自助取款机里取钱,却没成想遇见一个劫匪,男人不仅抢了她的钱,还强奸了她,那时候因为害怕就没报警,但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他听完之后,就像做了一个梦一样,当他努力去回想那天晚上的事情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想不起任何的细节,只是记得那个劫匪长相很普通,没有一点特殊的地方,是你看过一眼之后,就会立马忘记的那种。
老婆继续补充说 :“最可气的还是那天晚上,我分明看到门口站了一个路人,他看见了这一幕,居然没有报警或者出来说句话,竟然直接就离开了。”
“那你有没有……看见过那个路人长什么样子?”他说。
“当时外面太黑,没看清楚”老婆回答。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了馄饨馆的那碗馄饨,它太香了,简直有些不合常理,他想再去尝尝那碗馄饨,顺便看看那个男人。
经过软磨硬泡,他的老婆终于答应同他去南昌游玩,第二天,两个人坐上飞机,直达南昌,故地重游,他不免多加感慨,凭着记忆,他找到了那家馄饨馆所在的位置,不过现在已经换了店铺,变成了一家网吧。
网吧老板是一个染了黄毛的年轻人,他询问之前馄饨馆的情况,黄毛一边打游戏,一边说 : “什么馄饨馆?这里之前是一家饭店,不过不是卖馄饨的,而是卖汤包的,后来全家人搬迁到香港,这里就被我爸爸改成了网吧,现在我是老板。”
他还想问什么,网吧里突然有两个高中生打起架来,一个高中生甚至拿起了键盘,朝另外一个高中生头上挥舞了过去,两个人穿着高中的蓝色校服,头发凌乱,眼睛通红,显然是已经熬了几个大夜了。
黄毛骂了一句“奶奶的”,一个箭步跑了过去,他看了看网吧里的混战,自觉没有兴趣,便默默离开了。
本来他想回去,但是老婆非得拉着他要去见一个南昌的闺蜜,他极不情愿,双方定在下午三点,在一家咖啡店里相遇。
见面的时候,另一方来迟了十多分钟,那个闺蜜一来,便对着他的老婆重复着“抱歉抱歉,路上堵车来迟了。”
他看见了老婆的闺蜜,居然是之前在南昌遇见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似乎已经不认识他了,只顾着跟他的老婆说说笑笑。
他尴尬地站了起来,冲女人笑了笑,女人楞了一愣 : “这位是?”
他说 : “不认识我了吗?”
女人瞪大了眼睛,他的老婆紧忙说 : “我都忘了介绍了,这是我的老公,前年结婚的,现在都有了这一个儿子了。”
女人连忙伸出手 :“你好,你好。”
他犹豫了一会,终于也伸出了手,紧紧握住了她的手,说:“我很好,我很好,你呢?”
文平讲到这里,看了我一眼 :“故事本该到这里结束的,但是我还是要再补充一个细节。”
“什么细节?”我顺着他的意思问。
“三个人坐下以后,开始聊天,聊了到一半,他问女人,你喜欢哪一位作家?女人说,她很少看书,你呢?”
听到这里,我笑了笑,说 :“我知道他会说什么,他会说我喜欢的作家是博尔赫斯和卡夫卡。”
文平笑了笑,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细细打量了一下文平,最终在他的脚踝上,我发现那里有一道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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